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婚 老公是有個男孩的單身父親,我們關係開始挺好的。就因為和婆婆生活一起後全亂了。因為工作關係

時間 2021-05-07 19:54:35

1樓:我愛我

說你什麼好!都二婚了,還不好好謹慎點多瞭解他和他的家庭就又嫁了!第一次可以是沒有戴眼識人,現在又走重複的路!

他媽媽一家人就是看不起你是二婚,懂麼?不管你錯與對!你以後啊!

不管她他們說什麼,都當是狗嚎就行了!

2樓:遊同濟

能分開住還是分開,遲遲兩口子商量還是分開生活。

3樓:訡天、明夜

婆婆跟兒媳是天敵。尤其是二婚。她總是想防著你。這種情況就把你老公哄住就行了。如果你老公聽她媽的那你可就慘了

4樓:墨飲月

這個其實你多包容,理解,生活會更好的,信相自己。。

5樓:

這樣的婆婆,不要也罷,跟你老公說清楚,帶著自己的親生兒子回孃家

6樓:匿名使用者

用點耐心…再加點信心至於他弟弟…你記住…你要過一輩子的是誰

7樓:渺茫未來

最好辦法分家各做各…

8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趕快離開他的眼前吧?

我老公是二婚,帶個兒子,現在我們和公婆一起生活,我覺得就我一個外人,都要聽他們的好痛苦

9樓:匿名使用者

後媽不易,且行且珍惜,努力讓他們都認可你。

10樓:匿名使用者

後媽難當,別想著幫著帶娃, 孩子就會親你, 那都是不切實際的想法。再回說也別把自答己想得那麼高尚,你去替別人的親媽帶孩子,就是個免費保姆,時間久了,你內心會真的一點想法都沒有? 而且如果沒帶好老人和老公還都要怪你,甚至連孩子親媽都可以怪你。

再說,孩子帶大了也不見得親你,別人還有親媽、親爺爺、奶奶、外婆、外公呢。所以,想要二婚過得好,只能夫妻單獨住,孩子和老人同住,沒有其他路可走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書你自己的感覺,你沒有融入其中,只是把自己當成外人

12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copy?好多類事問題喔!

俗話說得好,是人去適應環境,而不是環境適應人!如果你真有如此大願,那麼就先融入它熟悉它再來改變它!這是無數偉人和能人所採用和遵循的!

如若不然那就請斷然分開另塑新天地新世界!但是?這也是有代價的!你懂滴喔!

祝你好運!

13樓:峻方通訊

自己選擇走的路,跪著也要走完!

14樓:凝香雅意

想辦法分開住,要不你的生活早晚玩蛋

我跟我老公是二婚都有一孩子,我倆關係挺好的,就是因為孩子總是吵架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跟你一模一樣,他對我挺好,就是有事沒事給我孩子找事,還愛打她,相反,他自己的孩子怎麼無理取鬧都正常,我特別後悔走了這一步,不值得,當了媽容不得別人欺負孩子

16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撫養費.在小孩十八週歲之前,你的老公是必須支付的,但是支付的數額,可以根據目前你的家庭情況與對方進行協議.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裡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調查令來調查。

②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專案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③ 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如果拒不支付撫養費,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部門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徵收.而且很可能要交納滯納金,實在是得不償失,如果實在是由於生活問題一次性支付有困難,可以申請分期支付.

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徵收決定的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還有其他撫養費涉及的方面,比較複雜,

但是子女,電腦,旅遊,因考分不夠而向學校提供的贊助費,都不屬於撫養費,可以拒絕支付.

對方若有能力負擔子女大部分撫養費.也可以請求減少支付

總之在子女18週歲之前,撫養費是必須給的.只是在數額上可以商量而已.

我和老公是二婚,之前老公有個兒子21歲跟我們在一起生活,我們結婚16年。

17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有時候不必太在意那些,畢竟他們有了個兒子,可以說,他們已經是親人的關專繫了,

屬只要不越矩什麼都好說,即便心裡再妒忌,也不要說出來,那樣會加劇你跟你老公之間的矛盾,聰明的女人選擇理解,選擇置之不理,當然了,如果他們真的做了什麼不該做的,你作為正牌的妻子,是可以指責的

18樓:臘八牛馮

你應該和老公坐下來好好談一談這個問題,不只是你,換成任何一個女人,都接受不了這種做法。當然,你平時要對後兒子好一些,這樣,老公自然對你好,不可能做出對不起你的事情。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種日子過不了長久,如果他兒子長大成家,有可能他們才是一家人。

20樓:笑笑小魚

16年了才不舒服,你這反射弧也太長了吧。不論其他,就看你老公這16年來到底對你如何就行。

21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當頭各自飛。16年你都忍了,難道現在就忍不了了?如果實在忍不了了就各自飛吧。

22樓:小胖子兒老姑

首先你是這個家的主人,這個你要清楚,清楚了是否就知道該怎麼做了吧,不要讓鳩佔鵲巢這個成語在你家出現。

23樓:匿名使用者

我老公也是這樣,冷一段時間看看吧,看她的表現會不會對你好,不行就算了,離了.

我和老公都是二婚,各自都帶著一個男孩子,沒有一家人的感覺對以後的生活沒有希望不知道是不是要繼續下去。

24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的情況好相似啊,好在我們還沒有結婚,現在已經分手了,只是互相感情都還放不下,又都不肯妥協,今天又來找我,我又強調了,我們在一起不可能幸福的。本來共同的孩子,很多爺爺奶奶幫忙帶都非常心甘情願,甚至不給老人帶,老人還不開心,但是你要是做後媽,不帶小孩,就變成你不對了(一個天天計較你是後媽的家庭,你是怎麼都帶不好他們家孩子的,不是你生的,倒像你欠他們的一樣),經濟上也分的清清楚楚的,孩子也分你的我的,還有什麼意思,又不是沒有男人不能活。女人自立一點,遇不到合適的,不如一個人過,輕鬆自在

25樓:落葉飄零

這個日子還過個什麼勁啊,都不把你當家人。趁早離開。向這樣的日子還不如一個人過。可以斷定,你們沒有什麼感情。還老是你花錢,你花錢找個情人,也比這過的開心。早早離開。

26樓:天霸_動霸

唉,孩子就是最大的問題啊

27樓:歐豪離開

畢竟都想留一手,你的錢也可能都給他,他也不可能都給你,誰知道不怕落個人才兩空?

2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共同孩子就果斷分開,還不如一個人過

我和老公是二婚,我們結婚16年,老公有個男孩現在21歲跟我們一起生活他一直跟前妻有聯絡我該怎麼辦?

2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很高興可以回答到你這個問題,其實你老公他那邊的男孩子,如果他現在還是有跟他的前

回妻一直都有聯絡的話答,那我覺得這個對你而言不是什麼很重要的問題?因為你的心思更多是放在你跟你老公還有你跟你老公的孩子的身上,不管,你老公的前妻的孩子是怎麼樣去跟她的親生媽媽有怎樣一個聯絡?這個跟你應該沒有很大的關係

我和老公是二婚,他和前妻有一兒子,現在和我們生活在一起,他前妻來看他們的兒子,我生病了,老公和我一

30樓:許偉明

因為是到你家了呀,你們才是這裡的主人,怎麼能讓客人一個人弄呢

31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來到你們家,那就是客人,總不能讓客人給你們做飯吧,你老公還是蠻有禮貌的

我的老公是二婚,他有個女兒今年八歲和我們一起住,剛開始還行,可是

32樓:匿名使用者

好好對他就可以了,只要不做太過分的事情,小孩子還是會喜歡你的

我老公是二婚,有個兒子,婚後我們生了個女兒明年五歲 感情不好家庭關係被他們弄的很複雜 他提出過離婚

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年收入的20 30 之間。感情不好只是個藉口,兩個人脾氣不好才是最主要的。不管誰提出離婚都是要按法律程式的。千萬不要離,小孩是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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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可斷 婚前個人財產不因結婚而改變法律性質。婚姻法中規定婚前財產屬夫妻之一方所有,相關規定如下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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