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後,一方購買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時間 2022-01-19 05:30:10

1樓:曹仙

分居在法律意義上並沒有解除婚姻關係,所以該房產仍然屬於夫妻婚後財產,如果一方主張是個人財產,需要負舉證責任證明是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或者是一方父母出資購買。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樓:紫藍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財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根據本條的規定,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具有以下特徵: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係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這裡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獲得某項財產如稿費,但並未實際取得,而是在婚後出版社才支付稿費,此時這筆稿費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同理,如果在婚後出版社答應支付一筆稿費,但直到婚姻關係終止前也沒有得到這筆稿費,那麼這筆稿費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11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

「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此規定即是這一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

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條規定:「凡無證據證明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分居期間若一方買房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3樓:老王老師**

只要你們沒有辦理離婚手續就屬於共同財產。

婚後一方全款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4樓:l虛線

分居在法律意義上並沒有解除婚姻關係,所以該房產仍然屬於夫妻婚後財產,如果一方主張是個人財產,需要負舉證責任證明是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或者是一方父母出資購買。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分居期間一方經營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5樓:婚姻律師李曉娟

我們在辦理離婚案件中,經常會遇到當事人因分居引起財產分割的爭議。

有的已經分居十幾二十幾年了,離婚發現時,對方要來分割自己辛辛苦苦攢下來的錢。

在長期分居的情況下,當事人已經習慣了自己賺錢自己花,自己過自己的,所以,理所應當的覺得,自己在分居期間賺的錢,就是自己的財產,和對方沒有關係。

李律師今天要矯正大家的這種錯誤認識。

根據我國目前的法律,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除非於夫妻之間有自己的約定,否則任何一方婚內的收入均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是從登記結婚至婚姻關係解除的這段時間,其中包括分居的時間。

由此可見,無論夫妻雙方分居多久,在此期間各自的收入在理論上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該予以分割。

雖然雙方分居後的工資收入屬於共同所有的財產,離婚時應當分割,但是雙方分開生活太久,獨自管理和安排各自的生活和實際需求,不一定就是對半分割。

法院在處理這類婚內分居離婚案件時,遇到分居期間主要由一方負責照顧孩子,另一方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也會在分割分居期間財產所得時,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進行財產分割上的適當照顧。

因此,即便將分居期間所得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分割時,法院也會根據分居時間長短、管理財產情況、生活消費支出等各方面因素,衡量是否需要平分分居期間的財產所得。

由此可見,對於分居期間的財產,如果夫妻沒有作出特殊約定,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既可以選擇協議分割,也可以選擇訴訟分割,法院會按照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予以分割。

如果夫妻對婚後財產或者分居期間財產作出特殊約定的,那麼分居期間的收入會根據他們的約定來處理。比如,如果雙方約定分居期間的收入歸各自所有,那麼,這些財產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法院不會予以分割。

6樓:匿名使用者

長期婚內分居,一方所得的財產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

關於夫妻分居期間所得財產的歸屬問題,在我國的婚姻立法中並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依據我國《婚姻法》第十

七、十八、十九條規定,我國目前實行法定夫妻財產制,即除特有財產和雙方另有約定外,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發生的財產,不管是否分局,原則上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針對一方未盡任何義務仍可以分得配偶另一方財產的情況,可能顯失公平。因而,針對此種情況,律師建議當事人採取簽訂書面《分居協議》,將雙方在分居期間的財產、債務歸屬約定清楚明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17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7樓: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參考《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分居期間一方收入算共同財產嗎

8樓:華律網

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我國《婚姻法》第17條,第18條分別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個人財產,在不屬於第18條的情況下,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所得收入或財產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如果夫妻間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顯然分居期間所得財產不屬於上述第18條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4條規定:「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這是對夫妻分居期間所得財產歸屬的明確規定。所以分居期間的財產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9樓:石材大百科

分居期間若是已經結婚,一方收入算共同財產。分居期間若是沒有結婚,一方收入不算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財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財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10樓:憽人鼃

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因此,分居期間一方的收入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但屬於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勞務報酬 二 生產 經營 投資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

夫妻雙方買房子貸款一方有四張信用卡可是信用度很好對買房有影響

知道問答 買房子,辦理貸款,如果信用卡沒有逾期,房子貸款沒有影響的。 請叫我王老大 夫妻雙方買房子貸款一方有四張信用卡可是信用很好對買房有影響嗎這個的話是有一些影響了可以更快的下款 夫妻雙方買房有一方信用卡逾期了可以貸款嗎 碩昶襲展 那要看信用卡逾期的情況如何了,一般累積六次或者十次左右都是可以申請...

房子怎麼過戶給配偶,夫妻共同房產過戶到一方需要什麼手續

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單方名下房產需要過戶給對方的話,需要雙方帶著身份證明 房權證 戶口本 結婚證 過戶確權審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該過戶屬於共有財產變更,只要工本費,不需要交稅。回答您好 有房貸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把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再去辦過戶給配偶。方法一種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