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認為男朋友是沒有領結婚證的離異男士嗎

時間 2021-08-11 17:01:31

1樓:匿名使用者

目前婚姻登記好像是在(區)縣範圍內備案,超出範圍,就沒法直接查到了。但是有一個問題,如果你沒有辦理離婚,那你的戶口本是(已婚),你如何拿著帶這兩字的戶口本再去登記結婚呢?如果你之前結婚後沒換過戶口本,去結婚,派出所也不會直接去查你是否結過婚,還是會給你辦理,但以後若是被查到重婚,這個很嚴重的。

2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法律上講沒有結婚證就不算是結婚,情感上來講結婚並非是一張結婚證和婚紗照那麼簡單,結婚代表雙方父母都見證了這段感情,還有雙方父母和雙方子女之間的交集,結婚之後難離婚就是因為牽扯的事情太多,需要考慮的太多,而你男友只是去旅行、性生活和婚紗照,這隻能算是戀人之上,為步入婚姻殿堂開始做準備而已,並不算離異。

3樓:新茂

沒領結婚證從法律上屬未婚,不過此男是個渣,與他交往要防止他,上海話老吃老做了,如年青的話,不要給渣機會,不如與“白紙"男相處戀愛,省去該領結婚證的離異男士之念的煩腦。除非你不知,那總是人一輩子的煩腦,萬一有爭吵,他還會念著前任的好,隨著年月過去前任女友會去找他,會死灰復燃,那"白紙"就沒這事了。

4樓:

不算,沒就結婚證就是沒有結婚(法律不承認),所以也就不存在離婚了。

為什麼我男朋友沒有和前妻領結婚證,辦離婚的時候為什麼要先辦

5樓:甘葵

什麼哦,沒結婚證就不用辦離婚的啊

6樓:受傷鷹

因為是事實婚

,你要和他結婚,必須他去領結婚證,在****,才能和你領證,這是必須的,

男朋友他媽說他跟別人結婚領證了,我男朋友卻說沒領證。如果領了證,離婚一方不同意的話離的成嗎?

7樓:愛穿拖鞋

一、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調解無效,會准予離婚

二、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8樓:匿名使用者

領了結婚證 又不曾走完離婚程式的 民政局也沒有相關離婚記錄的 那麼在法律上依然是夫妻關係 將來雙方要是因為意見不合想離婚或是財產之類互相糾葛....這種家庭問題即使是官方也只能以調解為主 無法強制 誰都不好插手 非常棘手

9樓:匿名使用者

說沒領證而領證,正常人的關注點難道不是連婚姻大事都可以撒謊,這種男人不應該要的方式麼?你是什麼腦回路能繞到讓人離婚跟你在一起呢?

10樓:來自黃海大橋機智靈巧的蝙蝠俠

離不成的。離婚需要二個人同意的。除非分居半年以上。

11樓:

法院判決離婚就是離婚了

多少歲可以領結婚證,多少歲可以領結婚證 20

文化永生 男性二十二週歲後,女性二十週歲後可以領結婚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六條規定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

我和我男朋友沒有領結婚證但我們有5歲的小孩現在他要和我分手他說小孩給我請問我應該怎麼辦

你最好先和他緩和關係,讓她不跟你分手,如果不行,你就給他要撫養費,如果他不能給你,你到法院告他,讓法院判他給孩子撫養費,要終身付費。其次,你不能告他不養活你。因為你們沒有夫妻關係,你們只是同居關係。事實婚姻這個概念早已不存在了。你要以孩子的名義來告他的父親有遺棄罪。這樣法院才能受理。 好好過把 不容...

我和男朋友打算份去領結婚證,哪天好呢

10月10號吧。避開國慶期間長假的結婚高峰。有十全十美的含義。陽曆十月十日為陰曆九月十二日。都是雙日。他的7月 你的8月 你們結婚的9月。你的初一 他的初二 你們的十二日。嘿嘿。這個有點八卦啦 08.10.20 或08.10.30 如果是我,我會選這2天給男友個意見,沒什麼,選日子嘛,要的是感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