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他要離婚,還想要回彩禮錢,首飾及我身上的兩餘萬元,請問他的要求合理

時間 2022-09-14 16:05:14

1樓:製作人

離婚了彩禮也不一定都返還法院會判決。他的要求不合理。離婚時你應該找到婚後他的收入歸他,你的收入歸你,他的錢也沒有給你,但他的收入比你高。且家裡所有的開銷由你支付的證據,要求返還生活費

2樓:匿名使用者

1、彩禮只要你沒帶到男方或者婚前開賬戶,並且有相關媒人及其他證明人證明是婚前贈與,可以不返還。

2、首飾屬於共有財產,一人一半,可以分首飾,也可以乙方支付另一方價值對等的人民幣。

3、婚後他的收入歸他,我的收入歸我,他的錢也沒有給我,但他的收入比我高。且家裡所有的開銷由我支付。你的列舉就是在一這件事,所以你樓上說不想要他的錢。

如果你按法律來辦理,那他婚後收入就是夫妻共有財產,原則上一人一半。

4、不然你之前的支付都屬於共有消費支出,很難找到證據追回。

5、不能以他生理缺陷起訴,很不人道,法律也不支援。

6、至於不會判離婚你不用擔心。離婚案件一般一審不判離婚,6個月後二審一般都會判離婚。

3樓:匿名使用者

按新婚姻法,你們結婚時間短,他有權要回彩禮錢,首飾錢。但是我不知道你身上的2萬多是什麼錢,是你自己掙得,還是彩禮錢的一部分。

4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這樣的要求肯定是不合理的哦,畢竟都已經結婚一年多了哦,那是不可能這樣做的哦

5樓:匿名使用者

都結婚一年多了理論上講是沒有退彩禮的,如果要離婚雙方共同財產平分

6樓:匿名使用者

……………………………………………………

7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不過看你們誰提出離婚,為什麼離婚。其實你也可提出要他賠償的

8樓:韓凱鋒

不合理,我個人認為的 法律也不會承認他的這樣要求的

9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啊你可以諮詢律師

請問我離婚_怎麼寫對他的要求?

10樓:法邦網專家

你可幫你。

我可以幫你寫。但要詳細材料。

離婚問我要彩禮錢和首飾,為他借款償還了部分債務,承諾會還一直木還,離婚我能得到什麼補償,

11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債務一般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最高院最近發布乙個夫妻共同債務的司法解釋,你可以看看。簡單的說就是沒有用於家庭生活的債務不算共同債務,但是你事後可以追認。

他借你錢,要給你打借條,才能認定為借款。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這部分可以從彩禮錢退回來哦

男方提出離婚要求返還彩禮及首飾? 10

13樓:

不合理的!

法院是不會判給他的!會吧你們的共同財產平分的!

你老公雜那樣呢!

第四章 離 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編輯本段]第五章 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第四十四條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條 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 其他法律對有關婚姻家庭的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14樓:張其元律師

你好:夫妻生活是婚姻的重要內容之一,對於夫妻感情也有非常重大的影響。對你而言,這麼年輕,與婚姻的幸福比較起來,財產上基本不須過多考慮。

所以,無論如何,離婚是第一需要考慮的問題。現在他主動提出離婚了,對你而言是很好的結果。

從法律角度講,已經共同生活後,在要求禮金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你們已經共同生活了,現在在要求償還禮金是沒有依據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38000不屬於共同財產,男方的要求不會得到滿足.

如果是定婚時的定金,而沒有結婚.那就可以返還.

賠償工作的話,法院是不會支援的.因為當時你是自願的.也沒證據表明男方已承諾幫你找工作和辦社保.

你要收集證據證明是因為他的無能破壞了你的幸福.這樣可以讓法院把共同財產多分點給你.

堅決支援你.不要退讓.

16樓:小豬於小喵

不合理的!

這些是要不會去的,

而且不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你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你丟了乙份衣食無憂的工作的損失!

還耽誤你的青春!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人也有啊,肯定不可以要回去的啊!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還你還可以主張反你們的共同財產\比方家用電器\嫁妝什麼的

我跟老公結婚三個月,現在因性格不合離婚,男方要求拿回聘禮首飾以及給我們家親戚的紅包錢,請問這合理嗎

19樓:微心生活站

這個是合理的!男方是有權拿回屬於自己的財產的,當然,一般別人拉不下臉,但是只要拉下臉問你要最多被別人口上說說!甚至對方到法院都是對方在理!我知道的也就這麼多了,呵呵

20樓:手機使用者

這個問題難回答啊!但是聘禮可以考慮退部分,紅包是他願意給的關你什麼事。

21樓:花緣網

不合理,這根本就不用退回,但條件你不是在騙婚的情況下

22樓:不忘初心

他和你睡了,怎麼賠償,你的三個月青春損失費怎麼算!絕對的不合理。

23樓:

你耍人家了,婚前幹啥去了、男方結婚不容易、父母養那麼大結婚還要拿那麼多錢、現在你們結婚三個月就離婚你說人家要錢是不是應該得、至於你給不給那就是道德倫理問題了、

24樓:蔚藍莫莫

不合理!!最多可以退聘禮,首飾看貴重了。

25樓:紅色蒲公英靈奴

不合理!因為你們已經結婚了!不可能退彩禮。嫁妝是你自己的

26樓:夏建宇寶寶

這個要看是誰提出的離婚,如果是男方提出的,女方可拒絕返還任何彩禮及錢物!

27樓:深夜守野

不合理…這個男的太貪了

28樓:哈港

聘禮或首飾部份退回,紅包免了。求個心理平衡。

29樓:匿名使用者

女人都是如此的衝動!說結就結!說離就離

30樓:

小氣的男人,離婚女的本來就吃虧了,還沒有要求賠償呢

31樓:hi那一秒的深沉

不合理……送的豈有收回之禮

32樓:你身後的光

不合理,送出去的東西就像潑出去的水,是收不回來的

33樓:匿名使用者

哎呀,這個人也真是的,別給他退了

34樓:

身邊有相親到結婚13天的

35樓:水貨焦太狼

這屬於他人贈送於己的財產,因歸他人贈送物件。

36樓:老兵標哥

合理,可以適應返還一部分,具體應協商解決……

37樓:邵豔樂

應該算是合理。他認為你是愛情**。

38樓:匿名使用者

你覺得給你彩禮就合理嗎?

離婚證領了兩個月,男方想要回彩禮錢,我要還他嗎?

39樓:哼嗯啊哈呦

我覺得沒有必要 因為你們離婚時候沒說 你都成二婚啦還沒要補償呢 離婚原因要是在他 就不給要是說要錢你就要補償

40樓:cross幻櫻

按理,離婚,把你們結婚的東西各自分開,不過,得看你們那邊風俗,有的地方不還的

41樓:小屁十號

不能給,要給也是婚後財產的一半!

42樓:在木蘭天池長途旅遊的木瓜

為什麼要給?我沒要男方財產算不錯了

離婚彩禮錢能要回來嗎,離婚時能要回彩禮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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