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祖屋》讀後感,讀 《祖屋》 讀後感 800字

時間 2021-10-14 20:36:21

1樓:想你時時刻刻丨

父親去逝後,母親也離開了最後一個祖屋。祖屋成了一個沒有人居住的空房子。

在故鄉生活的日子裡,我一共住過三個祖屋。

印象最深的是我童年生活的第一個祖屋。三間簡陋的茅草房,住過這樣房子的人都知道,這種房子不怕下雨就怕括風。一遇括大風,屋面上稻草就容易被掀起。

儘管在蓋屋參茅的時候,參茅師傅會把茅草一層接一層地紮緊扎牢,但終究難抵老天爺發大風。每年秋天蓋屋的時候,母親總是請最好的參茅師傅。在我很小的時候,來為我家參茅的多半是外公。

外公是有名的參茅師傅。後來是一個我們叫他日新爺爺的老人,再後來叔叔也給我們參過參茅。由他們蓋過的屋面平平整整,緊緊扎扎,看不到一根多餘的稻草。

但蓋得再好的草房也經不住大風猛吹。經常是一括大風,母親就領著我們兄弟姐妹搬磚頭,找泥塊去壓住屋面上被風吹起來的茅草。有時風太大,會把茅草上的磚頭掀下來,記得有一次從屋面上吹下的磚頭還砸了人。

有了這樣的經歷,到我讀高中、學習杜甫的《茅屋為秋風所破歌》時很有同感。“八月秋高風怒號,卷我屋上三重茅……”讀了幾遍我就能把這首詩背誦出來。這也許是我童年時代有這樣刻骨銘心的經歷吧。

小時候,看到少數人住瓦房,我常常想、我們何時也能住上瓦房呢?住在茅草房裡心中總有一個住瓦屋的夢想。很多次,我把自己的十個手指頭看了又看,希望十個手指頭能有三個或者是四個“羅”來。

因為我們家鄉流傳著這樣一首民謠:“一羅窮;二羅富;三羅四羅住瓦屋;五羅六羅背長袋;”後面兩句是什麼我不記得了,只記得最後一句是:“十筲箕,騎馬上階基”小的時候我並不知道“騎馬上階基”是一件顯赫的事,我也不去想那樣,我只想能有瓦房住就足夠了。

其實比我更想住瓦屋的,莫過於父親和母親,因為他們經歷了太多的秋風茅屋破的日子。父親和母親更想住瓦屋,不光是為了他們自己,更多的是為了我們有一個比較好的生活環境。

可是在那樣饑荒的年代,想做個瓦房談何容易。一年下來,既沒糧剩,有沒錢餘,不餓得太厲害就已經是夠幸福的了。現在想起來,父母的決心真是大。

雖然我沒有聽父母說過要做新瓦房,可我知道他們在作一些準備,收工之後,父母會把我們自家園子裡的蔬菜種好,我們家的大白菜又大又白,既可以當菜吃,又可以拌飯吃。“小菜半邊糧”說得就是用蔬菜頂飯吃。這樣我們家一年下來多多少少可以節省一點糧食,可以請一些叔叔伯伯來幫我們家挑一些泥土作屋基。

我的第一個祖屋緊挨著大堤,灶屋的屋簷比堤面高一點點,整個屋基有點矮。再做房子的話,父母都希望把屋基填高一點。我記得有好幾年的秋天或冬天,我們家都會請人挑土。

那些挑來的土先堆放在第一個祖屋的後門口,最後堆得有屋簷那麼高,童年的我會經常爬到上面玩,去看綠了又黃、黃了又綠的田野;去眺望雲捲雲舒的天空;去聽屋後竹林中的蟬鳴鳥叫。

記不清又過了幾年,父親從外面買了一些紅瓦回來。那些新的紅瓦顏色是棕紅色的很漂亮。或許知道我家要做新房子蓋紅瓦時,心裡特別高興。

搬紅瓦時搶著去搬,每次搬一片,小心翼翼生怕不小心打壞了其中的一片。紅瓦買回來的第二年,父親帶領我們、又請了一些叔叔伯伯做磚坯燒紅磚。那年父親的一個朋友要從家鄉搬到君山農場去,父親又把他家的中屋柱排扇買了回來。

中秋後我們家就開始動手築新房,拆了第一個祖屋,把第一個祖屋後面的大土堆推平整,房屋地基比起原來的又高又大了許多。我們在這塊地基上建了五間瓦房。從此我們家告別了風吹屋頂破的日子。

我心中的喜悅恐怕不亞於海倫·凱勒第一次連慣地說出“天氣很溫暖”時的驚喜。

二十年後,由於弟弟築樓房要地基,就把我們生活的第二個祖屋拆了,建起了一幢小樓房,弟弟的小樓房比起我們家第二個祖屋來氣派多了。弟弟不免有點喜形於色。母親總是平靜的說:

“是你們現在趕上了好時候哪……”我聽了母親的話,覺得母親的話沒有說完,但母親總是淡淡地說完這一句就不再往下說了。或許是母親沒有讓我們小時候住上小樓房有點遺憾吧。是啊!

我們是趕上了好時代,要是父親和母親也趕上現在一樣的好時代,憑父親和母親的堅毅、勤勞和不怕苦的精神、是完全可以象現在的年輕人一樣建一棟有模有樣的樓房的。

我家的第三個祖屋是後來父母為了獨居建築的三間青瓦房,房子雖然簡陋,父母收拾得乾乾淨淨,祖屋的禾場前面是一個上百畝水面的大水塘,象一個湖一樣,住在那裡冬暖夏涼。在祖屋的後面父親還挖了兩個小小的魚塘。我帶女兒和愛人回家的時候,父親立馬提起他的魚網在小魚塘裡撒一網,那些活蹦亂跳的小魚經母親簡單的烹調後,變成了鮮嫩無比的美味佳餚。

大學畢業後,我在外面住過十多種不同的房子,應該說這些房子都比祖屋好,不知是什麼原因,總找不到我住第二個祖屋的那種喜悅和溫馨。

2樓:丨千里快哉風丨

中午十分,正是人們用午餐的時候。美食街上的飯店裡,坐滿了用餐的男女老少。吃,成了這條街上這個時間點的主題,所有人都在吃,包括作者本人

也是匆匆趕回家吃午飯。

可是,作者回家的路上似乎並不“順利”,有個面目討人厭的老乞丐企圖向他乞討,作者沒有發善心施捨,反而覺得乞討影響了他的好胃口。

作者回家吃飯後,又喝了杯茶,抽了只煙,吃了點水果,最後上網的時候還品嚐著比利時進口的巧克力。在我看來,作者應該是吃得很飽了,獲取,

他並不餓,因為他飯前剛從咖啡廳裡出來。

飯後,作者又去茶餐廳,喝茶打牌休憩。此時,作者又看到了先前的那個老乞丐,在一家火鍋店門口乞討。這時,已是過了飯點,飯店裡的客人都吃飽

離開了,而乞丐還餓著,還不知道自己的午餐在**,或許,對他們來說,已經沒有一日三餐的概念了,有得吃就吃一口,沒得吃就餓著。

經過不限努力,老乞丐終於討得半碗吃剩的火鍋鍋底,此時,飢餓老乞丐卻做出了驚人的舉動,把本不多的“午餐”分給其它的乞丐吃。半碗鍋底一分為三,

就只能是塞牙縫的“開胃小菜”了。沒幾下,老乞丐就吃完了,她企圖再次乞討,卻沒有成功,只能失望走開。

這條街上的人,除了乞丐,所有的人都吃飽了,甚至連那張混在火鍋鍋底裡面的餐巾紙也吸飽油。

我看到這裡,頓覺人心冷漠、世態炎涼,所有人,包括給老乞丐火鍋鍋底的人,都沒有一絲同情心,沒有一點善良。此時,我又想起老乞丐殘破的搪瓷盆上

印的幾個紅色大字——“和諧社會”。

讀時間簡史讀後感,800字左右。

3樓:一半一半一半

讀時間簡史有感

時值暑期,正是充電的好時候。上網一查,100本書一字排開,再仔細一看,我的眼球立刻被一本書吸引了,那本書正是《宇宙簡史》。茫茫書海獨見一書,此書當然不同凡響。

自己平時一直喜歡看一些科普類的書,對《時間簡史》也早已有所見聞,適逢暑假,又恰見這本仰慕已久的書的姐妹篇,當然立即拍案決定購買此書。這是一本寫給普通人的科學鉅著,用最簡單的語言闡述了最深奧的宇宙原理。在不斷汲取著新知識的同時,從書中我也收穫了許多其他的東西,這些已超過了知識本身給我帶來的啟迪。

《時間簡史》已給我帶來了一輪強烈的衝擊,而《宇宙簡史》把這股衝擊延續了下去……

讀時間簡史有感800字我喜歡這本書,因為我漫步在知識的世界中。曾幾何時,自己對於宇宙充滿了無盡的幻想和渴望,想著天上的星星,想著天上的月亮。現在,我依然喜歡眺望星空,看著顆顆流星,看著五彩的星座。

從書中,我瞭解了更多關於黑洞的故事,揭開了反物質神祕的面紗,知道了更多遙遠星系的奧祕。從書中,我掌握了許多天文學的知識,讓自己與遙遠的未知更近了一步。

我喜歡這本書,因為我從中學會了一種對待人生的態度。“我們之所以看到宇宙是這個樣子,只是因為如果他不是這個樣子,我們就不會在這裡去觀察它。”從書中,我感悟到的是那顆對科學執著嚴謹的心,那顆對一切充滿好奇的心,那顆刨根問底的心。

科學家們的不懈追求,為的是人類科學文明的進步,特別是對於外太空的探索,從不曾止步。所以讀罷此書,我更感受到的即是這種孜孜不倦的精神。

一本好書不僅能教給別人知識,更主要的是能讓讀者有所思有所感,《時間簡史》就是這樣一本好書。而我更是被作者霍金先生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非常富有傳奇性的:他是有史以來最傑出的科學家之一,他的貢獻對於人類的觀念有著深遠的影響,然而他的貢獻竟然是在他20年之久被盧伽雷病禁錮在輪椅上的情況下做出來的,這才是真正空前的。

簡練的語言,播撒著浩渺的知識;睿智的語言,體現著博大的智慧。這次的閱讀,讓我長了知識,增了視野,也讓我學會了嚴謹的態度。這些對於我來說都是無價的至寶,因為他們將成為我得墊腳石,對我以後的發展打下穩固的基礎。

這一點一點的積累,如繁星般,無邊無際地閃耀在知識的夜空中,廣袤無垠地漫布在思想的宇宙中……

讀朝花夕拾有感800字

4樓:a愛牛牛牛牛

手捧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著從字裡行間透露出年少輕狂時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飄向了那份曾經屬於我們的逍遙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於它另類的名字一樣,這本膾炙人口的鉅作,是魯迅先生在風燭殘年的歲月裡寫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時的點點滴滴,心中還是會有當初的味道,想必還別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綻放的鮮花有了晨曦會顯得更加嬌嫩,到了夕陽西下時分去摘取,失去了剛剛盛開時的嬌豔與芳菲,晚霞的照射卻使它平添了一中風韻,那若有若無的清香在風的導送下,讓人浮想聯翩。

像是在嘗一道佳餚,細細咀嚼,幼年時童真的味道留在心頭,慢慢漾開。

魯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並不乏味。他是鄉下人,卻能和城裡人一樣去讀書。少了鄉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書達理。

少了城裡孩子的嬌氣,多了一種大度氣派。他懷念在百草園無憂無慮的日子,與小蟲子們為伍,彷彿這樣的童年才夠味兒。趁大人們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覺的神速,鑽進百草園。

油蛉在這裡低唱,蟋蟀也會來伴奏,魯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圓舞曲中度過的。

枯燥,乏味,是對魯迅先生在三味書齋的最好的詮釋。稍稍偷懶一會兒,也會被壽鏡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去了?”喊回來,整天除了讀書還是讀書,閒來無趣。

從書卷裡散透出的天真爛漫,不經意間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許魯迅的文章真有什麼魔力吧,他用一個孩子處世不深的目光探**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鳴。

有人說:要看一個人是不是真的會寫文章,最主要還是看他的文章裡有沒有感情。老師也曾說過:

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變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認魯迅確實厲害,他的一切話語雖然平淡樸實,熾熱的情感卻展露無疑。他希望與大自然真正擁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間流連,嚮往與小蟲子們打成一片的日子。

讀著讀著,仿若年邁的老人頓時變成了一個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發著陽光般的氣息。

小的時候,自己也曾擁有過那樣的光輝世紀。喜歡坐在河岸邊看著鴨子從身前遊過,頒著手指頭細數“一隻,兩隻……”;喜歡奔跑在林間小道,拋開心中的不愉快,盡情去笑,不用管禮數是否;還喜歡躲在一個隱祕的地方,看著同伴進進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後因為自己躲的技術太高超,無奈,只得向我低頭認輸。想到這裡,心中有種竊喜的感覺,說不上來是什麼。

好象是一個小小的“陰謀”得逞了,又象是躲過了一場小小的“災難”。

我們的童年漸行漸遠,留下的是一個美麗的回憶。《朝花夕拾》,去領略一下魯迅的童年,慢慢體會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兒吧。瑣碎的記憶在《朝花夕拾》中重現,不一樣的年代,一樣的快樂,童年,惹人懷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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