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離婚女方買的家電可以要回來?

時間 2023-05-24 11:09:05

1樓:年波峻

如果是離婚前已經購買的,那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後也不可能要回來了。不過也可以私下協商,男方沒意見就可以了。

2樓:阿倫嘮百態

這個可以的,主要是,你們兩家人協商好,就可以啦,畢竟曾經都是一家人,想必這個如果想要回去,對方我不會說什麼的,也不會為難,

3樓:雙魚陳晨

如果家電是女方婚前用自己的錢買的,還留有證據,那麼可以要回來,如果是婚後買的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只能平分。

4樓:網友

當然可以,如男方理虧,還可以分到更多,如女方心思不純,被男方有證據,女方不僅要不到,說不定還要陪償男方經濟省失或青春費用。

5樓:春之緣

如果離婚乙方買的家電可以要回來嗎?如果雙方離婚的話,他有乙個共同財產,還有乙個個人財產,當然如果財產屬於男方的,那麼女方是沒有權利要回,那麼如果是共同財產的話可以分,就比如說怎麼個分法也是平等分,或者那個三七分四六分都可以,當然怎麼分就看法院的乙個判定,同時如果屬於你的個人財產屬於你的名下的你自己買的,那麼這個時候你是可以帶走的,當然我認為離婚的話最好是要車要房要錢要點家電的話沒什麼用,建議你慎重而考慮,你把家裡的帶回來給人的,嚴重的話就感覺你是個自私的人,你最後的話應該把家電啊電器啊送給男方,在男人的心中還留下了一片天地,這不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嗎?

6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意義上來講,婚後所有購置的東西都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這個財產在離婚的時候是需要雙方按同等份額進行分配的,所以從法律法律意義上來講,這個家電應該有對方的一半,除非對方明確放棄,不要了。

7樓:書玉石

如果離婚,女方買的家電是可以要回來的,你們兩個一定要盡量選擇在一起才能讓生活更加幸福美滿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買的家電當然可以拿回來。

但問題是有沒有經過財產分割?

如果沒有,那到時候肯定要吵架打官司的。

如果有,那就是一人一半吧。

9樓:連廣宇聽驚雷

離婚的時候,財產由雙方協商來解決,只要兩個人同意,完全可以拿回來。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要好好溝通,一切好商量。

11樓:刺客板學

可以啊,去協商就好了,別打起來就行。

離婚女方買的家具家電怎麼處理

12樓:華律網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家具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家具出資的,應當認定為父母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屬於一方的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分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13樓:尤伯寧

要我就不要,又不是你買的。

女方用彩禮錢買的家電離婚後該歸誰?

14樓:離婚律師張麗珍

關於這個問題,首先要分開來看,先來確定彩禮的性質,因為彩禮具有濃厚的地區特色,各地區對於彩禮的給付時間、給付物件等都是有不同的,相應的彩禮應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還是,說將彩禮給付一方父母,不再屬於夫妻任何一方的財產。這些都因為地區不同會直接影響彩禮的歸屬問題。

就按照通俗的情況來說明,如果彩禮是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且在離婚時已經不符合要求返還彩禮的情形下應如何分割財產。女方用彩禮錢買的家電離,因為彩禮是屬於個人財產,那麼以個人財產購買家電共同使用的,離婚時可以主張是婚前財產的轉換,依然歸女方所有。北京專業婚家律師提示您:

實踐中需要有明確的證據顯示是以彩禮的錢支付購買的家電,如若已經與個人的婚前財產發生混同的,很難說明是彩禮轉換為家電的,那就應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15樓:早餐吃過了

女方雖然是用男方彩禮錢買的家電,但結婚後如果離婚,家電還歸女方所有,他可以拿走。

16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是協商解決吧。如果是男方出了錢的話,女方盡量不要。

17樓:普涵易

女方用彩禮妹錢買幾個家電。一會兒後應該歸誰?那應該歸男方。

女方用自己的彩禮錢買了家電,離婚後這些家電該歸誰?

18樓:每日話題心說

這些家電應該歸女方,畢竟彩禮錢是屬於女方的,女方出了錢買家電,所以應該歸女方。

19樓:李佳楠那男

應該歸女方所有,因為彩禮本來就是屬於贈與的財產,所以這些電器也屬於女方。

20樓:北山一師

離婚之後這些家電肯定都是歸女方,畢竟是女方用自己的錢去買的,在這種情況下肯定就是所有的一些家用電器都是歸女方所有,可以搬走。

21樓:樂樂在此呢

歸兩個人共同所有,離婚之後這些東西是需要平分的,法律會根據比例來進行統一分配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用什麼錢,得看是結婚前還是結婚後,如果是婚後,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雙方共同所有。可以雙方協商,或者上訴法院劃分財產。

離婚女方能拿回自己的陪嫁電器嗎?

23樓:張麗珍

如果是對男方的無償贈與,那麼不可以要回來;如果是女方的個人財產,那麼可以要回來。

離婚後財產如何分配?

離婚後財產糾紛,我國法律規定了兩種離婚方式,一是登記離婚,二是訴訟離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每對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財產。離婚後,夫妻身份關係消失,夫妻共同財產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礎,必須進行分割。

那麼,離婚後財產糾紛的如何處理?

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在離婚時分割,但離婚時未分割或雖進行了分割而後反悔或發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時,即產生離婚後財產糾紛。那麼在生活中,離婚後財產糾紛的如何處理的呢,財產又是如何分配的。關於這些問題,請看下文的詳細介紹。

一、離婚後可以提起財產訴訟的情形。

一)登記離婚後可以提起訴訟的情形。

我國法律規定了兩種離婚形式,一是登記離婚,二是訴訟離婚。

兩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記離婚對財產的分割僅體現當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記機關對其僅作形式審查,財產分割的內容未經國家公權力的認可,當事人事後有異議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訴權;另外,協議中未作處理的的財產,當事人當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登記離婚後可以提起訴訟的情形包括:

1、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2、登記離婚後,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3、登記離婚後,一方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返悔,要求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

4、登記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二)訴訟離婚後可以提起訴訟的情形。

訴訟離婚後,當事人對法院生效後所涉及的財產已無訴權,當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書中已經處理的財產進行分割的訴訟,而只能通過申請再審的途徑。對於離婚訴訟中忽略的財產,漏審、漏判的財產,則可以提起訴訟。因此,訴訟離婚後,可以提起財產訴訟的情形包括:

1、訴訟離婚時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二、離婚夫妻財產如何分配。

基本的原則是存續期間的收入和支出,一人一半。規定,第四十條。

24樓:劉輝

如果電器有發票證明是婚前購買就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後應該歸女方所有。

25樓:匿名使用者

陪嫁的電器能不能取回來,這取決於你的女兒當時離婚時的協議,如果當時離婚時的協議,是女方的陪嫁電器歸女方所有,那麼是可以取回的,這取決於你女兒跟男方的離婚協議書。

26樓:來曉星

我如果真的離婚了,女方當然能拿到自己的陪嫁電器了,因為這個你可以拿到。

27樓:彩雲

離婚女方能拿回自己的陪嫁電器,可以寫入離婚協議裡。我認為如果有孩子,還是要孩子在自己身邊為好,那些身外之物就無所謂了。

28樓:新喜樂

都已經離婚這麼長時間了,是不能再拿回來的,雖然是陪嫁的電器,當時離婚的時候沒有協商好,不馬上拿回來,這麼長時間了,還怎麼去要,怎麼能拿回來呢?

29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雙方離婚後,按婚姻法規定男女各得一半的婚內財產,這些陪嫁電器的折價也有男方的一半。做為媽媽你也不知女兒到底分了多少財產,讓女兒找男方協商解決吧。

30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的,拿回來!!不然他給第二個女人用了!!

31樓:網友

這個事情這個事情是雙方協商的 如果男方允許當然如果男方允許當然可以,要是實在不同意也很難拿回來。

32樓:吳笛

法律上是可以的,女方的隨駕陪駕都可以拿回。

33樓:網友

時過境遷,已經過去的事了,就不要再去要了,免得影響情緒,影響心情。

34樓:來自九路寨乾脆的蜜柚

這年頭就數家電最不值錢,如果沒感情婚都離了這點舊家電要不要的也沒什麼意思了,協商解決吧。

35樓:鑿鑿王大大

如果離婚協議上寫明家電歸女方所有拿回來的幾率要大點。

36樓:傳說中的紫薇星人

你可以以離婚協議上的財產分配列表,向當地法院提起訴求,主張離婚女方應享有的冰箱所有權,油法院做出裁決。

37樓:網友

答:離婚後女方想拿回,結婚娘家陪嫁時送的電器,那就要看你們離婚時,是怎麼協商的。

38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後所以的東西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婚前公正財產,沒有公正的財產要拿,那要經過對方同意才行。

39樓:來自湯山勤奮的公尺老鼠

按照道理來說,我們女方是可以拿出來陪嫁,所以說這個事你兩個。

40樓:網友

你們可以直接告男方,他是在侵女方的私有財產。

41樓:柯迪寶貝

我覺得孩子跟著自己,那些東西就隨他吧,遇到不講理的還生氣。

42樓:網友

可以在協議的時候談,作為南方不至於那麼無理和小氣吧。

離婚後家電是女方買的怎麼分

43樓:雙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女方用彩禮錢買的家電離婚後該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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