信用卡惡意透支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嗎

時間 2021-08-30 10:21:22

1樓:法律快車

所謂惡意透支,根據《刑法》第196條第二款的規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刑法第19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參考自法律快車溫州律師www.lawtime.cn/wenzhou

2樓:守護天使李丹

信用卡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透支數額較大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所有權。

2.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可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

4.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為人主觀上還必須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間接故意和過失犯罪不能構成本罪。在此應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詐騙罪的各種行為中,行為人因行為不同,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內容而不盡相同。

例如,使用偽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明知是偽造或者作廢的信用卡,否則,不能構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況下,區分善意透支與惡意透支,也應當從行為人的故意內容來分析,如果行為人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故意,則是惡意透支,反之,則是善意透支。

根據刑法第196條規定,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偽造的、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方法進行詐騙活動。信用卡詐騙罪是詐騙犯罪的一種,該罪和詐騙罪之間是特別法和一般法的關係,信用卡在該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物件。行為人以信用卡作為犯罪工具進行詐騙活動的,按照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原則,以本罪定罪處罰。

因此,信用卡詐騙罪,簡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體現的信用所實施的詐騙犯罪活動。

什麼是信用卡惡意透支 會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嗎

3樓:鑽誠投資擔保****

信用卡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行為。

哪種行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屬於以下行為中的一種,且數額在較大以上,便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為“數額較大”,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為“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也就是說1萬以上的惡意透支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信用卡透支3000元不還構成詐騙罪嗎

4樓:零點**

信用卡而已透支是否構成詐騙罪的關鍵在於,是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根據《刑法》第196條:惡意透支信用卡詐騙罪,必須具備兩個條件第一:主觀上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第二:客觀上行為人實施了“超越或者超額消費”且經過兩次催收,仍不歸還的

信用卡透支用於經營而無力償還,構成詐騙罪嗎?(⊰主講:楊正豪丨零點**:《刑法》⊱)

5樓:招商銀行

如果是招商銀行信用卡,若在到期還款日前未及時歸還賬單最低還款,會收取滯納金和利息,且會影響個人信用。滯納金收取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最低收取rmb10元或usd1元。利息是當期的所有消費將從記賬日(一般是消費後的第二天)開始計收,日息萬分之五,直至全部還清為止。

  為避免影響個人信用,建議按時還款,如不方便全額還清賬單,請至少按時還清最低還款額的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什麼叫信用卡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的行為方式有哪些

十三月的話 一 什麼叫信用卡詐騙罪 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二 信用卡詐騙罪的行為方式有哪些 信用卡詐騙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具體表現為四種形式 一 使用偽造的...

怎麼樣才是信用卡惡意透支

51cto鄧鵬 信用卡持卡人連續三個月都無法償還最低還款額,那麼信用卡髮卡銀行有權利向法院提起訴訟。不過在現實中,因為走訴訟流程都是需要成本的,銀行一般會先聯絡持卡人,看是否能夠將信用卡還上,如果持卡人是惡意要拖欠,或是更換 無法聯絡上,而所欠信用卡額度又比較大的情況下,髮卡銀行通常會對信用卡逾期進...

我被以信用卡詐騙罪起訴,我信用卡欠款2000多,會不會被起訴?

根據刑法和最高法司法解釋規定,你剛符合立案標準,但你在公安機關處理立案後,已還清了全部本金和利息,可以爭取到緩刑的機會,並有可能被免予刑事處罰,就是定罪免處,爭取這樣的機會。你應當聘請律師為你進行辯護。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