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找不到被告人讓我撤訴了!我現在怎麼辦

時間 2021-08-30 11:06:19

1樓:雨落千音

六個月後再次起訴。

法院送達法律文書的方式有多種:

1、直接送達。又稱交付送達,是指人民法院派專人將訴訟文書直接交付給受送達人簽收的送達方式。直接送達是送達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

即是說凡是能夠直接送達的,就應當直接送達,以防止拖延訴訟,保證訴訟程式的順利進行。

2、留置送達。是指受送達人無理拒收訴訟文書時,送達人依法將訴訟文書放置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併產生送達的法律效力的送達方式。

3、委託送達。是指負責審理該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時,依法委託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委託送達與直接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郵寄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所送達的文書通過郵局並用**信寄給受送達人的方式。實踐表明,法院採用郵寄送達通常是受送達人住地離法院路途較遠,直接送達有困難時所採用的一種送達方式。

4、轉交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訴訟文書送交受送達人所在單位代收,然後轉交給受送達人的送達方式。轉交送達有三種情況:

1.受送人是軍人,通過其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轉交;2.受送達人被監禁的,通過其所在監所和勞動改造單位轉交;3.

受送達人正在被勞動教養的,通過其勞動教養單位轉交。

2樓:李牧科技探索

立案後找不到被告人怎麼辦

這種情況下,一般是法院實行拘傳,強制其到庭。如找不到時,可以由他的單位,或者居委會或者鄰居代為簽收,視為被告已經收到,如果被告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具有以下規定:

第八十六條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影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立案後如果找不到被告的話,具體案件怎麼樣處理也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區分,並不是每個人案件的被告找不到就這麼算了的。立案後找不到被告人不知道怎麼辦的時候

3樓:塔頂的巔峰

可以公告送達,需要3個月等待期。

但你也可以撤訴,因為你可以同一事實重新起訴的。一旦你能掌握被告方的行蹤後就再起訴。

另外,法院受理案件到送達傳票一般相隔15天

4樓:遼陽張

你要向法院提供的被告人的基本資訊是真實可信的,可以在戶籍上存在的且一致的。基本資訊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手機號,住所,**等。如果這些資訊真實的,儘管被告無法找到,法院會缺席判決。

你的案件法院之所以讓你撤訴,就可能是被告人資訊不準確,你提供的被告人與戶籍資訊不一致。你可以通過辦法,向法院提供被告準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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