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分配問題?我爺爺有兒子女兒,我爺爺在很久以前就去世了,這官司怎樣打

時間 2021-07-01 02:20:05

1樓:

1、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所以你爺爺口頭遺囑把房子給你父親,如果沒有證明人,那這個口頭遺囑是無效的。

2、如果沒有遺囑,那此房子適用法定繼承。你爺爺的四個孩子都有繼承權。

3、如果你兩個姑姑放棄繼承,此房可由你伯父和你父親平等繼承。

4、可以雙方協商,一方對另一方適當補償,記房子歸乙個人所有。

5、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

我爸爸排第二,伯父排第一,現在很煩,我都不知道怎樣了。

無論排行第幾,在繼承方面是平等的。

不用煩躁,都是一家人,好好協商,妥善解決。

2樓:人才儲備大廳

一.四個子女協商.籤協議後去國土局過戶.

二.房產證業主可以幾個人.內寫有所佔比例的.

三.最好是協商好.其中一戶持有房產,持有人補給另外人的錢.這樣就沒有以後的麻煩.

四,沒有遺囑的房產,只有協商平分,打官司也是這樣.

3樓:中顧法律網援助

房產證上是你爺爺的名字,就是其遺產;死者的遺產由其子女均分,每人乙份

4樓:匿名使用者

首選要告訴您的是,這裡牽扯到了遺產繼承的問題,首要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那麼首先要知道您的奶奶是否健在,如果在,那麼此房產有一半的產權人是您的奶奶,如果不在了,那麼此房的最後繼承人,就是下邊的四個兒女了,不論男女,不論排行,不管誰在用,不理產證在誰手,如果走法律程式,四個人平分此房產權,如果有人不想參與此次事件,那麼最好要書面寫下放棄繼承承諾書。

我爺爺過世了,留下乙份房產,奶奶還在世,現在要拆遷了,爺爺有2個兒子5個女兒,現在要分這份房產,有爭議

5樓:命運抗爭曲

肯定不合理。

看你的情況,你爺爺沒有留有遺囑是吧?首先,這個房子如果要分,有一半就要分給你奶奶,這是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剩下的一半,如果有遺囑就按照遺囑分,沒有就按法定繼承來分。

那麼就是你奶奶及你爺爺的2個兒子和4個女兒(因為有個已經不在了)。如果那個去世的女兒是在你爺爺去世後才去世的,那麼則由其子女代位繼承屬於她的乙份。法定繼承,一般來說是均分。

就是你奶奶等7個人,均分剩下的一半。不過,法律有規定了,對於被繼承人沒有盡過贍養義務的繼承人,應當少分或者不分,盡主要義務的人應當多分。

相關法律: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6樓:手機使用者

你陳述的不太完整,也就是沒交代現有房產登記是誰。姑且就算是你爺爺或奶奶的吧,爺爺去世後你爸爸與你叔叔們自然就獲得了此房產屬於你爺爺的那一半,如奶奶還健在爺爺的一半還有奶奶的乙份。由於你父親不在了,父親的那乙份自然屬於你。

拆遷補償不以戶口補償,而是以房產面積,安置費是以戶口給予的。

拆遷後的安置房,開發商只有你們作出決定由誰頂名才能簽合同。你們的決定是由法定的法律公證為基準的。也就是說只能有一人繼承,其他人放棄繼承。

在此之前你們自己要達成乙個協議,繼承者如何給放棄繼承者多少補償。沒有這些工作之前,你們誰也與開發商籤不了合同。只有憑公證書才能簽合同,及將來辦房產證。

根據你的補充,此房是你與兩個叔叔共同繼承的房產,從繼承順序嚴格說來,是你母親與你叔叔共同繼承,也就是你爸的那乙份自然轉到你媽,這乙份由於你爸不在了,其中的一半又自然轉到你的名下,就是說你爸應得的那份你與你媽共同的,有你一半(無其他兄弟姊妹)。現在你們只有協商分割,達成協議到公證處法律公證。達不成協議,只能走司法程式,到法院訴訟。

7樓:匿名使用者

★天津李律師(專業離婚律師):

是不合理的,首先應分割夫妻共有財產,一

半應為你爺爺的遺產,這部分遺產由你的奶奶和子女繼承。沒有撫養老人的子女可以少分一些。律師應該深知當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條的堆砌,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李律師認為:無償提供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辦理離婚案件應當以案結事了、不留隱患為目標。

8樓:辛手相映

依法一半房產首先屬於你奶奶,另一半房產屬於你爺爺,因為爺爺已過世,如沒有遺囑,應該由你奶奶和你父親的幾個姊妹平均分配(女兒過世的由其子女代位繼承)繼承,屬於你奶奶的房產你奶奶給誰是她自己的權利,另外,在撫養老人時盡義務多的子女可以多分,不盡義務的可以不分或少分財產

9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老人有135平,另外的135平由老人和子女一起分,調解的話你父親應該多分,走法律的話,如果你能證實老人一直由你父親養得話,也可能多分

10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的一半首先是屬於奶奶的 然後屬於爺爺的另一半如果爺爺沒有立遺囑 那麼由你奶奶和她的幾個孩子共同平分

11樓:手機使用者

當然是分成八分平分,不管兒子女兒或是老婆都是第一繼承人,都應該平均分配。。。。。

房子要拆遷,房產證是爺爺的名字,爺爺已經過世,爺爺有乙個兒子兩個

12樓:水月風情

子女都是平均的分配的

然後到了你們這一代,還是繼承你的父親應該繼承的部分

這些事情還是把親人都請來,好好研究就是了

我爺爺去世了,房產證名字是我爺爺的,房子拆遷了,老人有乙個兒子,三個女兒,該如何處理

13樓:高山枝葉

讓你爸寫個假遺囑就行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是你爺爺的抄遺產,根襲

據《繼承法》,如果你爺爺沒有遺產處理的遺囑,房子就由乙個兒子、三個女兒共同繼承。應該到公證處辦理遺產繼承公證,然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繼承手續。憑房產證跟有關拆遷部門商討拆遷補償問題。

15樓:aaaaa尚

有遺囑的話,醫囑生效的話按遺囑,沒遺囑的話,正常法律角度是均分,中國傳統是給你爸爸,或你。

16樓:閆海濤萬歲

按中國習俗,應該給兒子。按法律,均分。按投入分,即蓋房時誰花的錢按比分配

爺爺去世,房產證上是爺爺和奶奶的名字,爺爺奶奶有兩個兒子,但因為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爺爺死時,這個房子首先一分為二,一半是你爺爺的遺產,一半是你奶奶的,之後你爺爺的遺產進行分割,分成三份,乙份是你奶奶的,乙份是你大伯的,乙份是你爸爸的。也就是你們家只有這個房子的六分之一,拆遷40w的六分之一才不到7w,你還想再多要,太貪了點吧。而且你爸直接簽字這事沒問題的,你媽在這事上沒有任何權利,只要繼承人同意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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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人老施 如果是爺爺奶奶的房子,那根據 繼承法 第十條 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 子女 父母,都擁有相等繼承權,繼承被繼承人等份額的遺產。如果喪偶兒媳對公 婆,喪偶女婿對岳父 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跟被繼承人的配偶 子女 父母想有相同的繼承權。你母親...

爺爺健在奶奶去世,我爺爺有子女,大女兒去世多年,我爺爺才買的房子,我爺爺的大女兒有無房產繼承權

有繼承權。大女兒雖然在你爺爺之前去世,但是她的後代可以代位繼承,她的權益份額有她的代為繼承人行使繼承權利。除非你爺爺留下遺囑,指定其他人繼承,該房產是你爺爺自己的完全產權房子,因為是在你奶奶去世後購買的,你爺爺可以行使100 產權房產的處置權利。如果是你奶奶去世之前購買,那麼 沒有遺囑指定繼承人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