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僅二十幾天因為特殊原因可以申請離職嗎?昨天和負責人說過離職的事情結果被拒絕了。請問我可

時間 2022-03-16 19:10:14

1樓:如夢水雲間

如果在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3天提出通知單位,3天後可以離職並清算工資。如果沒簽合同提出離職可以立即走人,如果過了試用期的,剛按你方法提前30天進行。

將辭職通知書以郵遞方式發給單位,保留憑據。不管單位同不同意,時間一到就可以依法直接離職,並要求單位在辦理工作交接時一次性結清全部工資。

如果單位扣發或拖欠你的工資,你可到當地勞動部門投訴。

如果還不行,就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免費)。

2樓:橘子不如橙子

試用期內,只要提前三天申請,就是合法的,如果單位不批,或因此扣發工資,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去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在乎工資和預繳款打招呼直接走人。

提離職申請20天後離職,交接工作做完,未辦理正式的離職手續,公司扣發我乙個月的工資和社保 10

4樓:

公司做法不太近人情。

如果你的合同沒有寫明未按規定提前提出離職申請,造成了公司的部分損失的話,那麼有可能要你賠償一部分的損失的。

如果合同上什麼都沒寫,或者僅僅寫了需要提前1個月提出離職申請,那沒其他要求了。

那麼就算你提前走了,也不能因此扣你錢的,頂多是你當月做了幾天,發你幾天工資,全勤 獎金 什麼的不給你 也是合理的。

如果公司敢扣你1個月工資和 保險的話,你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 投訴,由他們出面與你公司的相關負責人面談 告誡,這樣你就能拿回應得那部分工資了,至於保險,如果你是在月初正式離職的,那麼不給你繳納保險也無可非議,如果你離職的時候 已經是月末的最後幾天了,那麼公司必須給你繳納保險,如果公司不繳納這個月的保險,就說要起訴公司,**的罰款可比你乙個月的保險多上幾十倍呢,他們要心疼的。

5樓:晴天小憨

社保可以當月做減少不再給你繳納,但是工資是肯定不能扣發的,即便扣發要有正當理由,也許是你正式的離職手續還沒有辦理完,離職手續最後一項應該就是工資核算,如果沒有給你進行公司核算就讓你籤最終的離職單,你最好問一下你的工資這個月是多少,以現金形式發放,還是發到工資卡上,問清楚以後讓人事部的人把工資的金額和發放形式寫在離職單上簽字確認,你再簽字,最好能影印一張,以便如果工資卡發放時未給你發放工資,你可以拿這個去仲裁

6樓:水6元

既然勞動者沒有與用人單位正式辦理手續就自動離職離開用人單位,則勞動者言稱被無理扣發工資不符合邏輯,缺乏證據證實。

7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問題沒看明白。

1、你提出辭職,公司同意了嗎?一般要30天的,你為啥這麼著急呢?

2、交接工作做完?如果交接工作做完了,就應該有工作交接手續的憑據,後面正式離職手續很快的啊,公司沒道理不給你辦正式離職手續吧。

如果你是直介面頭將活交給交接人就走,公司方面以此為理由扣你1個月工資的話,你要維權就比較艱難了。

9樓:蘇安娜

一般應該是公司同意你離職,乙個月內辦完工作交接。但是你們公司扣錢也不應該。不知道你們公司的規章制度是怎麼樣的

拖欠工資的公司,你會毫不猶豫的離職嗎?

10樓:美的很遙遠

第一:偶爾拖欠,時間不長,最終償還。這種情況,影響不算大。

因為只是偶爾幾次,並且時間較短,以不超過兩周為界限,最終公司也償還了欠款。這說明公司的領導還是講信用的,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互相理解理解就過去了,而且一般出現這種情況的時候,說明你的公司還能轉的開,說明還沒到倒閉的地步,至少維持個一年是沒多大問題的。

來自網路

第二:偶爾拖欠,時間稍長,最終償還。這種情況,說明你的公司在財務上還是存在一些問題的,不過問題不算大,畢竟次數較少,說明你的老闆可能不太會做資金規劃,或者是遇到突發事件的時候,缺乏足夠的應對方案。

這些公司短期內也是安全的,不必過於恐慌,初創企業都會遇到這樣的事情。不過因為時間稍長,你也應該及時和領導溝通,如果自己撐不住了,就單獨給領導說下,讓他先償還部分工資,讓你維持正常的生活。如果老闆人講誠信的話,你這樣找他,他肯定會答應你的,並且會給你道歉。

如果你的老闆沒有這樣做,那你就需要未雨綢繆了,不是說他的公司幹不長,是你的老闆人品有問題。

來自網路

第三:經常拖欠,時間不長,最終償還。出現這種情況,就是說你的公司開始缺錢了,不過目前還處於可控範圍內。

經常拖欠的話,一定是公司運營出了問題。這個時候,你就要提高警惕了。平時,多和同事溝通,當然不是讓你去風言風語,是讓你多關注公司的運營情況。

如果感覺公司撐不住多久了,就提前考慮好自己下一步的計畫,以防到時候沒有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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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經常拖欠,時間較長,未全部償還,或者未償還。如果是這種情況,你完全可以果斷辭職了。

為什麼?經常拖欠,說明經營有問題,公司盈利不佳,現金流出現了問題。時間較長,說明問題比較嚴重,一定是出了很大的問題。

最終未償還,說明老闆人品有問題,沒有信譽度可言。出現這種情況,一定要通過正當和法律手段,要回自己的工資,並且果斷辭職。當然,很多做老闆的要說我了,肯定就是類似那種不當官不知道當官的難,等等吧。

我不管你有什麼理由,本人也創業過,如果你經營不下去了,請把員工的錢給員工,哪怕是關門倒閉,自己另謀出路,也不要去欠員工的錢,你要養家,員工也要養家,哪怕是借錢也要把員工的錢給還了,借不來,貸款,賣房、賣車。不要拿創業很難,來掩飾你的自私和不負責任。資金不到位,就不要創業,融資不順,就提前關門。

11樓:

一、向勞動向勞動部門投訴解決。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投訴的解決的優點是,一旦用人單位是接到勞動行政部門的處理通知的,如果沒有特別的原因,用人單位在勞動行政部門的壓力下就可能會及時支付勞動者的工資,這樣勞動者可能用最短的時間,最低的成本解決拖欠的工資問題。因此,這種方式在處理拖欠工資時,一般情況下可以首先選擇。

但是,如果勞動者的請求複雜的,如涉及經濟補償、賠償金等,需要具體認定的,則可能勞動行政部門也無法解決,需要進行勞動仲裁程式。

二、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

勞動爭議比較大,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通過勞動投訴無法解決的,勞動者只能向當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以仲裁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的糾紛。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式,必須要先經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的,除一裁終局的裁決,單位不能起訴的外,其它裁決任何一方對裁決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通過仲裁解決時,勞動者有兩個選擇:1、如果單位經營穩定,勞動者也想繼續在該單位上班的,可以僅請求拖欠的工資,保留勞動關係。2、如果單位經營狀況欠佳,以後繼續在該單位上班的,可能存在風險的,鑑於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系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的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以及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不滿十二個月的,按離職前的月平均工資計算。

三、通過公安機關採取刑事手段維權。

2023年2月25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將部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納入了刑法調整範圍。202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外發布了《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用人單位如果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並且達到一定的金額的,勞動者可以積極的向勞動行政部舉報並請求協助報案或者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採用刑事手段的方法可以有效降低勞動者的維權成本,並且一旦進行刑事程式,用人單位的負責人大多都願意積極支付勞動者工資。

因為,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有一項,謝謝!望採納!

12樓:超級大帥哥飛俠

的公司,公司的收入不太穩定,或者是由於公司領導缺乏足夠的經驗,未能合理的分配資金,導致個別環節出現了窟窿,也或者是有的公司為了攻堅,需要短期內聚集大量資金。無論是哪種拖欠,歸根結底都是公司缺錢了唄,不管是長期的,還是偶爾的。怎麼說呢,不管以什麼為藉口,總體來說,拖欠工資都是不對的。

當然,我們不討論建築行業和工程行業的拖欠情況,那裡涉及的人員和利益相關者太多,我們只討論其他的公司。

來自網路

第一:偶爾拖欠,時間不長,最終償還。這種情況,影響不算大。

因為只是偶爾幾次,並且時間較短,以不超過兩周為界限,最終公司也償還了欠款。這說明公司的領導還是講信用的,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互相理解理解就過去了,而且一般出現這種情況的時候,說明你的公司還能轉的開,說明還沒到倒閉的地步,至少維持個一年是沒多大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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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偶爾拖欠,時間稍長,最終償還。這種情況,說明你的公司在財務上還是存在一些問題的,不過問題不算大,畢竟次數較少,說明你的老闆可能不太會做資金規劃,或者是遇到突發事件的時候,缺乏足夠的應對方案。

這些公司短期內也是安全的,不必過於恐慌,初創企業都會遇到這樣的事情。不過因為時間稍長,你也應該及時和領導溝通,如果自己撐不住了,就單獨給領導說下,讓他先償還部分工資,讓你維持正常的生活。如果老闆人講誠信的話,你這樣找他,他肯定會答應你的,並且會給你道歉。

如果你的老闆沒有這樣做,那你就需要未雨綢繆了,不是說他的公司幹不長,是你的老闆人品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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