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辭職嗎,我該辭職嗎?

時間 2022-03-14 00:00:17

1樓:匿名使用者

剛畢業都這樣 當年我畢業的時候也是這樣 給你點建議1,你又其他目標麼?

2,那個目標比得上你現在麼?

3,是不是現實點呢 掂量一下自己到底有幾斤幾兩4,那個公司都會有問題的 尤其人緣上 畢竟不是學校 有利益衝突了 背後使壞 完事再告訴

你 都是很正常的 看的是公司有沒有朝氣 有沒有前途5,先放下這個念頭 過幾天再想想

6,如果還是想走 就看著辦吧

總之,這東西別人沒法給你覺定。 我有的同學跳了好幾次 跳到了好地方。但是也有跳的不如以前的,所以,路是自己走的

2樓:

可以給你個建議,(個人建議)。

騎著驢子找驢子,省你跑腿呢,找到新的前,不辭職。和同事關係現在不好沒關係。時間長了就了解了。現在找工作不太容易,你才剛開始參加工作難免有些不順。這都是正常現象。

先乾一年,如果實在上的不開心,那就辭職吧。再找到新的工作前別辭職。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去試試怎麼知道下一次的機會是好是壞?我感覺辭吧,這麼不開心又壓抑,為了什麼?不去嘗試又怎麼知道下乙個是什麼樣的?但這只是我單方面的感覺,未來的日子裡要加油啊!!

我該辭職嗎?

4樓:五行木神

這個職位就是很累人累心的,壓力很大。我也有過這個階段。我看你對自己的工作還是比較滿意的,只是對於上級給的工作壓力感覺有些吃不消了,現在也在懷疑自己的能力。

我的建議是你可以申請休假幾天,好好的調整一下,回來再戰!

如果休假比較困難,我建議你週末去報個企業管理類的培訓班,培訓班不一定能學到什麼知識,但是能碰到一些有工作經驗各行各業的朋友,可聊天談心吸取經驗,從中學習並建立更寬的人際關係,心也會更寬一些,心態也就好了

相信自己,每個人的承受壓力的潛能是無限的,只要再堅持一下!

5樓:糖團團

現在找工作真的是很難 如果你現在找到乙份更合適你的工作 那麼你就跳槽吧 如果沒有的話千萬別盲目就吧職給辭了 你現在還年輕 在這個單位還是很能鍛鍊人的 建議你還是好好幹 多學學工作經驗再說 以後有更好的機會你再跳 檔次就會更上公升乙個階層

6樓:博採天下之長

支援你辭職~工作要開心~每天12個小時(睡覺除外)有8個小時(工作時間)都不開心(相信下班也開心不到**去),這有意思嗎?再說了,你能做到這個地步就說明你不笨,更甚至有忍耐力,能堅持~~這樣乙個人說出去不知道做什麼那真有點浪費了~~~~放開手去闖吧~未來是光明的~~~~~~~~~~看好你哦

7樓:飛天落葉香

現在工作壓力都很大,即使你換乙份工作,新的工作環境也不見得比現在好,再考慮一下吧.

我該辭職嗎?

8樓:香餑

你既然都說是隨便找了份工作,所以你的態度也不是必須在這裡的。

看看公司和工作有沒有前景,有沒有交五險一金,工資給的是否到位吧。如果工資不高,福利不好,沒必要在那裡忍著。據我所知,倉儲工作也是蠻辛苦的,乙個人可能搞不定。

這個公司的這個崗位人員流動性很頻繁,根據忙不忙在招人。現在不忙,公司肯定不會再招人了。可能要你乙個人幹很久,你能否堅持下來?

9樓:小小呂子博

像這種情況,你完全可以提出漲工資的,如果他不滿足不給你漲工資的話,你就重新考慮了第一位,畢竟是乙個人幹四個人的工作,相對來說比較辛苦,這樣如果沒有你就是對你不認可,所以說還是要和他談一下條件比較好。

辭職要辭職費嗎?

10樓:韓飛律師

辭職是不需要辭職費的,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乙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我應該辭職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堅持做乙份既不來喜歡也自不能勝任的工作,只是在浪費自bai己的青春,乙個人剛du出社會到zhi30歲這段時間是最重

dao要的積累期,如果這段時間沒有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可能一輩子都耽誤了。建議你好好考慮自己到底想做什麼工作,適合做什麼工作,然後在外面嘗試找找工作,能找到的話,果斷辭職,不要礙於親戚情面,繼續耽誤自己。

12樓:水6元

自己bai有了du辭職的想法,為了自己開心就決定辭職吧zhi

。俗話說dao,親兄弟明算賬內,口說無憑辭職又容說不出口,就來個依法書面遞交辭職通知書,也好避免親情之間的尷尬,你說呢。勞動者依法辭職的程式及方法如下:

勞動者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通知書〔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自己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籤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勞動者繼續上班滿30天自然日,在第31天自然日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相關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勞動法》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3樓:匿名使用者

創業公司都不容易,如果你姐姐、姐夫能力還行,價值觀也是比較正確的。建議你聽他們的 ,堅持下去,這麼年輕,有這種機會不容易 。如果你他們只是簡單的想賺點錢,那就算了。

自己親戚,最後有可能親戚都沒得做。

14樓:對天空的眷戀

如果bai

你有更好的選擇,你可以du離職啊,具體的zhi你可以看看當地dao的招聘市場,回或者在網上看看,投投

答簡歷,然後感覺一下,自己的價值能勝任什麼工作;

另一方面,我覺得人不可能完全靠喜好做工作,但是如果你還年輕,你可以嘗試一下,選擇自己的道路,但是如果年紀30左右的話,就要好好考慮一下了,畢竟還有家人要養活,是不是,但是如果你真的很累很累,我建議可以好好放鬆一下,抽點時間,出去兜兜風,旅遊旅遊,換換心情;

至於你姐夫的要求,他肯定有他的考量,但是你怎麼做還是看你自己是不是,的確講明白是有點什麼的,但是只有你自己可以給你自己做決定啊

15樓:匿名使用者

為情面不辭職既耽誤了自己的前程又影響了姐姐的公司,跟姐姐說明白辭職吧!

16樓:欒躍成

你好:bai

你姐姐這邊的公司雖

du然小,但是也是乙個很好的平zhi

臺,dao你就應該好好的把工作做回好,學會開車這個時答代不會開車就不能開展業務,要當成自己的家裡的事一樣子才行,要學會有耐心才行,如果你在自己這個地方不好好的學習,即使你去找個地方也不一定比這裡好,還是要再這裡好好的工作吧。

17樓:異想天開

不知道你說的bai工資太低,是有多du低。你姐夫辦的zhi公司肯

dao定是要賺錢養家的,專不賺錢,你姐屬夫的公司也維持不下去,所以,只要你的工資跟別人差不多就應該堅持下去。你現在遇到的困難不順心,也許辭職後重新就業還會遇到其它的困難和不順心,那你怎麼辦,選擇繼續逃避,不可能的。

你現在呆不下去的理由是工資低,看不到希望,但你若換個角度去看事情就會不一樣,你把現在遇到的困難看作是自己的挑戰,自己就是來緞煉,來提高自己的。把目標放遠-些,學會了開車,增加了自己一項技能,跑慣了業務,就學會了如何與人打交道,這些在自己以後的生活中都會有用處。不要說自己沒有用處,你只是沒看到希望,不知道如何證明自己的價值,我相信你找到方向後,一定不會苦惱了。

我該辭職嗎,請大家幫我看看,如果該辭職,如何辭才好

說實在的,我認為大家都不會太清楚你的情況,不是那麼容易就給你很清楚的答案。我是有點軍事迷,但我在這裡只發表個人意見,供參考!我們生活就像每天就在做戰鬥似的,你告訴別人都是像電影裡面精彩的鏡頭,你也看看多少名人說自己的故事時,不會告訴你非常具體的東西,告訴你的是總結出來的幾句話。每個人都像成功,就像你...

我該如何提出辭職,如何開口辭職

如果你沒簽合同,什麼也不用做直接跳槽就行。如果簽了合同,就必須給原單位領導送禮才能走人。這位朋友,壓金就不要,走人 沒有什麼後顧之憂 老闆願意不願意,主動權在你手上 沒問題,直接提出辭職就行了,管他是否乙個月呢?現在 都這麼規定,除非有高額的押金,或者人家幫你解決了戶口或住房問題了,否則還不是想走就...

這種情況,我該辭職嗎,我想問下這種情況我該辭職嗎?

不建議現在辭職,很多人找不到比你現在好的待遇,跳槽不一定有合適的,跳槽頻繁也不好,你現在的想法每個人都會有,急不來的,只有穩步增長自己的能力,才能有更好的薪水.建議平時留意外面的招聘,看看自己的能力是否達到了,或還有哪些不足。我出去有競爭力嗎?就是說你工作一段時間,比剛畢業時增加了什麼技能或專長。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