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再婚生了兒子,我有個女兒跟前夫,我女兒11歲了,他兒子有5歲多,我要回女兒機率大嗎

時間 2021-08-30 09:26:31

1樓:

你應該跟前夫去協商,而且孩子願意與否

也很重要,如果孩子願意跟你,你也可以跟

前夫商量一下,如果孩子不願意跟你,我想

你前夫肯定不能把孩子給你的

2樓:知心

你可以通過法院起訴要回孩子的撫養權,你女兒已經十幾歲了,她的態度也很重要,你也可以找你前夫溝通,畢竟孩子是你們倆人的,不管和哪方一起生活,都要以孩子最大的利益出發,我想你前夫也會為了孩子好,做出好的安排和想法的,如果實在談不攏在起訴也是可以的

3樓:

你們最少也離5,6,年了吧,你女兒要求過跟你嗎,你和前夫可以協商,女兒是否願意回到你身邊。

4樓:

都11歲了,怎麼才想起去要女兒的撫養權。再說了,你跟女兒的感情好不好?如果非常好,有穩定的收入,有住宿,還是可以去要回答。

但是你的前夫虐待你的女兒,對你的女兒不好,才可以去要回。如果對他特別好,又有穩定的收入家庭和和美美,你去要回的機率就不是很大。其實你這些還是多去諮詢一下律師。

他們比較專業一些。

5樓:

應該還是可以的,你們離婚時有沒有什麼協議?諮詢一下律師看看

6樓:熊熊佳悅

孩子現在長大了,有自已的選擇權了,你想要女兒,女兒願意跟你,那就和前夫協商爭取。無論跟誰都希望孩子能幸福健康的成長。

7樓:閉蘊

這個問題應該諮詢下專業的律師比較好。律師對於這方面的問題有經驗。他們還有辦法幫你要回女兒。

8樓:洪以晴

離婚幾年了?你女兒。也11歲了,他有選擇跟誰的全力

我糾結了!真的,前夫再婚離婚了有個兒子六歲了,我跟前夫有個女兒11歲了,

9樓:好子

你思念copy女兒,想陪陪女兒的心情完bai全可以理解du,天下那有不愛兒女的母親。zhi鑑於你目dao前的情況,我建議你如果不想和前夫復婚,最好別住他家了好,畢竟你們已經離婚了,是兩家人了,省的別人的閒言碎語。你最好在女兒附近找份工作做,並租一間房子和女兒住比較好,這樣就可以和女兒在一起了。

10樓:葉幫陽

你好,你現在女兒是11歲,如果要是女兒願意和你一起生活的,你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的。

11樓:單獨過生活

呢願意復婚嗎,要是願意就回去,不願意就別回去,這不是很簡單

12樓:qdc晨

如果有條件可以去法院起訴拿到女兒的撫養權,如果沒有,不要去前夫家住,農村人嘴多,沒有也能說成有,對你的名聲特別不好

我離婚8年左右了,29歲了,異地戀,女兒11歲跟前夫生活,前夫再婚生了兒子又離婚了。

13樓:羅巍律師

你好,你現在女兒是11歲,如果要是女兒願意和你一起生活的,你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做法不好,已經在女兒的心靈上留下了痛徹心扉的傷疤,不如讓她安安靜靜的長大,不要去打擾她的生活,讓她留下美好的記憶和回憶,可以去看她,求得她的諒解,在物質給她補償。

女兒終會成長長大,終會有自己的生活,倒是你還年輕,生活的路還很長,解決自己的後半生生活才是生活中的重中之重,只有自己過好了,經濟寬裕了,有財力能力了才好給女兒絲絲安慰,撫平她內心的傷痛。

拋棄現有的工作去女兒的城市從新找新工作和生活,這無可異議,你的目的是想能看到女兒,感受女兒的氣息,給她媽媽的憐愛。

女兒幼小的心靈已承受了很大的磨難和烙印,好不容易平息的哭泣和安靜的情緒,你又何必去攪亂,你去看女兒,必給她帶來情緒激動和情緒低落的兩重天,不利於她的學習,生長髮育。所以,不建議去女兒近的地方工作,如果真有心,愛女兒,痛女兒,自己早點擁有個幸福的家,才是對女兒最大的痛愛,才有能力去看女兒,幫助女兒。

15樓:長沙福海

完全可以在女兒一塊區域工作,多點接觸把母愛補上。

16樓:匿名使用者

即使離婚,作為母親是有探望女兒的權利的。

如果現有工作不理想,想

換工作,為了方便換工作近點也可以。如果現在工作還可以,不建議換工作,現在好工作不好找,再加上現在交通方便,一個多小時的車程不算遠。

另外還要看女兒和男方那邊的態度。

17樓:蝸牛的浪漫

你想你女兒想照顧他 你就可以行動起來 這種事沒有對錯 母愛不是對錯衡量的

18樓:冰封的肥龍

沒毛病,畢竟是身上掉下的肉,從哪個角度都沒有拒絕讓你見女兒的理由

19樓:龍商百科

離婚了,去哪生活根據自己情況選擇確定,不需要徵求其他人的同意,

20樓:冰棒

這個想法是對的 再次離婚 說明你前夫是個有問題的人呢

21樓:

愛情是坎坷的,婚姻更是曲折的,過好了是親人,過不好是仇人。

戀愛容易,婚姻不易,婚姻是需要夫妻雙方來經營的,經營的好,那就幸福久久,經營的不好,就反目成仇了。

婚姻,是兩個人一起成長,共同扶持,在艱難的人生道路上,互相遮風擋出,互相關照。但如果這一生的風雨,都是對方帶來的,那你還不如一個人去找太陽。

2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想要回女兒的扶養權,女兒11歲,她可以選擇,如果女兒想和你在一起可以要回扶養權。

23樓:曹曉靜律師

夫妻雙方離婚的,雙方仍是孩子的監護人,您作為母親,有探視孩子的權利,探視對孩子的成長更為有利。建議您考慮個人問題、考慮孩子的成長。

24樓:匿名使用者

凡事要忍,人很奇怪,失去才知對方的好。祝福你。

25樓:匿名使用者

去吧,那樣能經常看到女兒

26樓:爽朗的心誠實

再婚、、、、。是你的唯

一、、。

27樓:啊扭哈say喲

你這8年裡沒有男朋友嗎

28樓:匿名使用者

想去就去吧!沒人說什麼

前夫家人親戚讓我回去復婚,說為了孩子,前夫再婚有個兒子。我女兒11歲了,擔心女兒的成長,

29樓:葉幫陽

你好,你現在女兒是11歲,如果要是女兒願意和你一起生活的,你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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