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是否誰先提出離婚那財產就會分少一點?謝謝

時間 2022-06-25 17:10:03

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婚後財產,(明確贈予一方的財產除外)均是共同財產,包括他在合夥企業中的股份,你都有權分割。先要協商,協商不成當然要對他的企業進行資產評估,(合夥人對財產沒有意見的話共同協商資產價值即可,如果合夥人有不同意見,最好請會計師事務所評估),評估出他在企業中的資產以後進行分割。如果分割會影響企業的經營,得到其他合夥人的同意後,你可以取得合夥人的資格,如果其他人不同意你入夥,應該購買他的股份,用於償付你的應得財產。

當然不存在誰先提出離婚誰就少得財產的事情。只有在一方有嚴重過錯時,才少分或不分財產:吸毒、賭博、婚外情。

2樓:婚姻律師李曉娟

先提出離婚當原告,不僅不會對自己不利,當原告還有很多好處。

當原告,可以選擇管轄的法院

離婚訴訟適用一般管轄的原則,被告經常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的法院均有權管轄離婚訴訟。

在特殊情況下,原告住所地及經常居住地所在的法院,亦有權受理離婚訴訟。

作為原告,既可考慮到被告戶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離婚,也可考慮到被告經常居住地起訴離婚,而不同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在審理機制、處理的方式及專業程度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當原告,可以第一時間查封對方財產

夫妻關係出現問題後,對方難免會有轉移財產的念頭。在啟動離婚訴訟前,為防止對方在離婚訴訟中轉移、隱匿共同財產,可通過訴前保全或訴中保全來保護財產。

作為原告,可以在立案前或立案後,及時提出保全申請。而作為被告,當其收到訴訟通知時,名下的財產基本上已經處於被凍結的狀態。這個時候再想轉移財產,已經沒有辦法了。

當原告,有充分的時間準備訴訟工作

訴訟流程是一道相對較複雜的工序,要想有好的訴訟結果,事實告訴我們,需要在訴訟開啟前,充分準備好訴訟的工作,打磨好每一細節。

比如,可以「創造」感情破裂的證據;比如,可以先行與孩子做好思想溝通工作;比如,來實現財產規避及做好查封對方財產的準備,等等。待一切安排妥當,再開始起訴,庭前準備的優勢會在這過程中展露出來。

當原告,有更多的時間和機會收集證據

有句話很簡單,但說出了法律的真諦:「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可見證據之重要性。調查收集證據是需要一定的時間和機會。

比如,涉及到夫妻名下資產的查詢,在沒有進入訴訟程式之前,雙方關係還沒到需要「戒備」的狀態,於此可以比較順利拿到財產方面的證據,譬如**賬戶、銀行卡等。

所以說,當原告的好處在於,在未起訴前,可以不動聲色地開展調查收集的工作,為後來的訴訟創造有利的先機條件。

當原告,可以提前做好財產規避工作

選擇當原告,在相對方還未起訴之前,有很多任務作可以做,譬如說財產規避的行為。但凡涉及到財產規避的做法,都需要一定的時間來操作實現,欲速則不達。具體如何規避財產,需要結合實際的個案情況,交由專業律師來處理。

在這裡就不細說了。

當原告,避免了對方在訴訟中搞撤訴突襲

我們曾經**過兩起案件,均是作為被告的**人。其中一起案件,原告預見訴訟的結果對他來說不太有利,於是在**兩次後,選擇了撤回訴訟。

還有一件離婚案,是因為我們在訴訟過程中,查封了原告名下的資產。原告考慮到資產被查封,向法院直接申請撤訴,最終使得審理程式不得不終止。兩起案件告訴我們,作為原告,在訴訟中確有主動權。

當原告,可以引導案件向對自己有利的方向推進

選擇當原告,可以有利於推進案件,為什麼要這麼說呢?

我們**的離婚案件中,經常會涉及調查銀行流水,查詢對方在這些年是否存在轉移大額存款的行為。那到底可以查多少年的銀行流水?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

如果能夠往前多爭取幾年,對於當事人的保障來說,肯定是更加有利的。

作為原告,可以在立案後,立即向法院申請律師調查令申請書,通過提交證據及說理,要求法院給予調取數年的流水。

這個時候,因為被告還未介入案件,原告的意見可以單方面影響到法官的判斷,這樣就容易開出調查年份更久的調查令。

3樓:鈣爾奇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女方和子女的權益原則判決。離婚時在財產的處理上,婚前的個人財產和雙方各自所有的財物,原則歸個人所有。

這些規定都明確了夫妻離婚時財產處理的具體辦法。因此,根本不存在「誰先提出離婚,誰就要在財產分割上吃虧」的問題。

在離婚訴訟上,向法院提起告訴的一方稱為原告人,簡稱「原告」,被告訴的一方稱為被告人,簡稱「被告」。「原告」和「被告」是訴訟當事人訴訟地位的代名詞,並不說明誰是誰非,也不影響法院准予離婚或不准離婚的判決,當然也就不影響離婚時的財產處理。

4樓:中華青年律師網

只要是共同財產,沒有特別協議的話,就是均分了。要出具相關的所有權證。對了財產多分點少分點不是以誰先提起離婚為標準的。

5樓:午夜斬使

只要是共同財產就可以,通常情況下你只要證明廠子中他投入的資金、和兩台車的取得時間是在你們婚後就可以了。

而且不會誰提出誰少分,這個你可以放心。

如果誰先提出離婚是不是財產就要少分一點

6樓:

離婚財產分割和誰先提出離婚沒有關係。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7樓:皆有可能

雙方離婚與誰先提出沒有關係,任何一方提出,都不影響離婚的結果。

不影響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

8樓:陳_華宇

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是平均分割。

因一方的法定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賠償請求權,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離婚訴訟中,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法律上沒有這種規定

請問誰先提離婚就會少分財產嗎?

10樓:法邦網專家

不會因為先提出離婚而會少分財產。

不會因為先提出離婚而會少分財產。可以早下手,防止對方轉移財產。

沒有這種說法

早下手,防止對方轉移財產,自己有準備轉移財產民間傳說,沒有法律依據和規定。

沒有這個說法。。。。。

這與誰先提出來,誰後提出來沒有關係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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