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鬢髮白了
1)公司決策參與權。
2)利潤分配權。普清孫兆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凱遲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答租通股**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認股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2樓:姜超
認股人必須認股人的權利和義務。
認股人在認購股份時應填寫認股書並按照所認股數繳納股款;認股人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向指定的代燃消收股款的銀行繳足股款;股款繳足後,有權要求銀行出具收款單據。
認股人應按規定參加出席創立大會,行使創立大會規定的認股人的權利,通過創立大會了解公司設立情況的進展工作,選出公司的業務執行機關——董事會的成員及監督機關——監事會的成員,審查公司設立工作的財務狀況,對有關的事項作出表決,表達自己的意願,對公司不能設立作出決定。
對已作出批准的募股申請發現不符合法律規定,而又已經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的,認股人可以按照所繳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發起人返還。
同時,根據《公司法》第91條第2款規定,發行的股份超過招股說明書規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發行股份的股款繳足後,發起人在30日內未召開創立大會的,認股人可以按照繳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發起人返還。
另外,認股人繳納股款後,除未按期募足股份、發起人未按期召開創立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決議不設謹段鎮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一、股份****募集設立條件設立方式是什麼。
股份****的設立,由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兩種方式。兩者的主要區別是:
1、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發起人認購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
以發起方式設立的,發起人應在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發行的股份後,繳納全部股款或者依法辦理其抵作股款的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
35%,其餘股份經*****管理部門批准後向社會公開募集。
採取發起方式設立的,發起人交付全部出資後,應當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發行股份的股款繳足後,發起人應當在。
30日內召開有認股人組成的公司創立大會,選舉出董事會成員,董事會應於創立大會結束後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認股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3樓:羅仰俠
認股人在認購股份時應填寫認股書並按照所認股數繳納股頃敬款;認股人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向指定的代收股款的銀行繳足股款;股款繳足後,有權要求銀行出具收款單據。
認股人應按規定參加出席創立大會,行使創立大會規定的認股人的權利,通過創立大會了解公司設立情況的進展工作,選出公司的業務執行機關——董事會的成員及監督機關——監事會的成員,審查公司設立工作的財務狀況,對有關的事項作出表決,表達自己的意願,對公司不能設立作出決定。
對已作出批准的募股申請發現不符合法律規定,而又已經向社前乎神會公開募集股份的,認股人可以按照所繳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發起人返還。
同時,根據《公司法》第91條第2款規定,發行的股份超過招股說明書規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發行股份的股款繳足後,發起人在30日內未召開創立大會的,慧虧認股人可以按照繳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發起人返還。
另外,認股人繳納股款後,除未按期募足股份、發起人未按期召開創立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決議不設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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