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全續行查封期限,財產保全續行查封期限是多久

時間 2025-05-12 17:05:34

1樓:法妞問答**諮詢

財產保全期限的法律規定:根據《民訴法司法解釋》第487條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帆液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申請保全人申請續行財產保全的,應當在保全期限屆滿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扒轎早請或者不申請的,自行承擔春雀不能續行保全的法律後果。

人民法院進行財產保全時,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保全人明確的保全期限屆滿日以及前款有關申請續行保全的事項。

2樓:張珂

財產保全查封的時限一般是多久,就要看是屬於保全的哪一種財產,如果是屬於銀行的存款那麼一般就不能超過一年;而對於是動產的期限一般就不能超過二年,而對於是不動產的話,那麼就不能超過三年。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法律分析財產是可以在起訴之前申請保全的,但對於財產的保全也是有時間限制的,當事人就必須要在這個期限之內提起訴訟,這樣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援,而且不同的財產所規定的期限也會不一樣,所以,在處理兄巖的時候就一定要按流程來進行辦理。財產保全的作用是,防止當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處分有爭議標的物或者處分判決生效後用以執行的財產,以防止糾紛擴大,並保障生效判決得到執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不源塵棚當,會給當事人財產權和人身權造成損害。

例如,對當事人的銀行存款全部予以凍結,超出申請人請求的範圍,會使對方當事人的經營活動受到限制。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時,保全的範圍應當限於當事人爭執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對案外人的財產不得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對案外人善意取得的與案件有關的財產,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

所以,財產保全的範圍,不能超過申請人請求的範圍,或者不能超過爭議財產的價額。採取保全措施,只能在當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的請求範圍內,才能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使申請人的權益得到實現,也避免給被申請人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雹則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財產保全續行查封期限是多久

3樓:陳龍麗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源州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殲運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雹改蔽款規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續行財產保全

4樓:唐軍松

法律分析:續行保全可以幫助我們在財產糾紛中,防止對方隱匿、變賣財產,導致判決無法得到有效的執行,是保護我們自身權益的保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擾蘆段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緩譽;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條 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複查封、凍結。

第一百零四條 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條 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第一百零譁碧六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第一百零七條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

二)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的財產損失。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續封財產保全期限?

5樓:鄭萌

一、續封財產保全期限?

財產保全的期限經過延續後,能再次延續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槐寬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二、房產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房產保全期限是兩年,續封一年。

財產保全具體期限為:

1、銀行、存款:首次六個月,續凍三個月。

2、房產、土地:首次二年,續封一年。

3、股權:首次二年,續凍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國家股、社會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續凍六個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續凍一年。

6、債券:首次一年,續凍六個月。

7、車輛:無期限限制。

8、機器裝置、貨物:首次一年。

9、到期債權:首次二年,續凍一年。

10、專利、商標權:每次六個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

三、財產保全費收費標準是什麼?

財產保全費收費標準是:價額不滿1000元的,收取30元;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10萬元的部分,按交納,但是最收費不超過5000元。

四、收費的具體標準內容是什麼?

1、保全財產的金額或者價額不滿1000元,每件交納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乘1%+20

3、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交納 --乘。最高限額5000元保全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和察銀其他按件訴訟費用交納標準 各地根據實際,可能還要求提供一些單保,但不鉛沒亮會收取費用。

4、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5、智財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6、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7、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8、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9、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10、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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