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幫助,好心人幫我出出主意,請好心人盡快幫忙給看看,出出主意啊!謝謝!

時間 2022-10-10 13:10:05

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自己有技術,而且又有經驗,這就是你的護身符,現在他的種種行為表現,你應該有所覺悟,不管是現實還是虛擬的朋友,特別是在一起幹事業時,各種方面雙方都應該坦誠相對,有意見就應該說出來雙方解決,如果只是盲目的幹,那只能是乙個後果「幫別人賺錢」所以你有各種意見,都應該說出來,當然你可以不必說的那麼直,委婉些,讓他知道大概意思就行了,如果他能夠理解,而且原因找你商量,說明他還是注重你的,在事情有所迴轉的情況下,可以考慮繼續發展,反之就應該長遠考慮了,現在遊戲這行,不比前幾年沒什麼競爭,對於乙個工作室,是多麼需要有能力的人的,難到還怕找不到同行工作嗎?當然有這想法,就不能在同乙個地方在摔交了,自己有什麼想法在開始就應該商量好。為自己留個後路吧

2樓:匿名使用者

回家吧!

家裡永遠是最好的避風港

做錯了選擇,會讓以後的自己更謹慎

只要是真心認錯,父母一定會接納的

可能會需要一些時間,但不是不可能的

3樓:雨

這是乙個無價的經歷,只要自己還好,又有技術,何患無路可走呢?加油吧,努力再次拼搏,給自己一片美好的天空。

4樓:f雨中的魚

父母是博愛的。你犯了一點小錯沒什麼的 ,他們會包容你,理解你的。誰沒犯錯過。經一事長一智,這是我媽說的 哈!

請好心人盡快幫忙給看看,出出主意啊!謝謝!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這種情況需要查明**,從而進行**的,這些現象是相當嚴重的問題了。

跪求!!好心人幫忙出出可行的主意!!!謝謝了!!!

6樓:匿名使用者

找當地**。這個是捷徑。

7樓:拜師了了了

報警110,一直往上告,總有一家**會理的,真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110咯,線索—破案—賠償。不然你找誰去啊!**也同樣需要!

不然到了110那就多半都是讓你等(等到猴年馬月啊!)。這種事情太多了,在外面混一定要小心。

一定要把打你哥哥的那些人抓到不然錢找誰要去。願你哥哥早點好起來。

急需想知道的問題,請好心人幫我出出主意,因為我面臨著下崗

9樓:

我個人的意思是能做了這乙份工作,其它同類的工作也可以做,單位出此下策就是為了限制你,既使牽強留下了也許還會有更難的問題想不到,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說句實在話太麻煩,還是另謀高就!壓力肯定是有的,但是過了就一定是海闊天空!

10樓:

首先看你與單位之間是否有協議,如有則須按協議履行,單位提前終止協議需要向你賠償。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提請仲裁,要求繼續履行協議。

如果原來沒有協議,那你在法律上便沒有什麼辦法了。只能另想其它一些人情上的辦法。

1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的建議沒有,出些歪點子吧!

把你所「精通」的活兒徹底攬在自己手裡,不輕易讓別人插手。

一是可以顯得你比別人下功夫、能幹,領導喜歡留著多幹活兒少要錢的。

二是不讓別人有接你活兒的實力,你是你們單位裡這行的「壟斷者」,領導不敢輕易放你。放了你他要重新找人並且要培訓新人,不培訓出了事,他吃不了兜著走,這樣得不償失。.

在就是,能用上的關係就用上,能送裡就送禮。不看僧面還看佛面,伸手不打笑臉人。

嗨~~~!幫不上什麼忙,見諒!祝你好運吧!

1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第20條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你在原單位工作滿十年,你和單位都同意續簽合同的話,你提出訂立無期限的勞動合同,你所在單位就應該訂立無期限勞動合同。

13樓:

首先,單位終止合同是要有合法的理由的,如果無故單方終止合同,屬於違法,你可以要求賠償或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根據你所說的「單位突然要求終止合同」應該沒有合法的理由,是違法的。

其次,你所說的「勞動法規定超過十年就可以算是這個單位的長期合同工了」是不正確的,根據勞動法第20條規定,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如果你和你單位都同意續定合同,同時你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單位同意的,才能成為單位長期合同工。

所以,並不是工作滿10年就可以在單位一直呆下去了,還必須經單位同意簽定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後才行。

而且,即使成為單位的長期員工了,在犯重大錯誤等法定情形下,單位還是可以解雇員工的。

14樓:只會搜尋的文盲

只好先辭職,再立即應聘。

15樓:莊昕也

單位如果解除合同,你沒有辦法。

16樓:

可以打**給勞動局那進里的人問一下,他們會很詳細的跟你說的。因為每個地方的政策是不同的。

諮詢他們是免費的。如果你不知道勞動局的**,你可以告訴我你在**,我幫你查**。

17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換啊 此處不留人 自有留人處嘛 你在那幹了八年說明你有一定的能力 他們不用你是他們的損失啊 呵呵

18樓:匿名使用者

給領導送禮吧,搞搞關係,我想這個最實際!

19樓:匿名使用者

希望你單位不是因為『勞動法規定超過十年就可以算是這個單位的長期合同工』而要終止合同的!

不然,你找誰都沒用了!

請各位好心人幫我出出主意,第一次求助於大家,我實在是找不到別的辦法了。。。

20樓:清風須無痕

難,除非有值得的線索qq登陸的ip位址,對方**號碼(**所在地,成經打過誰的**(他總還有打過熟人吧)在移動營業廳都查的到),就算找到也不容易要回啊!

21樓:匿名使用者

通過和你通話的**號碼,可能他的**和身份證是繫結的,還有ip,如果是用他自己的ip開的戶的話,到移動大廳去拉他的花費單子。

身無分文,沒有工作,沒有住處,孤身一人在景德鎮流浪,有沒有人幫幫我出出主意幫我拜託困境,想活下去。

22樓:好人一生平安

自已有手有腳,找個工作肯定不難,不管什麼工作先做下來再說,乙個月最少3000,有了收入在慢慢找收入高條件好的工作,只有懶惰的人才會身無分文,天上沒有餡餅,自已努力吧。

23樓:

怎麼活下去都要問別人。

碰見煩惱的問題,希望好心人幫我出出主意

孟磧詩社 這種情況容易有後遺症。但任誰回答都覺著不管怎麼著也把這婚結了好好過日子。從你上面的情況來看。有這麼幾個情況吧 一是,現在確實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感不夠,特別是涉及到經濟方面。所以女方家有這個要求也並不能非得說是過分怎麼的。有些地方就這樣,沒辦法。二是,你跟女方的感情方面並不是很鐵,也就是說不是...

大家幫我出出主意,請大家幫我出出主意!

我相信他愛你,你也愛他。他有家庭,即使和妻子分開了,可還是有責任的。你呢,正值青春。對感情的執著和愛的追求沒有錯。你感覺累了,是嗎?想過嗎?他也累。所以你迷漫了。發怒了,覺得他在敷衍了。別怪他,也別狠他。愛原本就是付出,如果你真愛他,好好的讓自己放手吧。放開其實也是對他,對自己最大的愛!放手吧,不要...

請大家幫我出出主意,請大家幫我出出主意,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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