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帶我媽去公證處公證遺囑那公證員說公證不了,必須其他子女簽字

時間 2021-08-11 17:12:07

1樓:蘋果茜茜

立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並不需要他人同意、簽字。根據你說的,我有幾個疑問:

既然是母親要把所有財產留給你一人,那我猜測,父親已經過世了,是嗎?

那麼父親當時是否有遺囑,把財產都留給你母親?

1、若父親有此遺囑,那你母親今天立遺囑,就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簽字。公證處的要求沒有道理。

2、若父親無此遺囑,那公證處的要求沒有錯。

因為你母親的財產實際上是夫妻共有財產,父母各佔一半。

父親過世時,對父親的那一半遺產繼承就開始了,母親和包括你在內的所有子女都是第一繼承人。

估計你們當時並沒有對遺產進行分割,但母親現在要把包含了你父親遺產的所有財產留給你,就等於侵犯了其他子女的繼承權,所以公證處要求其他子女簽字。

母親可以將屬於她個人所有的財產份額進行遺囑公證,全部由你繼承,不需要其他子女到場簽字。

2樓:

遺囑公證不用子女到場,但需要立遺囑人到醫院開 神志清晰 的證明,神志不清晰或者糊塗的,公證處沒法辦公證的。

3樓:香泉湖的光頭強

公證員是對的、繼承法有明文規定

老人已經去世,老人公正過的遺囑。公證處還要走訪鄰居以及**其他子女通知他們來簽字?

4樓:七臺河李陽平

如果是老人去逝前,公證處受理了辦到這樣的程度,公證處的作法是要遭質疑的。

公正老人的遺產繼承事項,只需要證明老人的意思自治就可以了,與相鄰和其它子女的態度是無關的。

如果老人的主張還要徵求它人的意見,那麼法律中的關於遺囑和遺囑繼承的條文就是放屁了。

公證處存在不公正的嫌疑,你可找司法局討說法,公證處歸司法局管。還有學學相關法律知識據理而行。

5樓:匿名使用者

老人生前遺囑只要是合法有效的,並不需要必須進行公證。不用,如果之前人已經去世了沒有公證,就不可再繼續公正了。如果有老人身前寫的符合法律規定遺囑,那麼按照老人身前寫的遺囑來繼承,如果沒有老人寫的遺囑只能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來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6樓:王春發

不要擔心,公正了的遺囑效力是遺囑效力中很強的,僅僅次於遺贈撫養協議,手段怎麼耍也沒用。公正處的只是告知他們存在這個協議而已,不要多慮

7樓:幸運草

公證處要其他法定繼承人去公證處簽字只是為了瞭解以下四個問題:一是死者生前是否還與他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二是該份公證遺囑是否是死者生前所立的最後一份公證遺囑;三是死者是否有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四是遺囑中如果約定了義務,大兒子是否盡了該義務。如果沒有以上幾種情形,即使其他繼承人有異議或者拒不來公證處或者拒籤,也不會影響遺囑的效力,公證處照樣會出具遺囑繼承權公證。

辦了遺囑公證還要辦繼承公證嗎?

8樓:來這看看

遺囑公證,是立遺囑人生前立下遺囑,再拿著遺囑和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財產證明(如:房產證),到公證處辦理。公證過後遺囑就具有法律效力,在死者死亡2個月內,遺囑指定繼承人就可以拿著公證過的遺囑,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

繼承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法律的規定和繼承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繼承人的繼承行為真實性、合法性,確認繼承人的繼承權的活動。

繼承人得到繼承公證書,就可以辦理遺產的繼承手續,如:可以去辦理住房的繼承過戶。

一、遺囑公證程式

1、申請

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可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請求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指派公證人員到其住所或者臨時處所辦理。

2、受理

對於屬於本公證處管轄,並符合前條規定的申請,公證處應當受理。

3、審查

公證處應當按照《公證程式規則》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進行審查,並著重審查遺囑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有無受脅迫或者受欺騙等情況。

4、出具公證書

公證遺囑生效後,與繼承權益相關的人員有確鑿證據證明公證遺囑部分違法的,公證處應當予以調查核實;經調查核實,公證遺囑部分內容確屬違法的,公證處應當撤銷對公證遺囑中違法部分的公證證明。

二、遺囑公證注意事項

1、遺囑公證不能委託他人**

遺囑是遺囑人處分自己財產和死後事務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親自辦理,不得由他人**。

2、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必須具有遺囑能力

立遺囑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所以要求立遺囑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同時,法律強調的是立遺囑時當事人必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在立遺囑後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則該遺囑仍然有效;相反,如果立遺囑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即使之後恢復行為能力,所立遺囑亦無效。

3、遺囑的內容應該合法

《遺囑公證細則》第三十七條第四項規定,遺囑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內容完備,文字表述準確,簽名、製作日期齊全,公證處才能出具公證書,可見,我國司法機關確立了審查遺囑內容的要求,也就是說公證人員在辦理遺囑公證的時候,不僅要審查立遺囑人是否具有遺囑行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形式符合要求,還要審查遺囑內容是否合法,財產是否確為其所有。

4、遺囑的形式應該合法

《遺囑公證細則》第十八條規定,公證遺囑採用列印形式。遺囑人根據遺囑原稿核對後,應當在列印的公證遺囑上簽名。遺囑人不會簽名或者簽名有困難的,可以蓋章方式代替在申請表、筆錄和遺囑上的簽名;遺囑人既不能簽字又無印章的,應當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簽名或者蓋章。

二、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經過以下程式:

(一)填寫《公證申請表》

根據你的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

(二)提交證明材料

1、法定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若是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宣告書公證書》或提交住所地公證處的《放棄繼承權宣告書公證書》原件。

2、在被繼承人(死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死亡戶口登出單》原件。

3、遺產若為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4、親屬證明。

(三)公證員稽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

所有的證明材料齊全了,你就可以將證明材料及有關申請**交給承辦公證員,由承辦公證員予以受理。

承辦公證員在對你填寫的《公證申請表》和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後,會給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單》,你憑《受理通知單》進行有關立案、編號、付費、影印證明材料等事項。千萬別遺忘了你的公證費發票。

(四)領取遺產繼承公證書

在規定的時間內,你即可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到本處領取辦理完畢的公證書。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我國繼承法規定,公證遺囑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因此,遺囑經過公證以後能保證其真實合法,同時又可避免遺囑人的家屬與繼承人之間發生糾紛。

10樓:濮教鄭湃

遺囑人死亡後,遺囑受益人須持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11樓:祝麗雅從憶

1.自2023年7月司法部通知取消繼承中的強制公證後,房產繼承時可以先辦理繼承公證,也可以不公證,是否公證由繼承人選擇。

2.有公證的遺囑,如果繼承人怕以後麻煩,自願選擇再辦理繼承公證,然後再過戶,就需要交繼承公證費,2%已經算不低的費用了。如果繼承人不想公證,當然不應當交這2%的繼承公證書費,如果房管局強行收此項費用,你可以找當地物價局、信訪局、市長**投訴。

12樓:

1、辦理了遺囑公證後還需要辦理繼承公證。

原因:遺囑公證可以辦理多份,以最後一份為準。你不可能拿著其中一份就能去辦理過戶了吧?這是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公證。

2、因為繼承公證需要你奶奶也到場確認遺囑效力的,所以建議你去法院訴訟,叫確認之訴,確認房產的繼承權。

3、繼承公證費是按照遺產份額的2%收取。但是注意,如果產權證上只有你父親名字,你母親是隱性共有人,所以費用是房產價值的1%(可能需要評估,看公證處要求)。

13樓:

不需要繼承公證,按照遺囑處理才財產就行了

14樓:卻英發

1.需要進行繼承權公證。兩者性質不同,不能相互代替。

2.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當事人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等),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遺囑,當事人與被繼承人的關係證明,以及公證處要求的其他材料。

3.按繼承遺產的2%收費。

15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不動產登記操作規範(試行)》的通知

國土資規〔2016〕6號已說:有遺囑公證的可以不用再辦理繼承公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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