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採購,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了損失怎麼辦

時間 2022-03-20 09:30:09

1樓:等待櫻落

可能是乙個件,幾年前定了乙個**商和**,一直執行者,最近被發現**高了,然後統計這幾年的量,幾十萬就是這麼出來的。

解決辦法如下:

實際如我以上所說,你可以分析定價時候這個產品的**,證明此**在當時狀態合理。

**沒有高低,便宜貴,只有相對**。乙個零件,**相差幾倍,在不同時間跨度,是很正常的事。你還要考慮**組成。

證明了當時**合理,就好辦了,多年執行乙個**未降價,那是制度流程的事,這個沒什麼。

距離,捷達車,年年降價,現在人均工資三四千,一輛捷達七八萬,在10年前呢?人均工資幾百,捷達20萬。拿現在的**看10年前的車,什麼都貴。

難度大眾全體管理層就該下崗?大眾就沒有管理流程??

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我們行的正站得直,

心裡沒有鬼,只能說明我們工作能力不足,調離崗位也就罷了,別擔心,沒事!

3樓:快樂南豪

永遠沒有最底價,只有更底,這個市場那麼大,誰能保證誰的**就是最低!

4樓:一枝灬妖

那只能說你們公司規範制度太不合理了,**商**過來未必沒人審批?不走流程?

另外,你買東西未必 也不了解下市場**?

別個**商賣這貴肯定是有 原因或者說法的,找**商協調或者退貨。看**商是怎麼回覆你的。

由於自己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怎麼辦

5樓:律兜諮詢1號

看公司方面給你的處罰,公司方面可以要求將損失由個人承擔,也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承擔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樓:德斯喬

回答給公司造成損失,需要賠償的方式有: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之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可以看出,若員工本人原因,也就是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那麼公司是可以向員工索賠經濟損失的。並且,上述法律規定的是雙重標準,一是扣除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二是扣除後的剩餘部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而作為企業,公司也應知曉經營過程中風險與利益共存。管理上要科學有效制度化,在諸如催討貨款的經營行為中,資金流轉應通過銀行轉賬等安全的方式,現金流轉要兩人以上並落實具體案情措施。發生事故,經濟受損,即便主要過錯在員工,企業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提問由於我剛進一家公司撿別人的後面的事。就因為乙個入戶管的問題。前面的人已經做好樣板。

由於又趕工期。由於我做的過程中打樣板。監理甲方都簽過字,同意。

但後來由於業主發現圖紙和現場不符給水管的大小。導致公司。重新做給水管,導致方工家材料10萬元左右。

由於領導就沒有給我發幾個月的工資。我這份工資到底是該要還是不該要?

回答親,看了您的工作經歷,完全是您的責任。如果公司的損失由您以不發工資方式支付。我建議您和公司協商好賠償損失的具體金額。

最壞的打算是辭職,以前工資不要。最好是協商解決,要不就讓公司在開工資方面給個明確的答覆

更多4條

如果因為你的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你會怎麼辦?

7樓:來吧土人

在工作中每個人都有可能會犯錯誤,有的人犯的是一些無傷大雅的小錯誤,而有些人犯的錯誤有可能會造成公司嚴重的經濟損失。

如果真的是因為工作失誤而導致公司出現經濟損失的話,我們第一時間考慮的時候想盡辦法做出補救。相信很多時候我們可以通過努力和彌補,爭取把經濟的損失降到最低。記得在我第乙份工作的時候,由於經驗不足,在現場工藝設定上出現失誤導致整條生產線停產一天。

在犯錯的第一時間內,我就先向領導匯報,表達出是由於本人的失誤導致產線停產。同時,本人也一直在現場配合裝置人員尋求解決方案。當然,最後由於失誤而落了口頭警告。

所以,在面對工作失誤的時候,我們必須承認自己的錯誤,不要有任何推諉跡象,犯了錯誤就應該接受公司規章內的相關處罰。同時也必須學會吸取教訓,確保在以後工作中不會再犯同樣錯誤。

8樓:雙子

這個問題是在所難免的,但是要看具體的工作內容性質,我們要看是什麼損失。當我們看到一些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第一想法,不是應該自己賠償多大的經濟損失,而且怎麼樣挽回經濟損失,和給市場帶來的負面影響,這個是關鍵,這個就考驗了乙個公司抵抗風險的能力,同事也給公司一定應對類似情況的一些經驗,保證下次遇到同類問題,有乙個有效的解決方案。

如果這麼看來,對公司還是有利的,我們不只是要看到負面的一些問題。再說了,如果公司真的有重大經濟損失,讓你賠,你也是賠不起的,你應該總結經驗和教訓,避免類似的事情在此發生,對於自己,對於公司未來的發展都是有好處的。不管怎麼說,要兩面性的看到問題,錯了總結教訓,如果對了,你要鞏固成果。

9樓:

因為自己的失誤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就要賠償,不能找藉口。人在職場難免就會有做錯的時候,不可能事事都做的完美。自己的失誤導致公司經濟損失,在自己能力能夠承擔的範圍之中就應該賠償,並且應該積極的承擔失誤和公司所給的各種處分。

往往在自己做錯事情之後還找藉口的人都是沒有責任心,不值得留在這個公司的。自己的做錯事情自己承擔,是作為職場人應該具備的良好的品質,即使你一味的逃避責任,公司也不可能不知道,大家都是明眼人。

所以自己做錯事就自己承擔,如果不是很過分的事情,我相信公司也會原諒你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每個人在生活和工作中是不可能犯錯誤的。

如果自己在工作中因為自己的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話,那麼自己首先要做的就是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去挽回公司的損失。

再就是要有乙個好的態度,也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自己的能力不夠挽回所有的損失,甚至是彌補所有的損失,但是自己也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償還造成的損失也是一種態度。

單純找藉口,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還是需要通過自己的努力把問題解決了,才是最根本的關鍵。

11樓:冷侃娛文

若是我的話,就找領導說一下,看看自己怎麼做才能彌補自己的過錯,才能讓公司的損失降低一些,哪怕是一點點也好。畢竟是因為自己的過錯導致的。要不然,就從自己的工資裡扣除這些損失,當作自己的過錯處罰!

雖然我也不是有意的,但也不會這樣輕描淡寫地過去,自己的過錯,自己承擔!

若是還有其他可以換回的希望,那就盡力挽回。因為覺得出錯找藉口是對自己過錯的乙個掩飾。不是有人說:

藉口就是掩飾,掩飾就是欺騙,欺騙就是犯罪!雖然沒有那麼嚴重,但我也覺得有錯就要承擔,這是乙個男人必須要做到的。

過而能改,善莫大焉。這是在承擔以後的事了!你覺得呢?

12樓:好想放假呀

我覺得作為我個人來說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不太大的話,我會主動承擔這些責任,但是如果造成的經濟損失比較大,那我就沒有辦法承擔了,可能會找藉口來推卸掉這些責任,畢竟人都是自私的,如果真的是不能夠承擔,也不能硬承擔。

13樓:三春姐姐

如果真的是因為我的工作失誤造成公司損失,我願意承擔主要責任。如果超出我承受範圍以外,我將會為公司無償打工,為自己錯誤買單。找藉口是一種愚蠢的做法。

而自己已不再是小孩,必須要為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

14樓:追求成就美好

我向來都是有原則的人,對於自己工作上的失誤造成公司損傷,我會承擔自己的責任。彌補這份損失,而不是找藉口。做乙個敢做敢為的人。

如果沒有那麼多的錢彌補公司損失,和老闆商議能不能降低賠償損失。

15樓:素花體育

如果是因為我的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失,我只能和領導去坦白,希望領導可以考慮著輕處罰吧!畢竟自己犯了錯,說什麼也晚了,我會積極的去尋找看看,有沒有生命補救的措施,盡量挽回一點是一點吧!

16樓:植物系小艾同學

我覺得承擔責任也是乙個重要品質,你這次出了錯誤,然後你不敢去承擔,那麼下次呢?下次出現錯誤你還要去推脫責任嗎?

你只有敢於承擔,才會讓老闆發現你的閃光點,下次才會信任你。

17樓:我不想**

因為自己的過失,而給公司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如果是我的話會盡力賠償賠償不了的話,就等著公司處罰任何處罰都認並且給自己家長乙個教訓,爭取以後不再犯類似的錯誤。

18樓:

嚴重失誤的看你是否構成犯罪,構成犯罪的追究你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19樓:敏而

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我的朋友因為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了損失 怎麼辦???

20樓:墜下懸崖

:①如果本意是為公司努力工作,如果造成經濟損失,我認為首要的問題是想方設法去彌補或挽回經濟損失。如果無能力負責,應該懇請希望單位幫助解決原諒。

②分清責任,各負其責,如果是自己的責任,甘願受罰;如果是乙個我負責的團隊中別人的失誤,也不能幸災樂禍,作為乙個團隊,需要互相提攜共同完成工作,安慰同事並且幫助同事查詢原因總結經驗。

③總結經驗教訓,乙個人的一生不可能不犯錯誤,重要的是能從自己的或者是別人的錯誤中吸取經驗教訓,並在今後的工作中避免發生同類的錯誤。檢討自己的工作方法、分析問題的深度和力度是否不夠,以致出現了本可以避免的錯誤。

希望可以幫到你 滿意請採納!!!!

21樓:上海笙銘律師

1、根據我國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因為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2樓:匿名使用者

大不了辭職走人,沒有比這個更嚴重的了。

23樓:簡約

第一,界定損失性質,是經濟損失還是其他方面的,界定個人工作失誤造成損失應承擔的責任比例;第二,搞清楚公司對造成此種損失的相關處罰規定,做到對最壞情況心裡有數.第三,想辦法彌補損失,並和相關領導溝通,以求得諒解.人無完人,誰都會有失誤的時候,坦然面對,下不為例.

員工失誤造成公司損失,員工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怎麼賠償法?

cd陽光大哥 首先,在處理訂單過程中因小數點的關係造成100萬左右的經濟損失公司應該通過法律途徑避免損失。比如與對方單位協商解決小數點的問題,協商不成通過法院撤消訂單或訂單相應條款 訂單具有合同性質,顯失公平的合同或合同條款可以申請法院撤消 為避免損失而額外付出了成本,其中一部分應該是職工工作疏忽給...

員工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以什麼依據賠償

員工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主要以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的法律依據判斷賠償的。按照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

員工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的損失,賠償百分之50,合理麼

魏巍律師 你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50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