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揹著妻子借錢,離婚後債券人能向借款人妻子要錢嗎

時間 2021-08-11 16:15:29

1樓:法之道

揹著妻子借錢,且借來的錢沒有用於共同生活,共同經營的,屬於個人債務,不能向妻子主張。

採納謝謝

2樓:阿元

丈夫揹著妻子借錢,離婚後債權人要想向借款人妻子要錢,必須想辦法證明借款是用於家庭生活。

如果不能證明,是不能找妻子要錢的。

即使不厲害,也不能找妻子要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樓:匿名使用者

能,婚內所借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借款人妻子追償的。

除非女方有證據證明該筆債務並未用於家庭共同支出,沒有在該筆借貸中受益。例如男方直接將該筆借貸款轉移到其他的人賬戶中。

必須要有證據證明,才能將此債務認定為男方的個人債務,與女方無關。

4樓:霹靂無敵飛翔

丈夫揹著妻子去借錢,其實並不知道如果這個錢沒有用於家庭的共同開支的話,是丈夫自己個人消費了那麼這個債權人是有權利向妻子索要錢款的。這需要機子拿出證明,家庭沒有用到這筆錢。

5樓:

這是不行的,婚已經離了,借款人沒有資格也沒有任何理由向他前任老婆要錢

6樓:哈庫納嘛嗒嗒

你好,夫妻共同債務的判斷標準在於,婚姻存續期間的借款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通過你的描述,如果丈夫向妻子隱瞞借款的事實,且所借款項並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該借款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後,債權人只能向男方主張償還。

7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揹著家人在外借的債務並不用於家庭開支,其他家庭成員沒有還債的責任和義務。

8樓:

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向人借錢,而這筆錢如果沒有用於家庭的正常開支,那麼妻子是有權利不像債權人還錢的。

9樓:葉幫陽

只要證明該借款屬於個人債務,並沒有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離婚後妻子不用承擔連帶責任。

10樓:梅新竹嘴兒尖

債權力能向借款人妻子要錢。

丈夫揹著妻子在外借錢,離婚後妻子應該替他還債麼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證據證明丈夫揹著妻子在外借錢,離婚後妻子不應該替他還債。

12樓:

丈夫揹著妻子借款,在法律上,妻子也有承擔還款的法律責任. 如果是離婚後丈夫借的,妻子就沒有任何還款責任了. 只要在婚內,夫妻二人的不管是共同的還是分別的債務,都由兩人共同承擔.

法律是這樣規定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婚內借款除了賭債和賭債都得還。

丈夫揹著妻子借錢,如果將來離婚,債務問題會怎麼處理?

1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以下法律:

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對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

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針對你的情況

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應由誰承擔?

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由於該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屬於一方個人不合理的開支,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因而應由舉債人個人自行承擔,配偶另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應當指出的是,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違法的債務不受法律保護。賭博,為我國法律所明令禁止,賭債屬於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出借人明知舉債人所借債務用於個人賭博的,其債權也同樣不受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以保護”。

你得拿出證據,問題就好解決了~

15樓:浮澤拱代藍

只能算你倒黴了,就算是丈夫被著妻子借的,但是到了離婚的時候法律還是會按照夫妻共有財產和債務的具體賬目來分攤其所要承擔的和所得的!雖然是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借的,卻還是屬於你們夫妻的共同債務!

16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你不願意承擔這筆債務,但是從法律上來說,你們婚姻存續期間所產生的債務,只要不是非法用途(比如賭博),就應該是你們夫妻共同承擔償還的,而買彩票是國家合法的行為,你想不承擔不太可能。何況如果他買彩票如果中獎,你也可能因為受惠而不離婚,所以你因為他買彩票借錢而離婚並不願承擔償還責任,一般來說法律上不會支援的。不過如果你們離婚時協議好由你丈夫償還,那法律是准許的。

17樓:咸寧無產者

只要在婚姻其間,無論家庭那一個成員有債務,必須由這個家庭償還。你妻子私自借債,離婚時也屬於共同承擔。不過必須要有借據,不是評口說有債務就有債務的。

18樓:山林仔

從你敘述的這個事實來看,那應該是你們的共同債務,但是一般離婚的話,在財產和債務都有說明,所以要跟你丈夫協議清楚才能離得了的!具體情況還是建議你諮詢一下正當的律師事務所,詳細介紹你的情況,才能真正對你有幫助!

19樓:仉豐

只要證明妻子對丈夫的借債行為不知情,並且這個錢沒有用於雙方共同的生活,妻子可以不承擔責任.

20樓:隔世紅顏l刑天

不可能不承擔,只要這筆錢是在沒離婚的時候借的,必須由雙方一起來承擔

2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吧~~~~~~~~~~~

如果是合法夫妻,但是還沒有在法院簽下任何的協議合同的話,這筆錢是不需要女方還的但是最終還是必須要通過法律解決這件事情,法不容情~~~!無論什麼結果,也不要太悲觀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協議的話得你們共同承擔

只要離婚的時候立下協議 賬務都歸誰誰承擔就可以了

23樓:凌空一羽

你既然都知道這事了 要想離婚的時候沒有責任的話 那在法庭上離婚的時候 要闡明這點 問題不大 因為她是揹著你做的

24樓:夢魘中的婚禮

從法律上來說女方是要還得!不過可以通過法律社會援助來解決承擔債務的份額!!

25樓:只不過想

從婚姻法的角度說,夫妻共同生活,丈夫或妻子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私自向第三方借錢,且借的錢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夫妻雙方離婚後不知情的妻子並不承擔丈夫所欠下的債務,因為這個案例中丈夫借的錢並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而是用在別的地方,所以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妻子不承擔還債的責任。

26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所以妻子也必須承擔。

如果申請離婚的話,夫妻的共同財產用來還債務,剩下的可以多分甚至全分給妻子,如果她能拿出丈夫有重大過錯(如陷入買彩的泥潭導致債臺高築)的證據的話。

27樓:金童組選王

如果出借人知道借款的用處並收取過高的利息可以不還

否則就要還了

28樓:

協議離婚在協議中談定……

29樓:嘻嘻哈哈的我了

當然是丈夫一個人承擔

30樓:匿名使用者

不行的還是多勸勸你老公吧

好好的一個家

跟他說事情很嚴重

多找些親人來說

31樓:今_生_有_緣

借的錢如果不是用在家裡,你不用還

32樓:匿名使用者

債務要兩個人承擔,如果之前沒有任何協議的話。你可以去律師事務所諮詢一下。

在婚姻存在期間 丈夫揹著妻子將錢借給外人 離婚後妻子有權要回嗎?

33樓:

妻子有權要回。婚姻存續期間雙方的收入如果沒有提前約定的話,都應視做夫妻共同財產。丈夫揹著妻子將錢借給別人,其仍然是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如果妻子不知道丈夫將錢外借,而離婚後才知道,那麼,妻子可以向法院申請將債權全歸丈夫,但妻子有權力要求丈夫對這部分財產進行償付。如果丈夫不願意償付,則可以作為債權人進行追討。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擴充套件資料

訴訟離婚的程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34樓:匿名使用者

補充回答:、

1、能回答的,是你有權要回這筆的至少一半,甚至可以他故意隱匿夫妻工作共同財產為由請求全部或大部分歸你。

2、至於你能不能拿回來,不好說,如果你勝訴後他還有錢,你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拿回來;如果他現在沒錢了,只能說你能勝訴,但能不能及時拿回錢卻難說了。

3、建議在起訴的同時申請財產保全。

1、借出的這筆錢,是丈夫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還是他的婚前個人財產?

(1)如果這筆是丈夫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應是夫妻共同財產,妻子有共同的處分權、離婚時有權要求分一半,即使是在離婚後才發現,也有權在發現後的2年內向法院起訴索要。

(2)如果這筆錢是丈夫在結婚前就有的、是丈夫的婚前個人財產:丈夫將錢借出或是贈與給他人,不用經過妻子同意,現在妻子起訴也很難贏。

(3)這筆錢,既然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借出的,妻子有權起訴要求重新分割,是否是他的婚前個人財產,由他提供證據,他無法拿出證據證明是婚前個人財產的,視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

2、“現已離婚一年後妻子搬家時發現此部分財產 還有權向丈夫或借債人要回嗎?”:

(1)有權,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法院起訴,訴訟時效是【自發現有這筆存在後2年】。

(2)如果這筆錢是婚後的夫妻共同財產,穩贏。

3、“能要回多少?”:

(1)如果丈夫不是故意在離婚時隱匿或轉移這筆錢:可以要回一半。

(2)如果丈夫在離婚時故意隱瞞、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可以主張不分或少分給他這部分財產,可以在訴訟時要求交這筆錢全歸妻子所有。

35樓:冰凌

可以要回 只要你能證明是在婚姻存在期間借出的 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可分一半

36樓:原名張健仁

未公佈夫妻共同財產在法律上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部分,夫妻雙方在離婚後都有權獲得!

詳情可以看這個問題

丈夫揹著妻子賣了房子,事後妻子知道訊息,能起訴嗎,通過法律途徑大概會有什麼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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