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外公妹妹的孫女是可以結婚嗎

時間 2021-05-02 01:57:21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已經不屬於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了。

(1)直系血親。包括父母子女間,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間。即父親不能娶女兒為妻,母親不能嫁兒子為夫。

爺爺(姥爺)不能與孫女(外孫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與孫子(外孫子)結合。

(2)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

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2)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的兒子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直系血親是指有真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即生育自己和已身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包括已身從出的的直系長輩血親和從已身所出的直系晚輩血親。

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你們顯然不是這種情況。旁系血親是指具有間接血緣知道關係的親屬,即非直系血親而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包括在輩分上相當於或高於父母的旁系長輩血親,在輩分上相當於或低於子女的旁系晚輩血親以及在輩分上同自己相當的同輩旁系血親。

我國現行婚姻法是以血親之間的世代來計算親屬關係遠近的。世代計算法一輩為一代,在計算直系血親時,以已身為一代,然後由乙身向上或向下數,向上數至父母為二代,數至祖父母為三代;向下數至子女為二代,數至孫子女為三代,依此類推。在計算旁系血親時須根據旁系血親之間的同源關係確定世代,同源於父母的為兩代以內旁系血親,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為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依此類推。

所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已身相對而言)的旁系血親。無論輩分是否相同,只要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親,都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輩分相同的有兄第姐妹、堂兄第姐妹、表兄第姐妹;輩分不同的有伯、叔、姑與侄子,舅、姨與外甥子女。

超出這個範圍,就不屬於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了。計算旁系血親代數的具體方法是:從兩個旁系親屬分別往上數至雙方同源血親,其本身為一代,如果兩邊數目相等,則任何一邊的數目即為他們的代數;如果兩邊數目不相等,則以大的數目為其代數。

2樓:笑談古和今

可以結婚。

你和外公是三代以內血親。外公妹妹和她的孫女也是三代以內血親。外公和外公妹妹是兄妹,所以是一代血親。

這樣你和外公妹妹的孫女,就是四代直系血親。按照婚姻法的規定,三代以內的直系血親之間是不能結婚的。你們這是四代,是可以結婚的。

3樓:猴子來的逗比

可以,剛好是旁系***。

4樓:niudd時代

可以,以前不都是近親結婚嗎?

我和我外公的姐姐的孫女結婚是近親結婚嗎 生出智障兒的概率有多大請知道的哥哥姐姐幫幫忙特急

1.關於結婚 你們屬於四代旁系血親關係,可以結婚,不在法律禁止範圍。現行婚姻法第二章第七條明文規定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直系血親是指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即生育自己和己身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旁系血親 是指具有間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即非直系血親而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我國現行婚...

我是爺爺的孫女,他是我爺爺的妹妹 即我姑婆 的孫子 哪我們是屬於第幾代 是否第三代血緣關係

不能啊,這算近親結婚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直系血親指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之間的關係。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包括同胞 叔 伯 姑 與侄 女 舅 姨 與外甥 女 之間,表兄弟 妹 堂兄弟 妹 之間的關係。 2018betx猴牛 那個人的回答都是神經的,那是有近親血...

我跟我姨媽的孫女是什麼關係,奶奶和孫女是什麼關係

其實這個都是隨你叫的 不管是誰家的 哥哥的孩子 就是你侄子 侄女 叫你叔叔 或者姑姑姐姐的孩子就是外甥 外甥女 叫舅舅或者姨媽不用看他的祖輩是你什麼人 主要看父輩和你的關係 你比他們大一輩,姨媽的孫女叫你姨,大伯家的孫子叫你姑姑,舅舅家的也叫你姨,如果你是男的叫你叔叔舅舅 奶奶和孫女是什麼關係 北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