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傷筋動骨」要100天?傷筋動骨100天有沒有道理

時間 2021-10-18 09:21:58

1樓:老疑惑

俗話說,「傷筋動骨一百天」。隨著時代的發展,這樣的老觀點是否還適用?在這裡,我們只能說:也對也不對。為什麼呢?我們可以從具體原因人手來進行分析說明。

中醫所謂的「筋」,也就是現代醫學中除骨組織以外的軟組織。「筋」起到聯絡骨、組成關節和活動關節的作用。任何導致「筋」的位置、順序、結構、走行方向異常的因素,均能使「筋」的作用失常或喪失,也就是所謂的「傷筋」。

至於骨折,簡單講就是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的骨頭斷裂。骨折患者一般都合併有「傷筋」,而「傷筋」患者卻未必都合併骨折。「傷筋動骨一百天」說的是,患者傷筋斷骨後癒合起來大概需要一百天的時間,在這個時間內患者應該好好療養,不能亂動。

但臨床上針對具體問題也要具體分析。

醫學上人體韌帶等軟組織損傷的修復時間一般在4-6周左右。這段時間內患者應該固定患肢以促進損傷的修復,很多「傷筋」患者之所以留有後遺症,大都是因為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嚴格固定患肢而導致的,但患肢在4-6週後應該逐漸恢復正常活動。骨折癒合一般來說可分為三期:

骨折後骨折斷端初步連線需2-3周,此謂一期;原始骨痂形成需4-8周,此謂二期;骨折斷端形成骨性連線需8-12周,此謂三期,這也是骨折及「傷筋」的初步癒合時間。

這樣說來,「傷筋動骨一百天」還是有一定道理的。但這只是非常簡單樸素的認識,不能概括所有的骨折損傷,因此以其指導**是不科學的。因為軟組織和骨折癒合過程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如年齡、身體情況、損傷部位、損傷程度等。

像股骨骨折的小兒乙個月左右就可基本癒合,成年人則往往需要3個月以上才能癒合。而骨折對位不良、軟組織損傷嚴重、骨折處有感染或固定不牢固、過早活動等,都會影響骨折的癒合速度。如前臂或關節部位骨折的患者若固定一百天之久,則可造成關節僵化,不能進行正常的活動,甚至殘疾。

反之有些骨折,如股骨頸骨折或手舟骨骨折,患肢固定超過一百天也未必癒合,更談不上活動了。同樣「傷筋」後若患肢固定太久,達到一百天,患者則常發生重力性水腫、肌萎縮、韌帶鬆弛、關節僵直、創傷性關節炎等併發症或後遺症。由此可見,不依患者情況而盲目聽信俗語是有可能危害健康的。

患肢固定時間具體需多久應因人而異,如患者受傷部位及年齡有差別,癒合時間也不盡相同。這裡附上人體四肢骨平均骨性癒合時間以供參考:指骨2周;掌骨、肋骨3周;鎖骨4周;前臂骨5周;肱骨、腓骨6周;肱骨頸、脛骨7周;股骨10周;股骨頸12周。

骨折癒合的標準是:斷骨部位無壓痛;上下或左右搖動時,斷骨兩端不會再動;拍片檢查斷骨部位的骨折線已不明顯;拆除石膏或夾板後,手能向前平舉2公斤重物體,並持續1分鐘,腳能不扶拐在平地持續走3分鐘;連續觀察7天,骨折部位不再變形。

因此,「傷筋動骨」的患者,要正確領悟「傷筋動骨一百天」這句話的含義。為了盡早癒合損傷、恢復良好的肢體功能,患者只有在醫生的指導下,正確處理好患肢固定與活動的關係,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有道理了,這主要是針對中老年人而言,年齡越增長,機體的癒合能力越差,鈣質流失嚴重骨頭越來越脆化,一旦傷筋動骨,病情自然比孩童和年輕人嚴重,也自然沒有孩童跟年輕人那樣好的自癒能力。我外婆去年跌了一跤後就足足花了幾個月才好。

傷筋動骨100天是有講究的嗎,為什麼“傷筋動骨”要100天?傷筋動骨100天有沒有道理?

還是醬紫吧 是的。傷筋動骨一百天是中國古代醫學家在簡陋的醫學條件下對創傷引起的骨折或者傷筋 時間的簡單總結,不能完全適用於現代的情況下的傷筋動骨。因為在古代,傷筋動骨的原因多為高處墜落 摔傷或擊打,屬於中低能量損傷。現在的骨折損傷多是由車禍 高處墜落等造成,屬於高能量損傷,損傷嚴重程度不可同日而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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