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申請裡有 本人承諾與公司無任何勞動爭議,以後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 這條規定,影響辭職後的勞動仲裁嗎

時間 2021-07-23 20:22:35

1樓:格子裡兮

這要看具體情況,對於承諾書的評判,仲裁委員會可以有權利對承諾書的內容進行評判,合理、不合理,合法、不合法。因為如果承諾書存在嚴重侵害勞動者的權益,仲裁委可以酌情處理。 當然如果承諾書是你本人所簽訂的,在法律上肯定會有一定的效力。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申請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3)有委託**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如委託人的**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協議書,以及**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稽核後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勞動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樓:韓飛律師

非常影響;

簽訂後,再申請勞動仲裁,你基本就沒勝算了。

3樓:勞動案件專家

這個是放棄權利的承諾,如果簽字了,對你提出勞動仲裁會產生不利後果

4樓:王子夢天下

合同中如果有規定試用期時間,而該公司給你轉正超過試用期時間,可提出仲裁,對以後工作的影響不好說

5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必籤公司給你的離職申請表,如果你是自願離職,直接自己寫一個辭職申請,交到公司,最好發ems,或者讓公司負責人簽收,總之你要有證據證明公司收到了你的辭職申請。申請提交30日後,你就可以離開了。如果公司存在違法行為,你就直接發一個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給公司,寫明原因,同意要保留公司收到的依據,然後你就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了。

6樓:lawyer李丹

可以根據有關事實和證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仲裁後對以後工作沒有影響。

有能力的進來拿 本人承諾追加

1,首先,你可以充分利用 來幫助你學習,你可以事先將你需要背誦的內容錄在裡面,錄的過程,講究的是嘴巴,眼睛和大腦,而平時聽的過程,講究的是耳朵和大腦,平時上學放學的路上聽一下,即使沒有完全聽進去,也將這當作催眠,心理學上說,這是用潛意識在記憶。還有,充分利用小本子,就是時不時地將一些需要記憶的東西拿...

多年前公司沒承諾有補嘗金,離職時我們也不知什麼叫補嘗金,去勞動仲栽才知道失去時效多年,自行協商對方

與用人單位協商處理,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沒有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又沒有告知勞動者有經濟補償權利的,勞動者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二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並承擔賠償責任。但...

請問 辭職與自動離職有何區別,辭職和自動離職有什麼不同的意思

離職和辭職有區別。離職,是乙個詞語,有兩種意思 一指暫時離開崗位,二指離開工作崗位,不再回來。員工離職分為兩種 1 員工主動離職,即員工單方面向企業提出離職申請 2 企業因為員工不勝任崗位 試用不合格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企業方提出終止雙方勞動關係。辭職,是乙個漢語詞語,意思有兩種。其一指辭去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