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二十歲,被女孩拋棄了,她做的很過分

時間 2021-08-30 09:40:01

1樓:今天溫溫好了嗎

是啊,這膽是挺大的。但是沒必要為了一個女孩這樣吧。可能她真的做得很過分,但是無論怎麼樣剎她家人是不對的,過分的是她,不是她家人,感情沒了可以再有,可是人沒了再也回不來了

2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這種想法不太準確,年輕人嗎?談戀愛沒有?誰摔誰的說法,只是不喜歡就分開而已,你想的太多了,所以你會有煩惱。

3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說明這男孩傻,天涯何處無芳草,為了毀掉一個不值愛的人同時也毀掉自己的一生。

4樓:行渺

人與人之間要相互尊重,不能相互攻擊,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處處要站在別人的立場上,戚恆量自己,這才是做人的基本規律

5樓:

男、女生談戀愛分手挺正常的呀,不合適就分嘛,況且才二十歲,還是小孩,這怎麼能說是拋棄呢,倒是男的做的太過分,拿生命當兒戲

6樓:紅苕藥

有點可怕。做出這些事。簡直就是蠢。把自己送進了監獄。衝動是惡魔。

7樓:

談戀愛,性格不合分手很正常。沒有什麼過分不過分的。你才20歲,先把學上出來,再談戀愛也不遲。

8樓:

二十歲的小男孩談戀愛被拋棄了是很普遍的事,不管女孩做的多麼過份,男孩也不能起殺人之心。

想想你一個花季少年有著大好前程等待著你,家中父母的.養育之恩不曾報,怎能去做傻事?真正做了那是犯罪,沒人說你是英雄。

9樓:哈我是傻瓜

這做法不是特別大膽,是非常恐怖,那個女孩即使做得再過分,男生也無權剝奪她的生命,何況還是女孩全家人的命,男生是把人命當草芥嗎,況且他這樣做事犯法的,英雄呢

10樓:匿名使用者

觸犯刑法,要受到法律嚴厲制裁的。勸你:

要按照法律行事,千萬不能衝動,衝動是魔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1樓:大嶽記錄

膽子是夠大,英雄稱不上。

12樓:

並不是,不管是因為什麼,都不能去結束一個人的生命,更何況這樣做也會結束你自己的人生,這一點都不英雄,反而是一種逃避,一種最消極的方式,希望你可以不再有這種想法。

13樓:藍色狂響

你一個男生,20歲被一個女孩拋棄了,他卻把人家一家都殺了,他坐著過。分。那他是英雄嗎?

他是狗熊,那是個傻子。既然念分了,你就分了好嗎?誰離開誰不能活呀?

離開誰地球都能轉。既然她拋棄了這個男生,這個男生應該感到高興,這樣的人著拋棄他吃。便宜他了,如果e晚拋棄他的結果會更悲慘,所以這樣的人即使他離開了這個女的,其實是他最好的結果的,開始可以找一個更好的,沒有必要那麼座,如果這個男的想當個英雄,那就要把自己的日子過好,而且是相當的好找一個比她更漂亮的女朋友。

那樣才是真的英雄。

一個男生二十歲,被一個女孩拋棄了,可是過了十幾個月了,他還是特別想剎了她,還做噩夢夢見她。這是?

14樓:全明星宋義

被一個人所傷害尤其是感情上的傷害,是令人非常痛心疾首的,弒殺她並非一時衝動,而是發自心底的憎恨。

我個人覺得是你用情太深,可能你把自己的全部身心都投入了進入,之所以被她拋棄是因為你不瞭解她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夢見她也是由愛生恨的一種夢境形式,偶爾或者經常夢見一個人,一定是思念或者憎恨引起的。由此可見,你本人沒有什麼社會經驗,那麼性格方面應屬於內向型,老實本分應該是你的本性。

雖然這個她給你帶來如此大的傷害,我倒覺得不是一件壞事,因為人活著總會面對各種各樣的事物,成長也是需要考驗的。現實生活中跟你有過同樣遭遇的人不再少數,其實這都是經驗教訓。起碼你認清了一個人,今後與人交往一定要找個志同道合的,像那種拜金女倒搭錢都別搭理她。

希望你振作起來,忘掉過去重新開始,再說了三個腿的**找不到,兩條腿的女人多的是。祝你好運。

15樓:小小小小龍騰飛

有一個男生20歲,被一個女孩子拋棄了,可是過了十幾個月了,他還是特別想殺了他,還做噩夢,夢見他這個是什麼回事呢?是不是被他氣瘋了?我覺得這個看情況吧!

應該是這種情況,或者他特別愛那個女孩子,都不一定感情的事情是很難去猜測和揣摩的,我覺得可以的話,我建議你可以直接自己去問一下他是什麼原因?

16樓:華中一統

我個人覺得,這個男生不能幹這樣犯罪的事。

男女之間談戀愛,談一段時間後,互相發現彼此不適合,分手這是很正常的事。男生不要因為分手想不開,進而想殺了她,這是重罪,殺人是要用命償還的。天崖何處無芳草,男生不要以為分手,就是被女生拋棄了,而是她失去了你,既然分手,不要再沉迷在過去的時間裡,男生應該忘記過去,開創未來。

17樓:來自雙龍洞魅力無限的長春藤

既然在一起不合適,就不要強求。何必為了一棵樹放棄整個森林。要相信,好女孩多的是。

為了一個不愛你的女孩,而毀了自己的一生,不值得。要相信,對的那個人,只是還沒有來到你的身邊。你現在要努力,好好賺錢。

讓這個女孩子,看到你的能力。讓她以後後悔離開你。

18樓:羅莜

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不要讓仇恨矇蔽了自己的心靈。有道是,天涯何處無芳草?

既然已經分手,說明你們在一起不合適。二十歲,正值當年,趁年輕多學習知識,多結交朋友,相信一定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19樓:絲絲心動

這個男生,這個女生是他的初戀,他特別愛這個女生,這個女孩拋棄了他,他沒從這個女生裡走出來,這個男生,應該要改變自己,找一些和自己志同道合的男生聊聊天,找一些自己有興趣的事做做,把自己變得更優秀用行動和能證明自己,我相信會有女孩喜歡你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這同女孩無關 同男孩的教養和性格有關 戀愛都有可能分手 而每對分手的原因都不會是愉快的 當事人要正常心態對待分手 男孩的自我調整能力差 過近一年都沒看淡 說明他是性格極端心胸狹隘的人 心眼小 也可能被人慣壞 也可能是單親家庭長大 他這樣同女人關係不大 是他自己原因 滿意請採納

21樓:噹噹

因為這個男生對那個女孩投入感情太深了,一但兩個分開,那男生就有偏激的想法,一兩年內都無法忘記她們曾經在一起的情景,所以有衝動想殺死那女孩,夢裡都是女孩的影子。

22樓:紫色紫砂鍋

生命很美好的 ,談戀愛分手也很正常呀,不適合,總有一個人先提出分手,不要在手給誰先拋棄了,不要太極端。

23樓:我就是正主

這個男的心眼小。是個偏執狂。和這種人在一起是沒有幸福的。

女孩的做法非常正確。這種人應該再也不見。

24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你眼界太狹隘了,從明天起早點起來跑步,工作熱情,不怕苦累,待人接物陽光開朗一點,晚上積極加班,幾個月後看看是不是很多女孩在倒追你。

25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人只能說沒家教,和精神病患者沒差別

一個男生二十歲,被一個女生拋棄了,他竟然用兩個月找到了女的家,準備半夜弄死她,是不?

26樓:

說明男生太過於失去理智,同時說明男生的心智不夠健全,男女之間,本來就是需要你情我願,互相愛慕才能走到一起,分手是愛情路上不可避免的,如果都這樣,豈不是亂套了...

27樓:二月紅

這種男生還是離遠點好,以後要真在一起了吵個架什麼的估計都會吧老婆殺了,當然也不排除女生做了什麼過分的事情,就算她女朋友出軌了也不至於殺人,還是離遠點好,這種過激的個性也容易家暴。

28樓:噬狸

居然要用兩個月才找到女孩子的家,效率太低了

29樓:

這個就是走極端,這種人是相當偏執的,報警吧,

一個男生二十歲,只因為被一個女生拋棄,就把她全家都給剎了,這是不是做的太絕了?

30樓:wq來自星星的你

很明顯,男生就是這種得不到就毀掉的心理。這樣扭曲的心理也應該和家庭環境有關係。什麼樣的家庭成就什麼樣的孩子。

31樓:你若不離不棄

可能是這個男孩子他本身就有一點點偏執,然後再回被那個女生拋棄的時候,他就更加的偏執,所以才會選擇這麼絕情的方式。

32樓:小城知人

我覺得這有光谷到了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的問題了,但是這個男生的行為肯定是要不得的。

33樓:攸心碳賤

是的,毫無人性!不管做錯什麼,罪不至死,更何況是別人全家?感情是一件很小的事,分手就如同落在肩膀上的灰塵,你只需要輕輕拍去就是了。

錯過了她,還有下一個,要知道人生很長,世界很大。只要你肯出去走走,你會發現,世界上比她好比她漂亮的人多了去了,何必要這麼在意一個不愛你的人?

34樓:偶像路線

確實是這樣子做的太絕了,其實有些人不能使用極端的手段,要理智的面對所有的困難。

35樓:上官萌爍

我覺得這有關乎到了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的問題了,當然這個男生的行為肯定是要不得的。

36樓:草戊三木

是這不僅是絕情

更多的是衝動,瘋狂

很錯誤的行為

毀了別人也毀了自己

37樓:雲鼎影視

太不好了,因為這樣的事情真的是少數,男孩子做的有點絕對了

3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只是因為被一個女生拋棄了,就把他全家都殺掉的話,只能說明這個男生心裡非常扭曲。

39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男生一般心裡都有陰影,有不幸福的童年,心裡畸形了,做事狠毒!

40樓:禾鳥

我覺得這個男生不是做的絕不絕的問題,而是這個男生心態有問題,分手就分手嘛,兩個人相安無事不就行了。

41樓:匿名使用者

一是對方脾氣不好但自己比軟弱他欺住了你,對其他人哪怕有脾氣他也不敢怎麼樣,這種情況要觀察他的弱點,從弱點著手攻擊,一種就是脾氣真的很差,這個情況儘量和平解決問題,可以用一些比如先冷淡後冷戰慢慢分離的做法。是否有主觀殺人動機,最輕的是防衛過當 致人死亡,或過失殺人罪。衝不衝動 兩碼事,就是衝動的一剎那 他是不是就是想要把那個人殺死,還是恐嚇一下 嚇唬一下。

如果對方沒有過錯,殺人者被判死緩的可能性較大。

他們長時間有很多不好的問題不願與他人交流,心理壓力大,過久後就因為煩躁而找人宣洩,最後走向犯罪。個人的成長環境,心理,以及接觸的人或是所呆的地方,但是個別人有***心理,容易對周圍不滿產生報復的念頭,也有精神**,和遺傳。一個人之所以犯罪,既有先天的因素,也有後天的因素,不能一概歸咎與先天因素——生來相貌凶惡的槍/斃鬼樣子。

在後天成長中,環境對人的影響是很大的。一些客觀原因,如父母離異、家庭暴力等原因,使得小孩失去了溫馨的家庭氣氛,小孩就會孤僻而暴力,為以後埋下了犯罪的隱患。

4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男生一定有心理問題,人最重要的是調整好自己的心態,多學習提高思維能力,多接觸外界開拓視野,正常人這個小事情絕不會選擇這樣的結果的,一個女朋友不至於把自己弄的這麼慘,擺正位置,調整心態,努力學習,性格開朗大方,為人善良,才是做人之道,祝你好運!

43樓:匿名使用者

愛的越深,恨的越深,他被痛苦的情緒所支配,失去了自我,無法掌控自己的情緒了唄,是太絕了,而且走的是絕路

44樓:最重的

不止是太絕,還真的太殘忍,這樣的男人,只能說心裡有問題,也很家教有關係,從小沒學好,想象一下,這事件說起來就是他失戀而已,但誰不失戀過,他呀,我也無話可說,不想罵了。

45樓:匿名使用者

這屬於精神*****

你鍋最擅長出些這種沒進化好的男猴

你鍋女人真食物鏈最底層

46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就不是人,是地獄裡的惡魔,還是讓他回地獄裡去吧。

47樓:匿名使用者

廢話!!這還不絕?這已經沒有人性了好不好!還有,你這個提問者,我提你個鬼啊?這樣的問題你是出來秀智商?我浪費時間也得罵罵你,同時,請採納答案,謝謝。嘻嘻。

男生二十歲,被女孩拋棄十多個月後,還是會隔三差五就會在噩夢中遇到她。這是不是瘋了

賞玲 沒有瘋啊,估計是有些心裡陰影吧,被拋棄了有些不甘心或是想不通可能是沒有任何預兆的就提出了分手,總之很絕情,導致男生過了這麼久還老是做噩夢,走不出來。再多些時間,多出去走走,交新朋友,找些興趣愛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一定不要再聯絡,時間是最好的療傷藥,會慢慢好的! 乙個男生二十歲,被乙個女孩拋...

男生二十歲,因被女友拋棄,就去對女孩嚇手,如果還傷及樂無辜,是不是就更缺德?了

當然了啊。你才二十歲,前途大好,何必為了一個女人而葬送自己的美好未來。被女友拋棄怎麼了,說明她不是適合你的那個人,或者說她找到了比你更適合她的人。就因為被拋棄了,你就對她下手,這下子就算你有理都變成沒理了。關鍵是你不僅害了她,還殃及無辜,那個被殃及的池魚的感受你想過嗎,對人家來說可不就是飛來橫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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