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諸侯王國制度的變化,漢代諸侯王國制度的變化 5

時間 2021-11-04 21:38:03

1樓:西西的鍋

漢景帝時晁錯提議削弱諸侯力量、周亞夫用兵得當平定七國之亂、之後仍舊封了七國的後代繼承封號、但只可在自己的封國裡徵收祖說、不得干預地方行政、權力大大消減、**集權得以加強

2樓:琳樂姣

頒佈推恩令使諸侯國越分越小,勢力越來越弱

3樓:一飛沖天

首先是諸侯分封制度,七國叛亂後削藩

4樓:匿名使用者

從分封制到推恩令,一步步削弱分散王國的實力

5樓:匿名使用者

先是分封制 在後來就是諸侯制了

6樓:匿名使用者

異姓王的分封 秦始皇在全國推行**集權制的郡縣制。秦朝滅亡以後﹐項羽據樑楚地九郡﹐自立為西楚霸王﹐並以楚義帝的名義將其餘郡縣劃分成十八王國﹐分封給秦降將﹑舊六國貴族及滅秦有功將領。在形式上恢復了“封建制”。

接著﹐在楚漢戰爭中﹐劉邦為了爭取勝利﹐建立兩等爵位制度﹐以賞賜功臣名將﹐功大者封王﹐功小者封侯。在漢王朝正式建立時(漢五年﹐即前202)﹐劉邦已先後分封異姓功臣七人為王。

指出漢代諸侯王國政治地位發生了怎樣的演變

根據材料二,指出漢代諸侯王國政治地位發生了怎樣的演變

7樓:雪雅星箜

①漢初諸侯王實際統治其封國,分官設職大致模仿朝廷;

②漢景帝時諸侯王失去對其封國的統治權,失去官吏的任免權,行政機構的規模也大幅縮小;

③漢武帝以後,諸侯王國的機構進一步縮小,諸侯王完全失去軍政權力。諸侯王國與郡已經沒有多大差別,成為相當於郡一級的行政單位。

漢最早指漢水(今漢江),後劉邦發跡於漢水邊的漢中,建國後稱漢(歷史上的漢朝)。漢朝因強盛且統治長久,在中國歷史上產生了重大影響,有了今天的漢族、漢字、漢人、漢家、漢邦等文化概念。

西漢簡介

公元前202年--公元8年,首都長安。

在楚漢之爭中取得勝利的劉邦於公元前202年稱帝,建立了西漢王朝,建都長安(今陝西西安西北)。漢高祖劉邦吸取了秦朝的教訓,採取“與民休息”的政策,注重恢**展生產。在國家機構上基本沿襲秦制,但也有所改變。

主要是實行郡國並行制,使諸侯王的勢力難以過多膨脹。在文帝、景帝、武帝治理時期,進一步削弱了地方封國對**集權的威脅,設刺史來監督和控制地方政權。採用察舉、徵辟的方法選官,有利於選拔優秀人才。

經濟上實行鹽鐵官營;注重興修水利、推行新的生產技術,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通過改革幣制,頒佈“緡錢令”,增加了國庫收入。出現了經濟繁榮和社會安定的“文景之治”和武帝的鼎盛時期。著名的“絲綢之路”,是漢代開闢的由中國通往西亞各國的通商走廊。

自西漢中葉以後,西域就歸了漢朝的版圖,這與西漢時期多次派員通使西域的活動有關。

“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是西漢儒家公羊學派大師董仲舒的思想主張。儒家思想經他的改造和闡發,成為封建皇權統治的思想基礎,對於中國封建社會的政治文化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太史公”司馬遷寫出中國第一部紀傳體史書《史記》;造紙術的發明是對人類文明的一項重要貢獻。

西漢時期的醫學、數學、天文、曆法也都有一定的發展,而且各民族之間的融合與交流有了進一步加強。

官僚貴族、地主豪強兼併土地、擴充套件勢力的趨勢日甚一日,而宮廷之中外戚對政權的把握也到了十分嚴重的程度。所有這些,加重了西漢後期的社會矛盾與危機。

公元8年十二月,西漢外戚王莽代漢稱帝,改國號為“新”,王莽就是新朝建興帝,至此,西漢滅亡。

漢帝系(1)漢高祖劉邦(前202-前195)

(2)漢惠帝劉盈(前194-前188)

(3)漢前少帝劉恭(前188-前184)

(4)漢後少帝劉弘(前184-前180)

(5)漢文帝劉恆(前179-前157)

(6)漢景帝劉啟(前156-前141)

(7)漢武帝劉徹(前140-前87)

(8)漢昭帝劉弗陵(前86-前74)

(9)漢廢帝劉賀(前74)

(10)漢宣帝劉詢(前73-前49)

(11)漢元帝劉奭(shì,前48-前33)

(12)漢成帝劉驁(前32-前7)

(13)漢哀帝劉欣(前6-前1)

(14)漢平帝劉衎(1-5)

(15)漢孺子劉嬰(6-8)

西漢,共歷14帝、15主,劉嬰沒有稱帝,只能稱為“漢末主”。

東漢簡介

東漢王朝(公元25年—公元220年),漢光武帝劉秀所建,他推翻了王莽所建立起的新朝,重新恢復由劉氏統治的漢朝,史家稱此漢朝為東漢。

公元25年,劉秀在綠林軍的協助下,以武力擊敗了篡位的王莽,奪得帝位。劉秀身為西漢皇族,故仍定國號為漢,但建都洛陽,年號建武,是為漢光武帝。 建武二年,光武帝下令全面改革王莽所實施的舊政策,整頓吏治,設尚書六人分掌國家大事,以進一步削弱三公(太尉、司徒、司空)的許可權;廢除“官奴”;清查土地,使人民生活逐步穩定下來。

到公元一世紀中葉,經過光武帝、明帝(58—76年在位)、章帝(76—89年在位)三代的治理,東漢王朝已經逐漸恢復了往日漢朝的強盛,這一時期被後人稱之為“光武中興”。

公元89年,漢章帝崩,由年僅十歲的和帝劉肇即位,年號永元。因和帝年幼,統治權利完全落於章帝皇后竇氏與其兄竇憲之手。竇氏的專權引起了上下官吏的不滿,和帝於公元92年與宦官鄭眾等人合力誅滅竇氏, 鄭眾因功封侯。

自此,宦官越來越甚地參與東漢的政治統治,加之自和帝劉肇以來歷代漢帝都寵信宦官,及至桓帝(132—167年在位)、靈帝(168—189年在位)年間,宦官的權利已達到無以復加的地步,形成東漢王朝後期的宦官與外戚專權的格局。

公元189年,靈帝駕崩,何太后臨朝。當時皇宮內宦官專權,涼州董卓率兵入洛陽,廢皇子劉辯,殺何太后,立劉協為帝,是為漢獻帝。事實上獻帝即位後並無任何權利,董卓獨攬大權,殘暴專橫,使得各地官吏紛紛舉兵反抗,逐步形成了諸強割據的局面,統一的王朝實際上已經不復存在。

後,獻帝又為曹操控制;公元220年,曹操次子曹丕逼迫獻帝讓位,東漢王朝宣佈滅亡,繼之而來的是中國歷史上又一個長期**的時期——三國時期。

東漢王朝在統治上沿用了許多西漢的方針與政策,而且在一些方面做了調整與改革,使之更加適於當時的社會狀況。在東漢前期,政權進一步加強與地方勢力的融和,使國家趨於穩定,在經濟、文化、科學技術等方面都超過了西漢的水平。公元105年,蔡倫在前人的基礎上改造了紙張的製造技術,使我國的文字記錄方式脫離了使用竹簡的時代,同時造紙術也作為我們熟悉的中國古代四大發明之一而流傳至今。

東漢對後世的另外一項貢獻是製陶業的發展,它使中國徹底脫離了青銅時代的材料束縛,把一些以前為豪門貴族專有的用品帶入了尋常百姓家。

在自然科學方面,以張衡為代表的東漢學術界,有著很高的成就;張衡則以高超的工藝製造了“渾天儀”、“地動儀”等科學儀器,製造這些儀器的原理至今仍被廣泛使用。另外,東漢末年的名醫華佗是有記載以來第一位利用麻醉技術對病人進行手術**的外科醫生,他創造的“五禽戲”是我國第一套體操性質的健身活動。

到東漢時期,書法、繪畫已不單純作為文字圖形符號使用,它們的藝術地位逐漸顯露出來,雖然今日東漢流傳下來的藝術品數量不多,但從其中依然能窺得漢文化的風貌。

東漢王朝,歷12帝,共195年。

漢帝系漢光武帝劉秀(公元25-57年)

漢明帝劉莊(公元58-75年)

漢章帝劉炟(公元76-88年)

漢和帝劉肇(公元89-105年)

漢殤帝劉隆(公元106年)

漢安帝劉祜(公元107-125年)

漢前少帝劉懿(公元125年)

漢順帝劉保(公元126-144年)

漢衝帝劉炳(公元145年)

漢質帝劉纘(公元146年)

漢桓帝劉志(公元147-167年)

漢靈帝劉巨集(公元168-189年)

漢後少帝劉辯(公元189年4月—公元189年9月)

漢獻帝劉協(公元189-220年)

論述西漢****與地方諸侯王國的關係

8樓:意林豬

答: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奏讞書》中記載了漢初國家對諸侯王國防範的有關具體措施。《二年律令》系呂后時期的法律文書,而《奏讞書》案件則大都有明確的時間,均可以作為我們分析的依據。

前揭臧知非文對簡文中所反映的漢對諸侯王國防範措施的具體實施狀況做了詳細論證,此不贅述。結合臧文,我們可以對漢初國家與諸侯王國的關係形成如下認識:

第一,在與諸侯國的邊界地區設定軍事防禦系統,防止諸侯國的侵擾。對防守不力,乃至謀反、投降者,施以嚴厲的法律懲處。 第二,禁止諸侯國在漢直接控制的地區誘人口,以及從事間諜活動,違者處以酷刑。

第三,嚴格關防,制定詳細的法律制度禁止隨意出入關、津、塞(包括官吏),以各種方式防止漢民流入諸侯國,各級官吏管理不善者將受法律嚴懲。第四,禁止漢民與諸侯國人、諸侯國人之間相互婚姻。第五,禁止重要物資,如馬、**、銅等流入諸侯國。

第六,這些法律的制定大都以“制詔”的形式頒佈,以及具體案件發生後需要奏讞方能裁定,說明漢對如何處理與諸侯國的關係高度重視,但政策還在發展變化之中。

張家山簡提供了比以往更為細緻的漢與諸侯王國關係的例項,也引起了學者們對漢初國家結構問題的重新思考。[94]因此,辨析清楚張家山簡中漢與諸侯王國關係的性質,對於我們理解漢初的國家結構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首先需要看到的是,張家山漢簡所反映的漢與王國關係緊張、對立問題在既往文獻材料中也有若干線索。例如,在與諸侯國接壤的邊境地區設立關防等防禦系統,據賈誼的記載可能秦代即如此。《新書·過秦下》雲:

“秦併兼諸侯山東三十餘郡,修津關,據險塞,善甲兵而守之。”漢繼續了這個政策。《新書·壹通》雲:

“所謂建武關、函谷、臨晉關者,大抵為備山東諸侯也。天下之制在陛下,今大諸侯多其力,因建關而備之。”司馬遷還記載了漢初不少人提出的應對戰國時期東方諸侯所控制地區應當有所防備的思想,這種防備東方諸侯的思想甚至是劉邦遷都關中的根本原因之一[95]。

《史記·留侯世家》載張良雲:“夫關中左餚函,右隴蜀,沃野千里,南有巴蜀之饒,北有胡苑之利,阻三面而守,獨以一面東制諸侯。”《史記·劉敬列傳》雲:

“且夫秦地被山帶河,四塞以為固,卒然有急,百萬之眾可具也。因秦之固,資甚美膏腴之地,此所謂天府者也。陛下入關而都之,山東雖亂,秦之故地可全而有也。

夫與人鬥,不搤其亢,拊其背,未能全其勝也。今陛下入關而都,案秦之故地,此亦搤天下之亢而拊其背也。”又同傳雲:

“今陛下雖都關中,實少人。北近胡寇,東有六國之族,宗強,一日有變,陛下亦未得高枕而臥也。”文獻不僅反映出漢對昔日東方諸侯國所在地區社會異動勢力的憂慮,也反映出新立王國在邊界上對漢郡加強軍事提防的事例。

《史記·黥布列傳》雲高帝十一年:“夏,漢誅樑王彭越,醢之,……淮南王方獵,見醢,因大恐,陰令人部聚兵,候伺旁郡警急。”“旁郡”,應是指在漢直接控制郡的邊界警備。

這種相互提防,當然牽涉到軍事防禦系統的建設。簡文中關於漢限制諸侯王國從外部獲得人力、物力資源的記載,文獻中也可尋見蹤影。如《新書·壹通》雲:

“所謂禁遊宦諸侯及無得出馬關者,豈不曰諸侯得眾則權益重,其國眾車騎則力益多。故明為之法,無資諸侯。……豈若一定地制,令諸侯之民人騎二馬不足以為患,益以萬夫不足以為害。

今不定大理,數起禁,不服人心。”“數起禁”,即指漢不斷制定限制人口、重要物資等流往諸侯國所採取的法律措施,賈誼指出這種禁令“不服人心”,耐人尋味。又《史記·吳王濞列傳》載:

“他郡國吏欲來捕亡人者,訟共禁弗予”,同傳晁錯列舉劉濞的罪狀之一是“誘天下亡人,謀作亂”,文帝時令薄昭責讓淮南厲王長書中雲:“亡之諸侯,遊宦事人,及舍匿者,論皆有法[96]”,景帝制詔列吳國之罪“誘受天下亡命罪人”[97]等等,都是漢國家從法律上禁止漢民、禁止重要物資流往諸侯國這一政策具有連續性的明證。簡文中將漢直接統治區域的人民稱為“漢民”,從而與諸侯國人相區別,在文獻中也有間接反映。

如《漢書·荊燕吳傳》中有“漢兵”、“吳兵”、“楚兵”、“齊人”等稱呼,正是諸侯王國人與漢直轄地人在稱呼上有身份區別的表現。儘管文獻和漢簡大體可以互證,但相較文獻來說,張家山漢簡的內容無疑更加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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