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呀!急需精通法律的哥哥姐姐幫幫我

時間 2022-06-07 11:15:04

1樓:滕剛律師

1全部有可能我的孤陋寡聞,不太明白你的「業務轉租」是什麼意思。

但這個可能不是問題的關鍵。我想你現在面臨的乙個問題是:當時簽訂的兩份合同都在你同學手裡,你的手裡乙份也沒有,而他威脅你隨意在合同中新增、刪減某些條款。對不?

解決的辦法:

你可以通過**錄音的方式,將你同學的上述威脅語言錄下來,以後如果他出示了與當初簽訂合同不一致的檔案,你可以拿這個錄音來佐證他篡改合同的事實。

其實,合同中的修改是需要合同雙方來簽字進行確認的,不然的話就應該重新列印乙份沒有手寫修改的文字。如果他真的擅自修改了某部分,你完全可以當庭把實際情況說出來(當然如果有錄音作證就更好了),我相信法官也會如常人一樣有個基本判斷的。

另外,我說一句,任何形式的押金都是應該退還的,因為押金起到的作用是沖抵,而不能是沒收!如果你們約定了提前解除合同的違約金,這個押金最多是拿來沖抵,而絕對不能直接沒收人家的押金!

祝你順利

2樓:上海楊律師

法律諮詢律師要了解案件的來龍去脈,否則任何解答都沒有多大的參考價值,合同糾紛你最好讓律師看到合同,因為法律講究的是證據,網路能解決一般性問題,重要的實踐性的法律問題有條件的話最好到律師事務所當面諮詢,一般情況下篡改的合同總歸能看出來。

3樓:匿名使用者

比較難辦,你必須要拿回你簽名的合同。建議以下操作:

一、以給他退款和退押金為條件,拿回合同,或當面撕掉;

二、退款後,立一字據,雙方同意終止履行合同,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其實如果你手頭上如果有合同的話,就好辦了,因為你手頭上沒有合同,我的意見也就不是最好的意見了。

希望你下次轉租的時候,能吸取今次的教訓,別太相信別人,這世界好人雖然多,但壞人也不小,帶眼識人就是了。

4樓:匿名使用者

急需法律求助!懂法的哥哥姐姐幫幫忙!

5樓:2007公尺克

1全部我國《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條規定: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如果保管人同學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舉個例子她接過你的衣服放到一邊就自己跑到遠處玩了,衣服完全脫離她的視線,可以認為是重大過失,不過按照情理如果不是她故意弄丟衣服就算是她有重大過失可能也不能完全照價賠償,畢竟幫你照看衣服是無償的。

6樓:九尺乾坤劍

合同法裡把這個叫做口頭約定,並沒有具體的證據,你說有另外乙個同學做證,可以去當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問一下~

7樓:

我認為也是這樣的:我國《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條規定: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在一家黑企業打工,現在走不了。懂法律的哥哥姐姐們幫幫我啊???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顯然違法。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縱橫法律網 穆守義律師

9樓:淺淺彎

既然之前雙方有協議要做滿6個月,你現在沒滿6個月辭職就是違反合同規定了,肯定拿不到錢,廠方在這方面並不違規。可是如果工作中的做法有違反勞動法規定的,你可以向勞動局等相關部門舉報。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沒有建立合同關係 廠家說法是不成立的

如果掌握精通法律知識

法制報紙 法律講堂 的知識面過於零碎了,這樣的結果會是你對某一型別的案件的某一發展掌握比較好,但不能活用。建議你按照要考律師資格一樣,按照司法考試的系統學習。先建立起對法律體系全面的認識。然後再挑選自己感興趣的深研。法律是一門實踐學科,多結合案例來學習。 多看些法學專著吧,先從法學院學生教科書開始。...

請問精通法律的網友,私營電單車司機搭客,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乘客受傷二級傷殘,且電單車司機全責,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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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糾紛問題,望精通法律知識的大俠指點。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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