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弱智不得不離婚,可是第一次上法院起訴是我本人寫的訴狀,最終他家死拖不同意離婚沒有判離,第二次起

時間 2021-08-30 09:05:43

1樓:最愛薅羊毛

你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沒有判決離婚,說明法院認為你們夫妻感情尚未破裂。那麼你第二次又起訴離婚,就要在訴狀裡寫清楚從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後,你們夫妻的感情狀況是否發生變化,所以不能照搬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訴狀。找律師代書,或者由律師**訴訟是比較好的方式。

2樓:

當然找律師會勝算大些,但是費用也要考慮。第一次不判決離婚是因為離婚案必須調解,所以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婚姻一般,分居半年認定感情破裂。猜測,您的丈夫弱智,是您的結論,不是司法鑑定結論。

最多反應遲鈍,不要過分詆譭人家。還是和平離婚好。

3樓:匿名使用者

律師喜歡的就是離婚案件——撿錢不彎腰。無論結果如何,律師都會把自己撇得乾乾淨淨。建議自己起訴——調解是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式 律師作用不大,有可能激化矛盾。

4樓:愛喝粥

如果人民法院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的,在過了六個月之後,原告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果感情破裂,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離婚。那麼,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流程有多長時間呢?

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流程需要多長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明確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說,判決不準離婚的離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個月內的起訴是原則性規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現了在上一次離婚案件審理過程中沒有出現的情況,足以影響到對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認定的,原告均有權利起訴。

對於婚姻案件的審理,也需要一定的時間。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麼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後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

5樓:門墊廠家

這種情況需要找個**律師,你婆家肯定不會同意離婚的,專業人士做專業事情!

6樓:三十五年陳

現在法院一般處理的習慣就是第1次判決不離婚。第2次起訴離婚時有**會判決,但也不是100%。

7樓:正商觀察者

第一,起訴狀很關鍵。

第二,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前提條件就是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確實無法在一起生活。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所以離婚理由,以及法律依據很關鍵的。

8樓:張偉傑律師

原告第二次起訴離婚,可以照第一次的起訴狀來寫,一定要提交第一次不準予離婚的判決書作為證據。

9樓:美麗我人生

離婚案子,只要一方不同意,法院一般情況下不會盼離婚,如果一方堅持要離,第二次叛離的可能性比較大

10樓:

離婚若爭議不大的話 不用找律師,弟一次判不離,是為緩和矛盾,一般情況下,弟二次就應當判離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請專業人士,這是關係到你一生的事情,與之相比別省那點小錢。。

12樓:諦聽者

正常起訴離婚有半年的調解期,過了半年再起訴,是肯定會判離的。

13樓:牛霞吧

還是找專業律師寫訴狀並承擔你的訴訟律師!畢竟他們是專業打官司,有經驗的

14樓:

訴狀是否專業關鍵寫清楚就行,離婚案件感情是否破裂主要由當事人描述,律師主要在財產分割方面起作用。

15樓:2018守護者

建議你在當地找個律師**案件。

還望採納,謝謝。

16樓:李右丞

如果經濟條件允許的建議還是委託律師**,畢竟是專業人士,能夠給你處理好相關的法律問題

17樓:匿名使用者

積財不如積技。富貴功名前緣分定,為人切莫欺心。

18樓:卯鬆桖

只要你堅持,一定能離掉

19樓:鑫鑫家維人

明知他弱智還要和他結婚,你傻呀

20樓:1999又1999分

首先是你為什麼離婚?

21樓:q626637038溝通

愛情僅僅是一種感覺,是在擁有的時候讓我們快樂,失去的時候讓我們痛苦的感覺。面對這種問題最好把握時間,這樣成功率會比較高,不然你再努力都只是白費,我有這方面的經驗,也是我的工作,你可以花點時間來諮詢看看,順便閱讀我的情感文章,或許可以改變你的現況也不一定,希望你可以體會這些。

起訴離婚有什麼法律程式?

22樓:法律快車

訴訟離婚

訴訟方式離婚,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應該通過到法院起訴的方式來解決。對於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的離婚申請,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判決離婚。對於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受理的離婚,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但兩種方式只能選擇其一。

1、到法院起訴離婚,當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關於格式,您可以在本站“法律文書”中找到),訴狀中應註明離婚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民事訴訟法》第110條)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後,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並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

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

人民法院確定**日期後,應當在**3日前通知當事人。

2、定期**。

法庭審理後,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判決。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3、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上訴應遞交上訴狀。上訴狀應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不答辯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5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4、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審理。合議庭認為不需要**審理的,也可以徑行判決、裁定。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當事人不可以上訴。

5、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23樓:任天野嚄

離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必須符合離婚的條件,履行必經的法律程式。

離婚有兩種形式:

1、登記離婚(通稱協議離婚);

2、起訴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

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是指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

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

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對子女的撫養、

教育、醫療費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

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人民法院受理後一般採取

兩種方式解決:

一是調解離婚,

是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調解下,

就財產分割、子女養育等問題達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離婚並製作離婚民事調解書,

作為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法律文書。

二是判決離婚,

是指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

形下,就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就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養育等護觸篙吠蕻杜戈森恭緝作出離婚判決。

判決離婚後,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

1-3個月作出判決,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判決離婚的標準在夫妻雙方對是否離婚有爭議的情況下,

起訴到法院,

法院判決是否離婚的

標準是感情是否破裂,

這是一個抽象的說法,

也不是由某一方決定的,

而是根據在法庭上所能證明的一些事實來綜合判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還是回去跟你丈夫見面談談了,也許離婚原因就是一點小誤會而已

24樓:匿名使用者

有迴避制度,可以向合議庭提出,要求審判員或者助理審判員,因為業緣關係、血緣關係、地緣關係等等更換

25樓:匿名使用者

立案,交起訴狀,bai交案件受理費du,被告遞交zhi辯護狀,**審dao理,原告陳述,被內告陳述容,雙方發表辯論意見,法庭提交證據,證據質證,法庭調查,庭審闡述,庭審判決以前進行調解,調解成共簽訂調解協議,調解如果不成功,休庭。以後給寄送判決書。簽收十五天內,一審法院遞交上訴狀與證據,取得交費通知書,到二審法院繳納案件受理費,通知**,

26樓:匿名使用者

立案,交起訴狀copy,交案件bai受理費,被告遞交辯護狀,開du庭審理,原告zhi陳述,被告陳述,雙dao

方發表辯論意見,法庭提交證據,證據質證,法庭調查,庭審闡述,庭審判決以前進行調解,調解成共簽訂調解協議,調解如果不成功,休庭。以後給寄送判決書。簽收十五天內,一審法院遞交上訴狀與證據,取得交費通知書,到二審法院繳納案件受理費,通知**,

法律上起訴離婚可以直接離麼

2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襲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離婚起訴法律依據是什麼

2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起訴離婚的法律依據是: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判不離,第二次隔多久才能起訴

華律網 是否判決的離婚的依據在於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與是否是第二次起訴離婚沒有直接關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適用普通程式的一審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式的一審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二審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婚姻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

離婚案!第一次法院已經判決離婚,但被告不服,提出了上訴,上訴的程式是什麼?會維持原判嗎

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會進行審查,可能會改判,也有可能維持。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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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訴不一定會判離。只能說是判離婚的可能性比較大。 如果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判決離婚。 六個月後起訴不一定就會離,我 一個案件,對方起訴四次後法院才判決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是看雙方的感情是否破裂 如果有證據證明確實破裂了,則法院也有可能直接判離了。你若你第二次再起訴離婚,應當會比第一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