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在老家辦了酒席,但是沒有辦結婚證,有個五歲的女兒,老公外面

時間 2021-07-24 10:46:38

1樓:匿名使用者

很遺憾。這個不算事實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第六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張享有繼承權的,按照本解釋第五條的原則處理。」,由此可見,只有在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同居且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才按事實婚姻處理。

否則,就不是事實婚姻。

2樓:匿名使用者

在道德上,你可以告他,但是法律上你很難勝訴。看具體情況吧,最好是協商解決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因為你沒有結婚證

4樓:

可以啊,你們已經形成事實婚姻了

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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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匿名使用者

辦酒席只能是告訴鄉親和親友們,你們要結婚,沒**的事實婚姻不受法律保護,那只是個良心帳,你老公要和別人結婚,你無權制止。

我和老公辦了酒席,沒領結婚證,現在有個快兩歲的女兒,他現在在外面有了女人,現在外面也不回家,我該怎

7樓:張啟律師

你倆不是夫妻關係,屬同居關係,可申請法院解除同居關係,依法處理子女和財產問題。

我跟我老公沒有結婚證也沒有辦酒席 他們家也只給了兩萬塊錢的彩禮

8樓:威斯德曼

這個上戶好像必須要出生證明的,至於賠錢,讓他們賠給你還差不對,如果不給,你可以去法院告他們,

我老公是臺灣人,我們有孩子了,在大陸辦了酒席,沒有辦結婚證,他在臺灣有家庭是和法的,我想用法律解決我們的

搞笑麼,是人家老公。男人的離婚謊言也信,無語了,電視劇怎麼看的。搞清楚一點,在中國領了證,臺灣也不承認,相反,臺灣的證在中國是被認可的。想結婚只有一種方法,把他錢套牢,把孩子給你爸媽養。一旦他帶著孩子和錢跑了,同志,你是追不回來的。相信我,自己的才是最保險的,男人是沒有可靠的 最壞的結果是你揹負二奶...

男人跟女人曬結婚證的但沒有辦酒席在和別的女人同居了三天算不算重婚

小白鞋 你好,有結婚證就算沒辦酒席也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係,是受法律保護的。婚姻法規定已婚人士在婚姻存續期間長期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的,構成重婚罪。你說的情況只是同居了三天,不屬於長期同居,因此暫不構成重婚。但你可蒐集對方出軌的證據,向當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出軌方可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財產。 英子妮 ...

女方沒有父母,在老家結婚怎麼辦

女方沒有父母,在老家結婚,可以在你父親家辦,不管是你的父親怎樣對你,總歸是你的親生父親,後媽也阻擋不了你們的親情,女方沒有父母的話,可以在酒店辦婚禮。我覺得最好不要在老家辦結婚,可以選擇在酒店出嫁。既然你的親生父親拋棄你,不管你,那麼你最好還是從酒店出嫁會更好,因為就算你在你父親那邊出嫁,也不會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