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墜亡父親質疑保姆不施救,保姆是否存在過失罪?

時間 2025-07-28 16:37:16

1樓:**大講堂

浙江杭州乙個家庭因為保姆的粗心大意而導致女孩遺留到電梯裡,在上到了好帶8樓之後,小女孩也是非常驚慌的邊哭邊尋找自己的家人,最終不慎從樓道的窗戶處墜落。而小女孩的母親在報案的時候也稱保姆過失,導致自己女兒死亡,當地的公安局也覺得這件事情符合立案標準,便開始偵查。會對這個保姆追究刑事責任,也會對保姆和物業追究民事責任。

其實小女孩的父母並沒有太多訴求,只是希望保姆能夠關注到,這件事情也要引以為戒,不要再犯低階錯誤。<>

其實保姆也沒有想要故意去傷害小女孩,並表示會承擔責任。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意外,也是因為保姆帶著兩歲的小女孩去到了外婆家,回到自己單元樓雹姿的過程中,把小女孩遺忘到了電梯內。在找不到小女孩之後這名保姆也給小女孩的爸爸打了源襪絕**,但是小女孩的爸爸在詢問的過程中,也覺得保姆的說法有一些不一致,所以也不再去信任保姆了,便選擇一層樓1層樓的去找自己的女兒。

在挨家挨戶的詢問過後,其中一戶表示聽到了孩子的哭聲,這個時候孩子的爸爸也產生了不祥的預感,便跑到1樓的草叢當中尋找自己的孩子。但是在草叢裡並沒有找到孩子的身影,結果卻在2樓的窗臺外看到了孩子。孩子爸爸看到的時候離墜樓時間也超過了半個小時,孩子早就沒有了氣息。

小女孩在被遺留到電梯內之後也哭喊不止,監控攝像也記錄了這揪心的一幕,孩子的爸爸也選擇把這則**釋出到了社交平臺,通過攝像頭也把事情的經過進行了還原。電梯在運轉的過程中,保姆一直都在玩手機,可以看得出來,保姆也是非常粗心的,如果不進行處罰的話,類似的事情肯定還會再發生。

2樓:禿頭小寶貝

近日,浙江杭州。一名不滿兩歲的女童被保姆吳某遺留一樓電梯內,女童隨電梯到達8樓後,從電梯弊汪間窗戶墜樓身亡。據女童父親陳先生提供的「立案告知書」,杭州拱墅區警鏈卜扮方認為符合刑事立案標準,以涉嫌過失致棚灶人死亡對吳某立案偵查。

3樓:f但是

是的,因為保姆的職責就是要看管好孩子,但是保姆這樣的行為並沒有做到。

4樓:阿斯達歲的說

我覺得保姆在這一過程當中肯蠢枯定是存在過失的,因為他的行為導致了這個女孩哪扮子獨自乙個人丟帶緩洞到了電梯裡邊,以至於發生那樣的慘狀。

杭州一女童被保姆遺留電梯後從8樓墜亡,保姆在此事中有哪些責任?

5樓:阿君愛談鋼琴

6月14日浙江杭州,一名保姆因粗心大意將女童遺留在電梯轎廂內,隨後女童獨自隨電梯公升到8樓後, 邊哭邊走出電梯找人,從樓道的窗戶處墜樓身亡。事發後,孩子的母親趙女士報案稱保姆吳女士過失致2歲的女兒死亡。涉事保姆吳女士則稱,自己不是故意傷害孩子,她也陷入了深深的自責當中,她會承擔自己該承擔的責任。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區分局認為此案符合刑事立案標準,已對吳某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案進行立案偵查。

根據社會生活經驗,以及保姆基本的職業要求,孩子的安全、日常起居生活都是屬於保姆職責範圍。」張偉表示。

根據目前公佈的監控**,電梯下行期間,保姆一直低頭看手機,此後保姆帶著滑板車走出了電梯,電梯門即將關閉時,保姆回頭看了一眼,發現孩子並未跟出來,她嘗試用滑板車擋住電梯門,但已經來不及,孩子最終被滯留在電梯間。張偉認為,顯然保姆的行為違反了對幼童的安全照顧注意義務,這樣的行為客觀上使得孩子的生命安全處於危險狀態。況且孩子僅僅只有兩歲,無法對自身攀爬行為的危險程度作出判斷。

最終釀成的慘劇,也是此前保姆違反注意義務的行為不斷發展最終造成的。張偉認為,保姆違反了照顧幼童安全的注意義務,是一種不作為的表現。

從客觀上分析,「保姆存有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並釀成了幼童死亡的結果,而且行為與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從主觀責任角度來看,根據社會生活經驗以及對職業保姆的專業要求,保姆應當預見自己疏忽大意的行為可能導致孩童的生命處於危險狀態,但沒有預見。張偉認為,綜合來看,保姆的行為顯然構成了過失致人死亡犯罪。

6樓:可樂豬豬寶

杭州有一位女童,被保姆遺留電梯後從8樓墜亡,保姆在此事中有著主要責任,物業要承擔次要責任。保姆在帶孩子出去遊玩時自己先出電梯,孩子被留在了電梯內,由於孩子還小,著急的哇哇大哭。電梯停在8樓之後,小女孩走出了電梯,結果不小心從窗戶翻下去而墜亡,保姆之後還不停的對孩子父母撒謊,想要為自己開脫。

保姆是高階育嬰師,在帶孩子過程中還在不停玩手機,那麼讓我們來具體瞭解一下吧!

一,杭州一女童被保姆遺留電梯後從8樓墜亡

這位保姆來到僱主家7天時間,結果卻發生了意外,只見在整個過程中,保姆都全程拿著手機。保姆之後向僱主說明當時玩手機,是在和別人討論要去買菜,僱主家稱買菜問題根本不需要保姆去操心,因此是在找藉口。保姆拿著娃娃車前腳走出電梯門,孩子還沒有出來,電梯門就關上了,電梯門關的速度太快。

物業也有推卸不了的責任,這種速度不合理。

二,保姆在此事中有哪些責任?

保姆在此事中起著主要責任,照顧孩子是她的任務,卻在不停玩手機。在看到電梯門關閉之後,雖然試著拿著娃娃車擋了一下門,仍然沒有用處,之後應該想辦法按住電梯,就會鎖定在某乙個樓層。保姆是過了8分鐘之後,才給僱主打**,因此錯過了最佳時間。

到了8樓之後想要找到保姆蹤影,於是探頭從窗戶出來,結果從窗戶上跌落才去世,窗臺的高度是物業的責任。這位女童在一分鐘之內墜亡的,不免讓人感到痛惜,女童的父母對著鏡頭痛哭流涕。

總之,在這件事中保姆有推卸不了的責任,物業公司也難脫罪責。可憐的小女孩就這樣離開了美好的人世間,希望逝者安息,對於此類保姆進行嚴懲。

7樓:閱盡人間事

這件事看的也是令人非常氣憤了,保姆在這件事中也是承擔以下責任的。首先她在出電梯時沒有牽好小朋友的手,其次事情發生的第一時刻她沒有尋求解決辦法,反而隱瞞了當時的一些情況,導致小女孩到醫院時已經耽誤了**。所以保姆在這件事情裡有著明顯的責任,也期待這件事情可以儘快調查。

這個保姆是一名高階育嬰師,她不需要承擔任何買菜做飯的工作,只需要陪伴孩子即可。出電梯時正常的操作應該是乙隻手拿滑板,乙隻手牽孩子,畢竟孩子才兩歲,正是懵懂的時刻,走路也很慢。但是她乙隻手拿著手機,乙隻手拿著滑板自己走出去了,而電梯下一秒快速的關上了。

有因才有果,她沒有及時牽住小朋友的手就是這個因。但凡她能夠注意一點,都不會發生後面的事件。

而在後續的過程中,在保姆的口中她第一時間趕去了8樓,結果沒有找到小朋友,隨後又去其他的地方尋找,並聯絡了孩子的父親。但是後來孩子的父親在和**溝通調查中確認,她其實是去過8樓的,並且當場聽到了一聲巨響,但是卻跑到負一樓去尋找小朋友。正常情況下電梯是不可能到達負一樓的,所以孩子的父親認為她已經明顯知道自己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在那些十幾分鐘的過程裡,她一直在想辦法撇清自己的責任。

如果這名保姆一早就知道自己的錯誤,並第一時間選擇告訴孩子爸爸,孩子還能夠儘早的送到醫院得到救治。當孩子父親找到孩子時,已經掉下樓半個多小時,再送到醫院耽誤了救治的最佳時間,所以孩子父親才恨透了這名保姆。

看到網上還有一些人為這個保姆洗白,內心也是非常的不解,物業肯定是有錯的,但是這個保姆的責任也是有的,也期待官方能夠儘快出乙個通告。

8樓:王祿

她非常的不負責任,沒有盡到自己義務。並且存在嚴重的過失。保姆犯了過失致人死亡罪,她應該要承擔刑事責任。

9樓:淺唱幸福

雖然有律師表示保姆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我個人覺得更偏向於民事糾紛,女童死亡和保姆行為沒有直接因果關係,除非有證據證明保姆故意隱瞞女童墜樓事實,拖延家主找到女童的情況,導致女童死亡,如果是這樣那就是故意殺人,更不可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10樓:星了

首先就是他看監控了之後發現其實保姆在電梯裡面的時候也是全程都是在玩手機的,對於孩子來說照顧也並沒有到位,再就是孩子被單獨關在電梯的時候,他也沒有采取任何的措施,比如說也沒有及時的通知家人。

女童因保姆玩手機墜亡,如何從法律的角度解讀此事?

11樓:明小聊生活

我覺得保姆肯定是要擔起一定的責任,還有刑事責任的作為保姆,他應該評估家裡面的環境。哪些對孩子是不安全的,所以應該加以防範,同時看護孩子應褲源該在自己的亮咐視線範圍之內敬純純。

12樓:糖tang說數碼

律師認為,僱主與保姆之間存在僱傭關係,作為看護人應當派並衫履行合同約定的照看義務,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蔽源,由於保姆的疏忽大意導致了塵腔悲劇的發生,侵犯了孩子的生命健康,在民事方面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13樓:蓉淼經驗之窗

這位保姆在法律上是沒有盡到自己的職責,森亮並且是屬於巖顫間接傷害罪,這位保姆也沒有及時通知到孩子的家長,觸犯刑法。粗春敗。

杭州保姆疏忽致幼童墜亡 ,家長悔籤諒解書,你如何看待此案?

14樓:劇影追蹤

對此我表示孩子死的有些可惜,事件中的保姆不是故意導致孩子死亡,案發後選擇了自首,並且每天跑到受害者家中,懇求對方原諒,表示自己願意承擔所有後果。孩子母親在沒有接到任何賠償的情況下籤了諒解書,不過要求檢查方不要取保候審。然而法院認為,保姆犯罪情節比較輕,所以最終沒有起訴保姆。

這之後保姆再也沒有去受害者家屬,對此不僅孩子母親不理解,作為群眾也覺得不公平。

在本案中,保姆為了看管孩子方便,將孩子帶到自己女兒家中,因為需要回家取尿不溼,把孩子單獨留在房中,導致孩子墜樓而亡,這之間沒有因果關係,但身為保姆應該有時刻看管好孩子。就算不知道家中沒有裝防護欄,也應該預知相關風險。現在法律上不起訴保姆,意味著寶寶在刑法中白死了。

這件事的具體經過。

在2020年6月份, 解女士為了擴充套件事業,來到杭州工作,並且在朋友的介紹下找了經驗比較豐富的保姆梁女士照顧一歲多的女兒。期間相處的非常融洽,解女士還和對方女兒有交集,正因為如此,兩家人經常坐在一起聚餐。梁女士把孩子帶到女兒家中看管也常有的事,在2020年12月15日,解女士有事外出,孩子像往常一樣在梁女士女兒家中,由於孩子拉了大便,需要換尿不溼,梁 女士為了方便就獨自把孩子關在陽臺處曬太陽。

返回家中後發現孩子不見了,立即聯絡瞭解女士和110,最後鄰居發現孩子躺在草叢中,送到醫院被確診為顱腦損傷死亡。這件事之後,解女士再也無法敞開胸懷與保姆聊天,作為母親,只想對方得到法律制裁,這樣或許能夠減緩對女兒的愧疚之情。

15樓:天明愛吃瓜

杭州保姆疏忽致幼童墜亡 ,家長悔籤諒解書,對於這個案件我覺得家長不應該選擇原諒保姆,畢竟這件事的主要責任人就是保姆,因為保姆孩子才會丟掉性命,保姆應該負責。

2歲女童26樓墜亡,家庭隱患如何避免?

家庭隱患其實只要是做家長的心細一點都是可以避免的,但是往往有些家長抱有僥倖的心理,所以才導致像這種事故頻發。家長應該必須留出乙個人去看著孩子,畢竟孩子還很小,沒有安全意識,家長要盡責寸步不離的看著孩子,孩子雖說小,但是安全意識也要交給他,不要讓他去到陽台,窗戶等地。一定要在可以敞開的窗戶和陽台做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