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數量指標指數時,一般以()作為同度量因素,在編制質量指標指數時,一般以()作為同度量因素

時間 2022-03-03 03:25:13

1樓:汽車影老師

編制數量指標指數時,一般以(∑p1q0)作為同度量因素,在編制質量指標指數時,一般以(∑p0q1)作為同度量因素。

這是常用一般指數分析,也可以∑p0q0作為同度量因素,對於假定某一因數不變。

編制綜合指數,作為同度量因素的指標應該固定在哪個時期,要根據編制指數的具體任務以及指數式的經濟內容來決定。以經濟內容為依據,確定綜合指數中的同度量因素所屬時期,具有一般應用意義。

同度量因素時期確定的一般方法是:編制質量指標綜合指數應以計算期的數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說明在計算期實際條件下,此指標的變動對現實造成的影響具有實際意義。

2樓:匿名使用者

編制數量指標指數時,以基期質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編制質量指標指數時以報告期數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

3樓:匿名使用者

編制綜合指數,作為同度量因素的指標應該固定在哪個時期,要根據編制指數的具體任務以及指數式的經濟內容來決定。以經濟內容為依據,確定綜合指數中的同度量因素所屬時期,具有一般應用意義。同度量因素時期確定的一般方法是:

編制質量指標綜合指數應以計算期的數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說明在計算期實際條件下,此指標的變動對現實造成的影響具有實際意義。編制數量指標綜合指數則應以基期的質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說明在質量指標保持不變的水平時,數量指標的動態變化。

在計算某一種綜合指數時,分子與分母的同度量因素的數值必須是同一時期的。選擇不同時期的數值作為同度量因素,結果是不同的,經濟意義也不相同。

編制數量指標綜合指數和質量指標綜合指數時,同度量因素確定的一般原則是什麼 10

4樓:布樂正

在指數編制中,把在經濟意義上不能加總的社會經濟現象的量,使之過渡為能夠直接加總的現象所採用的那個媒介因素。同度量因素一般是作為被乘數出現而使各種不能直接相加的現象過渡到可以相加,從而綜合反映其總的變動程度。

例如:為了使一些不能同度量的商品的銷售量能同度量,就需要把各類商品的銷售量乘以**,得出銷售額,然後相加並進行對比。各種商品的**就稱為同度量因素;反之,如要觀察**因素的變動,則銷售量是**的同度量因素。

同度量因素在編制綜合指數中,付兩方面的作用:一是把經濟意義上不能相加的指標數值過渡為經濟意義上可以相加的數值,即同度量的作用;二是具有權衡輕重的作用,即權數的作用。

在編制綜合指數時,存在著同度量因素時期的選擇問題。同度量因素選擇的一般原則是:在編制數量指標指數時,要把其中的質量指標作為同度量因素,並固定在基期水平上;在編制質量指標指數時,要把其中的數量指標作為同度量因素,並固定在報告期水平上。

選擇同度量因素時,應注意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1、現象之間的聯絡。

2、指數體系的完整。

3、現實的經濟意義。

一是先綜合後對比,即先解決總體中各個個體由於度量單位不同不能直接加總的問題。為此,需要從經濟現象的內在聯絡出發,確定與研究現象相聯絡的因素,使它成為同度量因素,從而把不能直接相加的指標,過渡到能夠相加和比較的指標,然後進行對比。

二是把總量指標中的同度量因素加以固定,以測定所要研究的因素,即指數化指標的變動程度。

三是分子、分母所研究物件的範圍,原則上必須一致,所反映的現象變動程度應是所綜合資料的範圍內該現象的變動程度。

四是需要全面資料,因綜合指數的計算對資料要求較高,需要全面資料。

5樓:匿名使用者

編制綜合指數,作為同度量因素的指標應該固定在哪個時期,要根據編制指數的具體任務以及指數式的經濟內容來決定。以經濟內容為依據,確定綜合指數中的同度量因素所屬時期,具有一般應用意義。同度量因素時期確定的一般方法是:

編制質量指標綜合指數應以計算期的數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說明在計算期實際條件下,此指標的變動對現實造成的影響具有實際意義。編制數量指標綜合指數則應以基期的質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說明在質量指標保持不變的水平時,數量指標的動態變化。

在計算某一種綜合指數時,分子與分母的同度量因素的數值必須是同一時期的。選擇不同時期的數值作為同度量因素,結果是不同的,經濟意義也不相同。

編制數量指標指數時,一般以()作為同度量因素,在編制質量指標指數時,一般以()作為同度量因素

6樓:釁實皮念

編制數量指標指數時,一般以(∑p1q0)作為同度量因素,在編制質量指標指數時,一般以(∑p0q1)作為同度量因素。這是常用一般指數分析,也可以∑p0q0作為同度量因素,對於假定某一因數不變,其分析結果有所側重,教科書沒有硬性規定。

7樓:楊玉巧杞錦

編制數量指標指數時,以基期質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編制質量指標指數時以報告期數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

8樓:藺富貴扈培

編制綜合指數,作為同度量因素的指標應該固定在哪個時期,要根據編制指數的具體任務以及指數式的經濟內容來決定。以經濟內容為依據,確定綜合指數中的同度量因素所屬時期,具有一般應用意義。同度量因素時期確定的一般方法是:

編制質量指標綜合指數應以計算期的數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說明在計算期實際條件下,此指標的變動對現實造成的影響具有實際意義。編制數量指標綜合指數則應以基期的質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說明在質量指標保持不變的水平時,數量指標的動態變化。

在計算某一種綜合指數時,分子與分母的同度量因素的數值必須是同一時期的。選擇不同時期的數值作為同度量因素,結果是不同的,經濟意義也不相同。

綜合指數中同度量因素的所屬時期一般是在?a.編制數量指標綜合指數作為同度量因素的數量指標固定在基期。

9樓:匿名使用者

b 是錯誤的,a 是正確的。同度量因素固定的一般方法是:①編制質量指標綜合指數,作為同度量因素的數量指標固定在計算期上;②編制數量指標指數,作為同度量因素的質量指標固定在基期上。

編制綜合指數,作為同度量因素的指標應該固定在哪個時期,要根據編制指數的具體任務以及指數式的經濟內容來決定。以經濟內容為依據,確定綜合指數中的同度量因素所屬時期,具有一般應用意義。同度量因素時期確定的一般方法是:

編制質量指標綜合指數應以計算期的數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說明在計算期實際條件下,此指標的變動對現實造成的影響具有實際意義。編制數量指標綜合指數則應以基期的質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說明在質量指標保持不變的水平時,數量指標的動態變化。

在計算某一種綜合指數時,分子與分母的同度量因素的數值必須是同一時期的。選擇不同時期的數值作為同度量因素,結果是不同的,經濟意義也不相同。統計指數編制中能使不同度量單位的現象總體轉化為婁量上可以加總,並客觀上體現它在實際經濟現象或過程中的份額這一媒介因素,稱為同度量因素。

一般情況下,編制數量指標綜合指數時,應以相應的基期的質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而編制質量指標綜合指數時,應以相應的報告期的數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同度量因素:使若干由於度量單位不同不能直接相加的指標,過度到可以加總和比較而使用的媒介因素同度量因素 是指批發不能相加的總體過渡到能夠相加的總體的因素。

為了計算總指數,必須把不能同度量的單位變為可以相加的指標,變成可以相加指標的關鍵是求出同度量因素。這個因素可以根據有關的經濟方程式來確定,如:

單位產品**×產品產量=產品產值p×q=pq單位產品成本×產品產量=總成本z×q=zq在以上方程式的右邊,是經過同度量因素的作用,而可以相加或合併的總體。上面方程式左邊第乙個乘數為質量指標,第二個為數量指標。如果要計算數量指標指數(如產品產量),那麼就可以用以上方程式的第乙個乘數(如**單位產品成本)作為同度量因素,即由於**或單位成本的作用,使得不能相加的各種產品的產量變成了可以相加價值指標;對於質量指標指數可以採用數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

在計算總指數過程中,同度量因素除了首先起著同度量的作用外,同時還起著權數的作用。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一般原則,在編制數量指標指數時,把質量指標作為同度量因素固定在基期;在編制質量指標指數時,把數量指標作為同度量因素固定在報告期。

所以a是錯的,b是對的。

求助,什麼是質量指標指數?

11樓:浮生梔

質量指標指數是反映品質指標變動程度的相對數,如產品**指數、產品單位成本指數等,質量指標通常採用貨幣計量單位。

質量指標是反映社會經濟現象相對水平或平均水平的統計指標的指數。比如說反映勞動生產率的指數。

質量指標指數編制原理與數量指標指數的編制原理相同,只是同度量因素的固定時期不同。編制質量指標綜合指數的一般原則是,編制質量指標指數,將數量指標作為同度量因素,並將其固定在報告期的水平上。用符號「p1」表示。

展資料

數量指標指在經濟活動中用以反映規模大小和數量多少等數量特徵的各種指標。它用絕對數表示。如,工農業主要產品產量、基本建設投資額、房屋竣工面積、職工人數等。

數量指針對反映國民經濟計畫的實現程度,並據以規定各種具體比例關係等具有重要作用。它為各種有關質量指標的計算提供依據 。

數量指標指反映或說明事物的規模和發展水平及其數量特徵的各種指標。如建設投資額,基本建設工作量,房屋竣工面積,職工人數等。

這種指標是表明社會經濟現象的總數量,表明生產與工作的總成果,一般採用總量和增、減絕對量表示。也可以用其他形式表示,如用結構相對數來表明事物發展的普遍程度或比重大小。乙個完整的數量指標,是由指標名稱、指標數值和指標單位三部分組成。

數量指標被大量用於計畫和統計業務;它對確定計畫中的工作任務、目標,規定各種比例關係等具有重要作用;同時也能用以反映計畫的執行和實現程度;並為計算各種有關質量指標提供依據。

12樓:匿名使用者

數量指標:即反映事物總體絕對數量多少的統計指標,一般用絕對數來表示。例如:

國內生產總值、鋼產量、商品零售額、糧食總產量、職工人數、工資總額、人口總數等。數量指標所反映的是總體的外延數量,其數值隨總體範圍的大小而增減,故又稱外延指標。 質量指標:

即反映總體內部結構、比例、單位水平、現象之間的內在聯絡和對比關係等內涵數量的統計指標,一般用相對數或平均數來表示。例如:經濟增長速度、人口自然增長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職工平均工資、學生平均成績、人口密度、出生率、死亡率、工人出勤率、裝置利用係數、單位產品原材料消耗、利潤率等。

質量指標的數值不隨總體範圍的大小而增減,因此,質量指標又稱內涵指標。

13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意見: 從含義上去區分,數量指標、指數,也就是教材上面所說的數量指數。反映事物數量變動的水平,如銷售量指數、銷售額指數等等; 質量指標指數也就是質量指數,常見的主要由**指數、產品成本指數,工資水平指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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