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子與兒媳在一起生活十多年,但是她們並沒有登記我兒子死後,應給兒媳多少財產

時間 2022-05-20 15:35:07

1樓:

從法律上來說,這是可以認定為事實婚姻的,那麼遺產需要分配的順序問題,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對於事實婚姻: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事實婚姻的認定存在乙個時間檻。2023年2月1日前,承認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未經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的關係,為事實婚姻;2023年2月1日之後,事實婚姻的效力視當事人的態度確定:

當事人補辦結婚手續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不補辦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結婚條件,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夫妻。另外,經法院確認屬於事實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

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我國法律還規定,於2023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雙方不願意接觸關係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4)另外,根據法律規定,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女婿可作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被收養人對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贍養較多的,除可依繼承法第10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以依照繼承法第14條的規定分得生父母的適當的遺產。繼子女繼承繼父母遺產的,仍可作為生父母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同樣,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遺產的,仍可作為親生子女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收養他人為養孫子女的,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2樓:泡泡堂顧問

看情況而定,他們有沒有生小孩?如果沒有生小孩,把你兒子的私人財產分給她一半吧

3樓:咋咋吧啦

一分都沒、、、

除非你兒子贈予她、、、

不贈予的話還是會給直系親屬、、、

也就是你、、、

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登記是不受法律的保護的。給多少就要將心比心了!!

5樓:

這東西 就將心彼心唄 如果你是你的兒媳 你想要多少?

我兒子與兒媳在一起生活十多年,但是她們並沒有登記我兒子死後,應給兒媳多少財產? 20

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證就意味著沒有法律義務,可以一分不給她,但出於人道,應該給點

7樓:

沒有法律義務,但出於道德,應有遺產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子女的話,應該可以不給。如果有子女的話,子女是有權繼承的!

9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沒有登記,但是已經一起生活了十多年,屬於事實婚姻,跟登記所分的應該是一樣的。但前提是他們在2023年2月之前就在一起同居。94年2月之後新的婚姻法就不承認事實婚姻了。

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為始於2023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

三、同居雙方2023年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這只是我個人的一點看法,如果您需要很確切的答案,還是要諮詢律師。

10樓:匿名使用者

事實婚姻也是受法律保護。這個問題應該是你兒媳會給你多少財產.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情況有些模糊,樓上這些回答太絕對了,現在國家有針對這種情況的法律規定,好象叫事實婚姻,具體還是找律師問吧。

我和兒子兒媳生活在一起六年、我做家務看孩子,她倆做生意,如今她們離婚,這期間得財產有父親得份嗎?可

12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一起生活,但是父子之間的財產是獨立的,並不會因為一起生活而產生混同。

13樓:喜紅石

兒子兒媳的共有財產沒有父親的份。房產如果是父親的,應該先做父母之間的分割,然後兒子與父親分割母親的那份。然後兒子再和兒媳分割。

我跟兒子兒媳一起生活六年,也就是孩子出生那年住一起,在此期間我主要是看孩子和做飯,收拾家裡一切,他

14樓:公主一藝

這個好像是道德上的吧。

15樓:馨兒

他們兩個離婚跟你沒關係的兒子永遠都是你兒子,你老了還是你兒子養你,我不知道你要這個是幹什麼其實以前你就應該,每個月給你多少錢啊

16樓:

一言難盡,情理講不該,但讓你淨身出戶又另當別論了,我認為該要,

17樓:來自荊州古城誠摯的耳廓狐

你可以去諮詢一下律師吧

18樓:安柚子兒

他們離婚跟你淨身出戶有啥關係?

19樓:愚昊英

你幫你兒看孩子還要報酬???

父母死後財歸兒子和兒媳共同所有麼?

20樓:天寒夜舞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在一方父母去世後分給一方的遺產,應算在夫妻共同財產內,這方無權將其轉讓給他人;《婚姻法》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因此,如果遺囑中說明了遺產歸某方一方所有,那麼這筆財產就屬於這方個人財產,故在離婚時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我外婆和其小兒子生活,小兒子於七年前去世,今年春節前與小兒媳矛盾加深離開家,她有財產繼承權嗎? 強林

21樓:逝去的年華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2樓:5bar娛樂網

她如為再嫁人,就有財產繼承權

同樣,老人的所有兒子和媳婦都有。但他們每對算乙個單位。

除非老人自己立遺囑。指定人選。否則,大家平分。

兒子和兒媳婦和我們在一起生活一年了,現她們準備離婚,請問:在他們剛結婚後我以我名下買一房產有她份嗎

23樓:慧海求佛

沒有啊。以你的名分,那房產證上面只有你的名字,那從法律上說不屬於兒子他們,所以沒有她的份。望採納,謝謝。

24樓:獨道見解劉

自己名買沒有,否則有

男方父母2023年離婚,他們有權分割兒子與兒媳的共同財產嗎?

25樓:儆櫟

無權分割,夫妻離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財產,沒有權利參與孩子財產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財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財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26樓:深圳張勇律師

1,他們只能分他們婚姻關係的財產,無權分其他人的財產。

大兒子死了,沒有結婚證,留有乙個孫女,兒媳帶走了.孫女可以繼承我的財產嗎?我

27樓:勤勞的老克

按《繼承法》規定,有遺囑的遵循遺囑。大兒子去世了,你如果沒有留下遺囑,你的財產,孫女可以代位繼承。

我和他在一起有十多年,有一小孩,2023年分開,他沒給我一分錢

如果你們是有結婚證的,你可以起訴他去法院調解的,如果沒有,你們也有事實婚姻的,更何況你們還有個孩子呢,他也需要付撫養費的,但是,如果不是什麼原則問題,能不離婚就不要離了,因為離婚了,對孩子是最不利的,在給他次機會,看能不能改變對方,能復婚就復婚的吧。 按照法律規定,你們的共同財產有你的一半,但是兩個...

我父母在一起二十多年了,他們感情一直都不好,以前我小的時候爸爸總是打我和我妹妹,現在長大了就不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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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公在一起有二十多年了,現在才知老家有死也不離的女人,我們算重婚嗎

這個問題要具體分析。第一,如果那個女人與你老公領有結婚證,而你也與你老公領取了結婚證,那你們的行為就屬於 刑法上 的重婚罪,是要定罪的。第二,如果你未與你老公領取結婚證,而你老公與那個女人領取了結婚證,你與你老公這種行為被界定為 婚姻法 中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為,不是重婚罪。第三,這還涉及到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