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球發球過網後,應該落在什麼位置才算發球成功?

時間 2025-05-24 01:40:14

1樓:匿名使用者

基本規則。一)發球。

1.發球前的規定。

發球員在發球前應先站在端線後、中點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裡,用手將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拋起,在球接觸地面以前,用球拍擊 球(僅能用乙隻手的運動員,可用球拍將球拋起)。球拍與球接觸時,就算完成球的傳送。

2.發球時的規定。

發球員在整個發球動作中,不得通過行走或跑動改變原站的位置,兩腳只准站在規定態鏈位置,不得觸及其他區判悶域。

3.發球員的位置。

1)每局開始,先從右區端線後發球,得或失一分後,應換到左區發球。

2)發出的球應從網上越過,落到對角的對方發球區內,或其周圍的線上。

4.發球失誤。

未擊中球;發出的球,在落地前觸及固定物(球網、中心帶和網邊白布除外);違反發球站位規定。 發球員第一次發球失誤後,應在原發位置上進行第二次發球。

5.發球無效。

發球觸網後,仍然落到對方發球區內,接球員未作好接球準備;均應重發球。

6.交換髮球。

第一局比賽終了,接球員成為發球員,掘閉彎發球成為接球。以後每局終了。均依次互相交換,直至比賽結束。

二)通則。1.交換場地。

雙方應在每盤的第等單數局結束後,以及每盤結束雙方局數之和為單數時,交換場地。

2樓:匿名使用者

發球線前方(靠近中網那塊區域)

3樓:匿名使用者

發在有效的區域啊!前方是有效區!壓線也算啊!雙打也是一樣的!

網球發球的具體落點是在對方的哪塊區域?

4樓:網友

相對發球運動員的斜角區域。

5樓:網友

斜線的小區域···就是一般截擊球站的區域。

網球中,發球方應該發到對方的**?那根線???

6樓:徐炎冬

發對角,發到對面的小方框裡,你站右邊就發到左邊塞。

網球發球時,發球者是否可以離開球場?

7樓:網友

發球手必須站在底線後面,以及中界點和邊線間的任意一點。接球手可選擇站在球網後面的任何一點,一般站在發球手的斜對面。在接球手示意準備完畢後,發球手開始發球。

發球時,選手應該用手將球拋向空中任何方向(一般向橘並上),然後在球落地之前用球拍擊球。如果球手對拋球的動作不滿意,可以讓球自然落地,然後重新開始。但如果球手做出用球拍擊球的動作但並未擊打到球,則被視為發球失誤。

發球手在發球的整個過程中,兩腳不應該偏離最初的位置。發球手的腳可以離開地面,但是不得走動或奔跑;這是為了防止故意誤導球的走向。違反此規定,或雙腳偏離區域過大,可能構成違例。

在一次正確的發球中,發出的球應該越過球網(但不觸及球網),並落在球網另一側斜對角發球區中的任意一點。如果球觸網但依然落在斜對角的發球區,則構成觸網,應該重新發球(但不記為發球失誤)。如果球落網、沒有過網前就落地、落地前觸碰到除球網外的任何物體或沒有落在斜對角發球區,就是一次發球失誤。

第一次發球失誤後發球手可以再發一次,但如果依然失誤,則讓對手得一分。

注:atp目前正在討論修改發球擦網的規則,2013年的前三個月,atp挑戰賽將試行該規則,即發球擦網入界將被判為有效,而不需要再重新發球(不論一發還是二發)。[1]

發球成功之後,接球手回擊。球員應該在球回彈兩次之前用球拍擊球一次,使球穿越球網並落在對方球場內的任意一點,否則就失一分。指敏。

球手在球落地回彈之前就擊球,依然有效。但觸碰球網、在球穿越圓逗跡球網前擊球、用球拍之外的任何物體擊球、故意擊球兩次等其他行為都將導致失分。在雙打比賽中,在發球與首次回擊後,搭檔中的任何一位在任意回合中都可擊球,但不得同時擊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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