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兒25歲剛結婚月,就要離婚,要和前男友結婚,該怎麼挽回這婚姻呢

時間 2022-05-31 07:45:08

1樓:兔寶寶獺獺

你問問你女兒,她的前男友已經結婚了,說明人家的心裡現在有的是他的老婆,而你女兒攪和在中間算什麼呢?如果她的前男友心裡還有她的話,根本不會結婚,而會一直等著她,現在人家那麼有家了,她在這面跟人家聯絡,不要以為是自己的魅力大,無非就是那個男人想在兩邊玩玩而已,一方面不失去家庭,一方面還有年輕的女孩子陪著,他可是美壞了。如果他真的愛你女兒的話,讓你女兒跟他提出來,讓他離婚,人家保準不同意。

告訴她,不要以為當第三者就是自己個人魅力的展現。那是最傻也最丟臉的一件事情。 而且沒有幾個第三者能修成正果,到最後弄的一身傷的全是第三者,而那個男人跟人家的老婆頂多吵吵架,失去最多的也是第三者。

2樓:湛樂珍

既然這麼愛他前男友,為什麼還要和現在的老公結婚啊?那可以先不結婚,等她的前男友啊,總比現在這樣傷害自己的老公,傷害別人的家庭要好得多,如果她自己的老公很疼她,感情也很好,我想如果離婚,以後傷害的只有她自己。

3樓:匿名使用者

好好的教育你女兒,你女兒才是重點,當然,如果你女婿沒得談,那就沒辦法,因為是你女兒的錯。

4樓:娃娃總裁

給他做思想工作,破壞別人家庭她也得不到幸福,不如和現在的丈夫好好過日子。

5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把原因搞清楚才能對

6樓:回首都是假

還怎麼挽回啊 你女婿怎麼可能不離婚?

需要不斷挽回磨合的婚姻,是對的嗎?

7樓:松本汽腔

我覺得事實上,對婚姻不知所措的不是人,而是人的心! 因為長時間不僅會產生感情,還會讓人覺得無聊! 結果,當消極情緒如孤獨、壓力和審美疲勞聚集在一起時,婚姻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問題。

當問題出現的時候,必須控制自己的情緒,不要生氣,不要說極端的話,要有耐心。耐心不是讓你不去處理這件事,而是避免在情緒失控時做一些可恥的事情。

世界上有很多人都有同感,談論一切,但是因為那個人喜歡你,他對你說的一切都感興趣,你叫他聽的歌很有意義,你說的風景也很美。就因為他喜歡你。 太多沒有結局的故事了。

沒有兩個人天生是對的。愛情和婚姻需要不斷調整。願你以你喜歡的方式生活。

世界上**有這麼多心比心的人,而你所做的一切都只是習慣於碰運氣的人。過多考慮別人的感受,你注定要受苦

所以,你的餘生不會太長,請忠於你自己,像你自己一樣生活。所有的契合都是兩個人的相互適應和變化,兩個人沒有天生的契合。我非常喜歡這句話:

你應該找乙個像父親一樣照顧你的男人,和乙個情商高的男人結婚,而不是乙個需要你妥協的兒子。真正愛你的人的最高境界是把你當成女兒撫養,而不愛你的人把你當成母親。

因此,我們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發自內心地為對方去做些什麼,哪怕只是最小的事情,比如乙個擁抱,乙個笑容,乙個親吻,都可以讓對方體會到溫情。通往愛情的道路不是一帆風順的,關係也需要不斷調整。有些夫婦在調整後發現彼此不合適,疏遠了,而有些夫婦在調整後走得更遠。

所以說還是要分人,這件事分不出對錯,以上僅是個人觀點。

8樓:

不需要問對錯,只要正視你的內心:想不想挽回這段婚姻。

其實乙個人的行動往往就是乙個人內心的折射,只要你是在不斷地想辦法挽回這段婚姻,那就證明這段婚姻還是有存在的需求,那就是對的!

因為兩個陌生人在茫茫人海中相識、相知、相戀,一直到成為密不可分的一對夫妻,這樣的過程確實是需要不斷磨合、不斷地努力的,不是有句俗話這樣說嗎「婚姻是需要經營的」,有兩個人天生就非常合拍的夫妻,只要乙個人還重視這段婚姻,雙方還想讓婚姻繼續下去,那就需要雙方的不斷磨合、不斷忍讓,讓你做出這樣行為的往往是你內心的需求,那就是對的,不需要對他質疑。

9樓:君哥爰生活

需要不斷挽回磨合的婚姻是對的嗎?我認為在婚姻生活中沒有不摩擦的摩擦不要緊,首先是通過摩擦增進夫妻之間的情感,這是對的,通過摩擦可以總結,經驗可以彌補傷痛,通過摩擦使夫妻間的感情更加融洽,我認為這是要不斷的挽回磨合的婚姻,這就是對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是對的。

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婚姻,每個人成長歷程不同,因而性格、價值觀也互不相同,夫妻之間原本就是乙個不斷調適、不斷磨合的過程,對婚姻的每一次挽回就是一次進步,如此迴圈便會逐步讓夫妻雙方相互包容、家庭日漸和睦、婚姻越來越幸福。

11樓:江淮一楠

這是對的,愛情是兩性相吸,兩情相悅,更多的是情感的浪漫表達,以及對未來美好生活的期許。但是婚姻更多的是兩性的相互適應,不斷磨合的過程。如果還是停留在戀愛階段,那麼男女雙方只是兩個獨立的個體,無法完全適應婚後的和諧生活。

因此需要一次又一次去磨合,一次又一次挽回,只有這樣婚姻才幸心理。

12樓:律政巧佳人

要不斷挽回,磨合的婚姻的確是對的,因為我們無論是從乙個婚姻的角度來說,還是從彼此合適的角度來說,我覺得兩個人就是性格差異很大,這是正常的,因為你所有的兩者你們在一起時間久了,其實都會有不斷的摩擦,正是因為要磨合不斷的去磨合,不斷的去挽回這樣的婚姻才是有意義的,而不是說天天你不搭理我,我不搭理你,我們就這樣各過各的,這種婚姻才是最有效果的,或者是相敬如賓,我覺得並不一定是最真實的現象,它可能只是個表象,內部隱藏的問題可能會更加的大。

13樓:a號財神

婚姻很重要,好的婚姻讓我們的生活充滿了陽光和希望,不好的婚姻只能讓人心焦疲憊,頹廢。磨合中的婚姻要看是哪方需要溝通理解的,性格,愛好,為人。這可以融入,交流,挽救。

但劣根的為人處事,自私自我,沾惹了黃賭毒,除了勸告,要立即分手。這是挽回不了的。

14樓:三葉草的孤單

婚姻不易,兩個人走在一起,需要很長的磨合期,這個根據兩個人性格開說,有的人時間短,有的人要長期磨合。

但是不代表磨合不好就要放棄,如果覺得對方值得,那還是應該挽回。

如果現實很殘酷,沒辦法繼續,那就乾脆一點,不浪費彼此時間。

15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本身,無所謂對與錯。

有愛的婚姻,就可以長久持續,恩愛一生。

沒有愛的婚姻,就無法持續,遲早要分崩離析。

婚姻也是需要不斷磨合的……即使是真心相愛的兩個人,脾氣秉性也不可能相同,也需要彼此磨合。互相包容對方的錯,才能更加深愛對方。

至於需要不斷挽回的愛情,就真的有問題了……只有瀕於破裂的愛情,才需要挽回呢……這樣的愛情,基本上已經矛盾重重,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了。這已經不是對與錯的問題了。分手是遲早的了!

aqui te amo。

16樓:幸福上上人籤

需要不斷挽回,磨合的婚姻是對的嗎?我覺得婚姻這事應該是兩個人的事!都要相互的信任,相互的尊重,彼此都是為了乙個幸福家庭,如果婚姻中兩人經常以模糊的形式對待,我覺得這個婚姻很不牢靠,這樣長期下去,對雙方都是很沉重的打擊,如果有孩子,那是對孩子的一種傷害,即然兩人走到一起,在婚姻中就應該相互的攜手,把家庭建立在幸福中!

17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需要磨合,但如果婚姻需要挽回,那肯定是出問題了。否則怎麼會需要不斷的挽回呢。婚姻肯定都會有磨合期,只有經過不斷的磨合,才能讓兩個人的感情更深,更牢固。

如果還需要不斷的去挽回,那就需要兩個人好好找找原因了,看看究竟是怎麼回事,相互之間還應該怎麼做,怎麼磨合。但經過磨合期的愛情,彼此之間也相互適應了,彼此也更加信任、理解了,這樣的婚姻才是對的,才是我們應該努力去爭取的。所以說,需要不斷挽回磨合的婚姻,這種說法我認為是不對的。

18樓:

兩個人通過戀愛,的步入婚姻,都是乙個磨合階段,特別是婚姻家庭,跟談戀愛不一樣,他這個,是涉及到實際的事情,柴公尺油鹽醬醋茶,一些瑣碎的事情,避免不了意見,不統一,或者是有爭議,這就是婚姻的磨合階段,需要挽回磨合的婚姻嗎?這是乙個正常現象,應該兩個人共同去努力,溝通和交流也是主要的,兩個人都要在生活中,有乙個平和的心態,不要義氣激動,要調整自己的情緒,婚姻,需要磨合的,挽回也是對的,通過磨合,婚姻和家庭都會幸福快樂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是要看年齡的大小?如果兩人都很年輕,但在婚姻生活中性格不和,甚至於三觀也不相同,這時不需勉強去挽回磨合的婚姻,因為人都年輕,時間還很長,合不來,分手也是一種最好的選擇!如果兩人已經年齡也超五十多歲了!

出現問題時,需要挽回磨合的婚姻,必竟已走過幾十年了!坎坎坷坷的經歷已磨合的有經驗了!這種情況下還是需要不斷挽回磨合的婚姻!

才是正確的選擇!

20樓:神清氣爽

我認為不斷挽回磨合的婚姻是不正確的。如果兩個人之間的感情需要經常地挽回。這就證明了兩個人。

之前已經存在了,問題,感情上或者家庭上。或許並不適合在一起。長期如此只會讓兩個人更加的疲憊挽回也是徒勞的。

21樓:枝半蓮

如果你覺得這段婚姻是一種不斷的折磨,是對自己的一種。壓力的話,那麼我覺得就沒有那個必要,但是我覺得如果兩個人只是配合不好,但是兩個人有感情或者是因為一些不必要的事情而產生摩擦的話,需要兩個人互相理解,互相配合的話,那麼還是就是需要嗯一方要付出的。只要是不突破某些,底線,那麼這樣付出也能夠尊重對方,對方也能夠尊重自己,這樣的話才能夠維持一段婚姻,否則的話兩個人都鑽牛角尖兒,都堅持自己的意見,那不就很難持續下去。

所以我覺得這種不斷磨合還是應該的許多。家庭都是在不斷磨合當中而共同進步,一一步不斷地走下去成長下去的。

我老婆要離婚,我不想離婚,這樣能拖多久

22樓:華律網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乙個判決的結果。

拿到判決結果後,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向作出判決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一方不服判決內容,在接到判決書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一般會從接受案件後,在三個月內審結。

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即生效。如果雙方對判決結果沒有不滿意的,沒有人提起上訴,那麼在十五天上訴期過後,該份判決書即生效。簡單說,如果僅有一審程式,用簡易程式審理最遲三個月加十五天。

普通程式審理最遲六個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審程式,則再一審程式中再加上三個月。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你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那麼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幾乎不會判決離婚。

這時,要等半年以後第二次起訴,再走一次前面的程式。綜合來說,走完兩次程式一般會經歷1-2年的時間。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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