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替別人辦事,收很多的錢,事還不給辦成功 錢還不退還,是否違法

時間 2021-06-05 21:30:02

1樓:匿名使用者

其行為涉嫌詐騙犯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2樓:

是詐騙罪,到公安局是報案,報案立案偵破後才能到法院起訴量刑!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是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也就是國家行政機關機構或國家事業單位的人員 無論事情辦成於否.都觸犯了刑法分則的《**罪》,如果"辦成了"根據情況而定可能構成《徇私枉法律》,二罪數罪併罰,他人檢舉的不主動交待更從重處罰.建議退還!

如果沒收錢也辦事,據情況而定也可構成《徇私枉法罪》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有欺騙的話,你可以告他詐騙

託人辦事,對方收錢後事沒辦成,構成詐騙罪嗎

5樓:孤倚危樓

構成詐騙罪,明知事情辦不成,還收取他人錢財,真實不正當的行為,符合詐騙罪所說的非法佔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物件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物件,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

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

而託人辦事,對方收錢後事沒辦成,這個人當初收錢的時候並沒有說這件事他辦不成,他隱瞞了真相,所以屬於欺詐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6樓:李保忠律師

託人辦事,對方收錢後事沒辦成,構成詐騙罪。數額較大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具體量刑看情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23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12次會議、2023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4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23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為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所有權,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的需要,現就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辦事收錢事辦不成錢沒退就成詐騙嗎

7樓:李保忠律師

辦事收錢事辦不成錢沒退涉嫌詐騙。本案中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承諾可以“辦事”找工作,而這種“辦事”不是自己能力下能完成的事情,甚至虛構了可以“辦事”的過程。隱瞞了自己無法完成的事實真相,其目的是為了被害人的財物。

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這種財產超過一定的標準,即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構成詐騙犯罪。建議積極退贓,可以從輕處罰。

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8樓:匿名使用者

詐騙與否,與收的錢退沒退無關。

你本來辦不成,卻收人家錢,且不告訴人家真相,找各種推諉理由,這就是詐騙。

至於退錢,如果人家一直在辦,沒辦成,別說退了,不退你也沒什麼話說,人家請吃飯,不能讓人家吐出來吧。辦事要煙錢、車錢,你不能不給報吧。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辦事收錢事辦不成錢沒退有詐騙的嫌疑,但是是否能構成詐騙罪要看具體的數額。

1、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3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_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0樓:家庭教師張

如果有證據證明他拿了錢不還,那就是詐騙。

11樓:匿名使用者

想辦法判輕些吧,坐牢肯定不好受,

可是你這個明明就是詐騙,社會上有很多,怎麼你還解釋的那麼曖昧呢。

申明初犯,無預謀,可能會好一點吧。

12樓:吉祥天寶

只要努力去辦了,在辦的環節出現某種變故而未辦成,這種情況不構成詐騙罪!

13樓:漆黑星海鏢師

拖人辦事這錢不管成不成你都要不回來這人你還想要回你啊以後別求人了,還有,別人替你跑關係請請人吃飯給人送禮都需要錢,很想說一些人替你跑關係那個傻啊替你們出這錢,那些自私的人別去找人辦事。

14樓:專抓**天

這確實是詐騙罪,畢竟你虛構可以辦事情,但是這個事情,超過自己的能力範圍內,你也收錢了,卻沒有退還,那麼就是詐騙罪。所以,自己無能力,辦成的事情,千萬不要說有能力,而且,還收錢。這個錢,不好拿的。

這根本就不用起訴了,而是公安機關去處理了。事情辦不成,就早點退款,免得被別人告,天底下,沒有白用的錢。

別人給我錢叫我幫忙辦事,事情沒有辦好,錢也沒有退,要告詐騙能成立嗎,

15樓:正者無敵

事情沒辦好,就算退錢還耽誤了辦事的時機呢,為什麼還不退錢?花了也得還上。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搞不好雞飛蛋打,賠了夫人又折兵。

16樓:富富婆婆

看金額大小,金額巨大應該可以。但要舉證。你只要舉證說明錢的用處那樣就沒事。

幫人辦事送禮領導同意事後再收,由於其它原因領導一直沒拿,錢一直在中間人手裡?

17樓:愛青青園

其實這個事情你就想多了。既然決定送禮目的就是把事情辦了。只要最後能吧事情辦成了,目的達到了,就算成功了。

至於錢就不要管是在中間人手裡,還是在領導手裡了。只要你到幫你事情辦成了,說明這個錢基本上就送出去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辦事不走正門,送禮。嚴格的說這是行賄。糾風糾紀的今天,領導敢頂風**?

恐怕中間人在這裡搞名堂,兩頭瞞,自己據為己有。找中間人把禮要回來,既杜絕了領導犯錯誤,也糾正了自己的錯誤,同時也打碎了中間人的如意算盤。

19樓:匿名使用者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領導不可能在去收禮,中間人要儘快將錢退還。

20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摸不準這個領導的意思。他到底是搪塞你,不想收錢不願意收你的錢,所以才說事後再收。還是他辦完事以後總不好自己伸手要吧!

你應該主動給他送去啊!她肯定不會自己跑去找中間人要或者是說什麼的。因為這個事情他既然答應了你就應該主動一點,把錢給他送過去。

因為人家事已經幫你辦了。你可倒好,裝傻充愣這錢你不給他送去,他怎麼要?他總不能說我,我給你辦事呢,你得給我錢,這話哪說的出口呢?

你這樣無動於衷的話,就會讓那個領導感覺你看事辦成了就不理我了。用不著我了,就甩一邊了,這人太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