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入侵他人住宅並傷人,犯什麼罪

時間 2021-06-05 06:55:53

1樓:匿名使用者

入室盜竊分文未得,仍被認定非法侵入住宅罪。4月18日,被告人劉某被市檢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提起公訴。

31歲的劉某是四川人。2023年,劉某還在四川老家時,就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出獄後,劉某來到杭州,但依然不思悔改,小偷小摸不斷。

2023年,劉某又因犯盜竊罪被餘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今年2月6日凌晨,劉某夥同“李八”竄至萬市鎮一村民家,撬開鋁合金窗戶,先由劉某翻窗進入屋內,接著開啟廚房門將“李八”放入屋內。隨後,兩人在屋內客廳等處翻找財物,因被屋子主人發覺而逃離了現場。當日,劉某即被巡邏民警抓獲歸案。

檢察機關審理認為,劉某入室是為了盜竊,但因客觀原因未竊得財物,盜竊罪名不能成立。但是劉某為實施盜竊,強行侵入他人住宅,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2樓:匿名使用者

一、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致人輕微傷,應認定為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二、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致人輕傷以上,應認定故意傷害罪,而不另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實行數罪併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3樓:方問柳

請問,非法闖入民宅,致人輕傷,又逃跑的,判幾年,怎麼判,

4樓:匿名使用者

故意傷害,3-7有期徒刑

5樓:匿名使用者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而無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為是非法侵入住宅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本罪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