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男友在一起時,幫他借了網貸,到現在他沒有還給我,我可以報警詐騙嗎

時間 2021-08-11 17:21:09

1樓:彌茂

像這種情況你可以報警,但是不能夠說他是詐騙,只能夠讓他及時的歸還,或者你也可以起訴法院讓他歸還你的錢財。

2樓:啤啤寶寶愛你呦

我覺得你的第一步應該是先找他,他先承認了,接著看看他怎麼個還發。如果他不就是不壞,你可以用這些作為證據去報警。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

你借了貸款,將借來的錢借給前男友。雖然是同一筆錢,但是兩個債務關係。

按你所述,貸款由你償還,這是你作為貸款人不可推卸的責任。

前男友欠你的錢未還,屬於民事糾紛,不構成詐騙。

4樓:李琳沂

這種你應該報警沒用吧,你只能列舉證據這筆錢是你幫他借的,是他用的。如果協商不還,只能走法律程式吧。

5樓:大明

從法律上講,這屬於你們之間的民事糾紛問題,而非違法犯罪行為,故不屬於**職責範圍,協商或訴訟解決了。

網路詐騙觸犯什麼法律

6樓:且看天地造化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7樓:半知道分子

刑法、民法、侵權責任法等

關於網路詐騙的詳細法律法規

8樓:律師陰慧芳

遊戲幣屬於無形財產,網路交易被騙,屬於詐騙行為。但根據最高法關於審理詐騙罪有關問題的司法解釋,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才構成犯罪,數額較大以2000元為起點。因此你現在可以向**報警,由公安局最終偵查確定嫌疑人的詐騙數額,超過兩千的話,就構成詐騙罪,要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低於兩千的話,只能由**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9樓:公尺斯特公尺西斯

屬於詐騙行為。

數額700元不構成犯罪,可向公安機關控告,但**不能逮捕,可以行政拘留。

網路詐騙罪如何判刑?

10樓:不不見不念

數額較小,沒有達到2000元,尚不構成詐騙罪,但是違***治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5~15日拘留,可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但如果詐騙行為累計數額超過2000-5000,就可以追究詐騙罪的刑事責任了。

參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同時,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已經著手實行詐騙行為,只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獲取財物的,是詐騙未遂。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並依法處罰。

11樓:匿名使用者

詐騙罪〔釋義〕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條文〕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一十條第二款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九條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條第三款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姦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七條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挪用**、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相關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網際網路安全的決定》(2000.12.28)為了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利用網際網路進行盜竊、詐騙、敲詐勒索。

〔相關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12.16法發〔1996〕32號)

為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的有關規定,現就審理詐騙案件的幾個具體問題解釋如下:

一、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乙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已經著手實行詐騙行為,只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獲取財物的,是詐騙未遂。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並依法處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2千元至4千元」、「3萬元至5萬元」的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個人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單位實施詐騙,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參照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數額,確定適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條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對於多次進行詐騙,並以後次詐騙財物歸還前次詐騙財物,在計算詐騙數額時,應當將案發前已經歸還的數額扣除,按實際未歸還的數額認定,量刑時可將多次行騙的數額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慮。

行為人進行詐騙犯罪活動,案發後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如果權屬明確的,應當發還給被害人;如果權屬不明確的,可按被害人被騙款物佔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掌息總額的比例發還被害人;如果能夠確定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掌息不屬於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無法發還未查明被害人的,應當依法上繳國庫。

行為人將詐騙財物已用於歸還個人欠款、貨款或者其他經濟活動的,如果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屬惡意取得,應當一律予以追繳;如確屬善意取得,則不再追繳。

本解釋中使用的貨幣數額是指人民幣的數額。審理具體案件涉及外幣的,應當依照行為發生時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民幣。

本解釋所稱「以上」包括本數在內。

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於問題的解釋》(199.10.20法釋〔1999〕18號)

第六條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以各種欺騙手段,收取他人財物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第八條對於邪教組織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犯罪分子,以各種手段非法聚斂的財物,用於犯罪的工具、宣傳品等,應當依法追繳、沒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5.12法釋〔2000〕12號)

第九條以虛假、冒用的身份***理入網手續並使用移動**,造成電信資費損失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第十條本解釋所稱「經營會話業務數額」,是指以行為人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台電信業務的總時長(分鐘數)乘以行為人每分鐘收取的使用者使用費所得的數額。

本解釋所稱「電信資費損失數額」,是指以行為人非法經營國際法律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台電信業務的總時長(分鐘數)乘以在合法電信業務中我國應當得到的每分鐘國際結算**所得的數額。

〔說明〕

一、詐騙罪具有以下主要特徵:

(一)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侵犯的物件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

(二)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騙術,即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使財物所有人、管理人產生錯覺,信以為真,從而似乎「自願地」交出財物。其實,這種「自願」是受犯罪分子欺騙而上當所致,並非出自被害人的真正意願。

(三)在主觀方面,應當由直接故意構成,並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對於使用欺騙手段,意圖短期占有公私財物,追緊就還,不追就拖,一般不宜作為犯罪對待。

二、詐騙罪的司法解釋,是新《刑法》修訂前作出的,但時間只早三個月,故仍基本一致,可以適用

前男友跟我在一起時喜歡人,分手後他們在一起了,我糾纏過,最後他哭著說,放了我吧,他不會再管我不

哈哈時光機 他都完全拋棄你了,你還愛什愛啊?愛是兩個人的事情,他都那個樣了,你還對他一廂情願,你這不是愛,而是犯傻,而是自己來傷害自己懂嗎 魔人單挑王 抽刀斷水水更流。隨緣吧。這種貨色不必讓你傷心。分了就分了,大方點姑娘!相信你是好樣的! 陶酷狗 果斷放手吧!因為你們在一塊沒有機會了。 來自鼓浪嶼幽...

我和男友在一起四年了,剛和他在一起時,他就是個社會上的小混混,在一起的這四年,我賺錢養他,對他付出

尐時後乄狠帥 試著離開他吧,也告訴他現在所做的選擇是對還是錯,讓他回想起曾經和你一起走過的那些坎坷和在一起的日子,回想你以前你為他付出的一切,對他的種種好,那怕是心酸,我相信在他的心裡這麼多年的感情不是說忘就忘的,說實話,樓主,我很理解你的心情,我曾經也有過類似你男朋友這種衝動,甚至差點放棄了那個和...

一直放不下前男友,很愛他,可他跟我在一起時喜歡別人,後來我們分手之後他們在一起了。現在偶爾聯絡他每

心樂 畢竟曾經相愛過,分手了也還是朋友,他只是對你蜻蜓點水式的朋友般的問候,他在和你在一起的時候移情別戀,這是他的錯他的不負責任,你現在還很愛他證明你是一個很專情的女生,不過你還想和他破鏡重圓這就是你最大的錯誤,他既然不愛你了幹嘛在心裡還要對自己苦苦相逼呢,難為了自己同時,也耽誤了自己,像你這麼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