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人員不可以兼職的工作有那些?為什麼

時間 2021-06-17 00:26:16

1樓:匿名使用者

一、會計職務與出納職務分離,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二、這遵循的是會計不相容職務的原則。所謂不相容職務是指那些如果由一個人擔任,既可能發生錯誤和舞弊行為,又可能掩蓋其錯誤和弊端行為的職務。不相容職務分離的核心是“內部牽制”,它要求每項經濟業務都要經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部門或人員的處理,使得單個人或部門的工作必須與其他人或部門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聯絡,並受其監督和制約。

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必須貫徹不相容職務分工的原則,其內容包括:

①對每一項業務不能完全由一人經辦;

②錢、賬、物分管,例如,倉庫保管員負責原材料的收、發、存和管理工作,並負責登記原材料的數量,而相關的賬務處理則由會計人員負責;

③有健全嚴格的憑證制度。

2樓:匿名使用者

出納人員在早年稱作司庫,直接管理一個單位的錢款進出,所以對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記賬等幾個崗位不能兼職。根據會計法有關稽核工作崗位的規定,如果一個會計工作人員既管錢款,又管複核,顯然容易作假,所以要予以禁止;一個單位的會計檔案保管,是指對本單位的各種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位預算和重要的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後,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的保管,如果允許一個人既管理一個單位的錢款,又保管會計檔案,顯然容易在錢款上做了手腳之後再利用管理會計檔案的機會掩蓋自己的行為,所以予以禁止:一個單位的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包括記賬工作崗位的大部分但不是全部(比如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往來日記賬就不包括在內),這部分記賬工作,是一個單位會計核算的基礎,也是發生現金往來的根據,也不能由出納人員兼任,一個人既管理錢款,又管理記賬這一發生錢款往來的根據,很容易監守自盜。

這是對出納人員兼任其他會計工作崗位的法律限制。至於前面提到的一個單位的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往來日記賬,如果確有需要,一般可以由出納人員兼任,但也要結合出納人員的職責,做到日清月結,賬目清楚。

3樓:**

出納人員不得登記往來和債權債務的帳目,也不能保管會計檔案,總之要和會計形成相互牽制,管錢不管帳,管帳不管錢。

4樓:綠水青山

有會計、庫管、採購員、銷售員、會計檔案管理員。

為了防止手續不清,監督缺失,引起**。

5樓:匿名使用者

《會計工作規範》第十二條規定,“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從一些單位的實際情況來看,僅對出納人員所從事的工作作出上述限定,還不夠全面。

現金容易被不法分子挪用和侵吞,成為營私舞弊的物件。因此,建立一套完善而嚴密的現金內部控制制度,確保現金的安全與完整,成為各單位加強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