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租的條件有哪些,房屋轉租的條件是什麼

時間 2025-05-23 19:45:08

1樓:法妞問答**諮詢

房屋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包括以聯營、承包經營和合作經營等名義,將承租房屋交付給他人使用並獲得租金性質的保底收益的,均為房屋轉租。

1.租賃合基世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不採取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3.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搏橡肢業轉租給第三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4.出租人**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5.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須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辦理備案需要提交的資料:

1)房地產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者如猛法人、其他組織的登記註冊證明;

3)房屋租賃合同。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徵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將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2樓:知道

房屋轉蔽模租的巨集鎮緩條件有旅拍哪些。

3樓:法律快車

房屋轉租需要的條件為: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同意轉租。 根據2021年生效的《民搜絕悉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的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巨集殲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世乎一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轉租的條件是什麼

4樓:李楊

法律分析:房屋轉租的條件:1、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2、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取書面形式;3、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業轉租給第三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4、房屋租賃,出租人、承租人必須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信吵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的損失,承租人應當賠薯坦蠢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數陪合同。

房屋轉租的條件是什麼?

5樓:志遠揚名

房屋轉租需要的條件如下: 1、經過出租人的同意; 2、原 租賃合同未到期 ; 3、簽訂轉租合同。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的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羨拆悄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御缺;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 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兄渣八條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房屋的轉租條件是什麼?

6樓:胡文學

房屋轉租的條件有:

一)房屋轉租應當訂立轉租合同;

二)轉租合同須經原出租人兆衫隱書面同意;

三)轉租合同具有附隨性,其約定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約束條件。塌如。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族廳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轉租有什麼條件

7樓:日隆家居商場

1、轉租需要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轉租房屋;未約定的,承租人轉租房屋應當事先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

2、不能出現禁止出租房屋的情形,轉租的居住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當符合消防、治安、防災、衛生等方面的標準和要求,並具備供水、供電等必要的生活條件。

3、房屋轉租不得低於法律規定的最小出租單位,房屋轉租應當以一間原始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分隔搭建後轉租,不得按照床位轉租。

4、不能違反最低人均承租面積和居住人數限制。

1)轉租面積不得低於法律規定的人均最低承租面積房屋轉租的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公尺。這裡所稱居住李滑面積,是指原始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的使用面積。

2)轉租居住的人數不能大於法律限制房屋轉租的每個房間的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但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係的除外。轉租人違反以上條件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賠償損失。

哪些情況不能轉租。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住房屋,不得轉租:

1)屬於違法建築的;(2)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3)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2、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在此情況下,承租人由於拖欠租金導致房屋不得轉租。

3、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未取得《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的房屋向境內的外來流動人員轉租,轉租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區、縣公安派出機構申請並取得《房屋租賃治安許哪鋒臘可證》。

4、預租的商品房。

5、租賃合同中未約定可以轉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轉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轉租。此時承租人擅自轉租的,出基譽租人可以解除與承租人的租賃合同。

轉租注意事項。

1、須獲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

2、房客檢視房主產權原件,房屋租賃許可證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

3、出租人**租賃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4、承租人不退出租賃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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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轉租和你租賃押金,是兩碼事。不該退你押金,但是你可以向你的租戶,收押金。2 在合理不過了,難道你希望先交租金再收下家的租金嗎。因為你在轉租過程中,是可以獲取利益的。轉租的時候,就請將租房的人帶到房東那裡,讓他們協商,重新簽訂合同,然後將押金推給你,最好不要再折騰,勞神出力還不討好,增加自己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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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租的法律問題,轉租的定義 法律問題

我認為你的轉租有效,如你所說,出租人在那裡吃過飯,就足以證明他自己的房子已經被你轉租了,而且出租人也沒提出異議,則可以認為出租人同意了你的轉租行為,出租人的飯費欠款可以用來作為證明出租人對你的轉租沒有異議的證據。當然了,次承租人沒有交房費應該由你來交足。因為你和次承租人簽訂的合同與你和出租人簽訂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