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財產如何分配,離婚時財產怎樣分配

時間 2023-07-03 22:09:03

1樓:我的驕傲

離婚不僅解除了夫妻之間的人身關係,也終止了夫妻之間的財產關係,自然要產生出對夫妻財產的認定和分割問題。

根據我國法律,夫妻財產的分割主要有兩種形式:(1)對約定財產的分割。

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首先要看當事人是否對財產有約定,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且內容合法有效者,應按約定處理。

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對財產約定合法有效的條件是:①約定的主體要合法。

約定的主體只能是夫妻雙方。

約定時,雙方必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責任能力人。

雙方意願表示要合法。

雙方的意願應是真實自願的,任何一方不得採取欺騙、威脅、脅迫等手段,顯失公平的約定也不得成立。

約定內容必須合法。

約定內容必須符合法律及社會公共道德,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

凡逃避夫妻、父母子女法定義務的約定無效。

約定的形式必須合法。

約定應以書面方式進行,口頭約定如雙方承認的也有效。

只有符合上述條件的約定,才能按約定處理。

2)對法定共同財產的分割。

夫妻雙方無約定、有約定但雙方有爭議或約定內容不合法的,按法定的分割方法來處理,即個人財產歸個人,夫妻共同財產在照顧婦女兒童權益的原則下均等分割。

2樓:仁鑲芹

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3樓:朱群群

法律分析:1、雙方有協議的,按照協議處理;

2、沒有協議或者協議不一致的,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3、一方生活困難的,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時財產怎樣分配

4樓:張珂律師

一、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歸各自所有。

二、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根據《婚姻法》第39條的規定,兩種方式處理:

1、雙方協商一致處理;

2、協商不成、一方起訴,由法院依據財產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來判決。

另外,根據《婚姻法》第40條的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的,對家庭付出多的一方應當獲得相應補償。

同時《婚姻法》第47條規定,如果在離婚時發現一方存在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起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離婚時財產怎麼分配

5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第一,由夫妻雙方進行協商,共同商議財產分割方案,充分尊重當事人的財產處分權利;

第二,如果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裁決分割方案。

法院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會對女方和照顧子女的一方給予適當照顧,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多分;3、補償原則。如果夫妻訂有書面協議,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但是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我們的離婚財產如何分配,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 二 第十一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 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 住房公積金 三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 破產安置補償費。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離婚財產如何分配(急!)離婚後財產如何分配,謝謝!

93年11月3日的司法解釋確實有八年 四年轉化的條款,但是,01年新婚姻法頒布後就廢止了,一樓引用的是過時的條款。要解決這個問題,先要確認財產的權屬,哪些是個人財產,哪些是夫妻共有財產。你結婚5年了,肯定是在93年司法解釋之後結婚的,因此,原則上夫妻結婚之前的個人財產均屬於個人財產,結婚之後的財產均...

離婚財產問題,離婚時財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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