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已過世,現在父親再婚的話,房子算婚前財產嗎

時間 2021-07-17 07:18:52

1樓:匿名使用者

母親去世,父親再婚的話,現有的房子屬於婚前財產。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在我國早期的婚姻法等相應法規中,對婚前財產未作規定,預設結婚後所有財產為雙方公共財產。但經修改的婚姻法中規定婚前財產屬夫妻之一方所有,相關規定如下: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可見,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財產遵循的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引者注:此處十

七、十八條即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多數情況屬共有,婚前財產及其它一些符合條件的屬一方所有)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樓:河北律師趙穎鋒

首先你要保管好房產證和你母親他們的結婚證等。最好是把房屋過戶到你的名下,因為不能避免某一天你父親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過戶到別人名下。

在這裡再給你提供一個好的方法,就是現在就把你登記為房產共有人,這樣以後就不容易被侵權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假設你父親百年後,如有遺囑則按遺囑執行,如無,則你繼母先分你父親那50%的一半,然後剩下的由你、你繼母、你繼母孩子平分。

.................................這個說法不對,應該無遺囑,繼母和你都是第一繼承人,與繼母孩子無關,繼母孩子只能繼承你繼母的那部分遺產........................

4樓:深圳註冊律師

你父親也可以立遺囑把房子給你並公證。

5樓:匿名使用者

該房子只有一半是你父親的財產,而且是婚前財產。

6樓:

我來回答.........

我來回答.........

我來回答.........

我來回答.........

----------------------------算婚前財產。因有你母親遺囑,因此你超過你父親是你母親財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你現階段你有房子產權的50%。

假設你父親百年後,如有遺囑則按遺囑執行,如無,則你繼母先分你父親那50%的一半,然後剩下的由你、你繼母、你繼母孩子平分。

父親過世後留下一套房子,母親再婚後,如果現在把房子過戶到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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