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緩刑,緩刑是什麼意思

時間 2022-03-16 07:05:09

1樓:北京中聖暉

你好,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2樓:佟小小文化人

緩刑 緩刑,是指對被判處一定刑罰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備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在一定的考驗期間內附條件地不執行原判刑罰的一種制度。

緩刑的適用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緩刑適用的物件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超過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於他們的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不適宜放在社會上執行,所以不能適用緩刑。

2、適用緩刑的犯罪分子必須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微,悔罪表現比較好,放在社會上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3、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於累犯不能適用緩刑。這是因為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

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還判處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應當執行,而不受主刑緩刑的影響。

緩刑的考驗期限,是指對受緩刑宣告的犯罪分子進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2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1年。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規定定期向執行緩刑的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緩刑的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判決確定之日即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時間,不能折抵緩刑的考驗期限。

緩刑犯的考察和處理有三種情況:

第一,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如果又犯新罪,或者發現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按照刑法第9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併罰。

第二、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如果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第三,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如果沒有上述情況,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並且應當公開予以宣告。

我國刑法中對軍人違反職責罪還有特別緩刑的規定,即在戰時,對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現實危險宣告緩刑的犯罪軍人,允許其戴罪立功,確有立功表現時,可以撤銷原判刑罰,不以犯罪論處。

什麼是緩刑?

3樓:華律網

《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在一定期限內暫緩執行已判決的刑罰。緩刑僅適用於主刑罰,附加刑不適用緩刑,附加刑仍須執行,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也不適用緩刑。在緩刑考驗期內應當接受社群矯正,如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期滿後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否則就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刑罰。

根據主刑種的不同對考驗期作了區分: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4樓:一個廚師

什麼是緩刑?緩刑有哪些法律規定?

緩刑,就是對於判處一定刑罰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備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在一定期間附條件地不執行原判刑罰的制度。刑法第67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

”適用緩刑的物件和條件:

(一)適用緩刑的物件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這說明,判處三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不能緩刑。(二)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即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

以上兩條缺一不可。此外,刑法規定,對累犯,不論其刑期長短,一律不能適用緩刑。

緩刑的考驗期:

刑法第七十三條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對緩刑犯的考察和緩刑的撤銷: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死刑緩期執行

第五十條 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

1. 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

2. 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刑減刑);

3. 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死刑。(不必等兩年)

4. 如果沒有過失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

第五十一條 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死刑緩期執行期滿之日起計算。

5樓:匿名使用者

緩刑,是對所判刑罰附條件不執行的一種刑罰制度。我國刑法除規定了一般緩刑制度外,還規定了特殊緩刑即戰時緩刑制度。

一、一般緩刑

一般緩刑,是指人民法院對於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暫緩執行原判刑罰,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規定一定的考驗期,暫緩其刑罰的執行,若犯罪分子在考驗期內沒有發生法定撤銷緩刑的情形,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的制度。緩刑不是刑種,而是刑罰具體運用的一種制度,是刑罰裁量制度的基本內容之一。判處刑罰是宣告緩刑的先決條件。

脫離原判刑罰,緩刑便成了無本之木、無源之水,難以獨立存在。易言之,若犯罪人未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就不能判處緩刑。據此,緩刑的基本特徵可概括為:

判處刑罰,同時宣告暫緩執行,但又在一定時期內保持執行所判刑罰的可能性。

根據我國刑法典第72條、第74條的規定,適用一般緩刑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緩刑的附條件不執行原判刑罰的特點,決定了緩刑的適用物件只能是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輕重是與犯罪人被判處的刑罰輕重相適應的。

我國刑法典之所以將緩刑的適用物件規定為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為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相反,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而未被列為適用…………

6樓:己優翁憶雪

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7樓:姚暮養瀚海

就是判了刑但是念及什麼原因然後退後一段時間再執行。

緩刑是什麼意思

8樓:一世明媚

按法律規定暫不執行刑罰,給予一定的考驗期,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予以配合,犯罪人接受考驗的刑罰宣告制度。人民法院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才可以宣告。

緩刑期間沒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罰不再執行;如又犯新罪,則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罪作出判決,把新罪與前罪按數罪併罰處理。

緩刑適用範圍

根據這一司法解釋,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符合刑法規定的緩刑條件的,依法適用緩刑。

但是,司法解釋同時明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適用緩刑:因侵犯智慧財產權被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後,再次侵犯智慧財產權構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現的;拒不交出違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適用緩刑的情形。

刑法修正案八修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74條規定:“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9樓:那學南

一,【緩刑適用的人】五種人,二個可以;三個應當。

1,可以的;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應當的;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

二,【緩刑適用的條件】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三,【緩刑適用的約束】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四,【緩刑刑罰的適用】

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10樓:華律網

緩刑,全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緩刑適用有著嚴格的限制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 犯罪情節較輕;(二) 有悔罪表現;(三) 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 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是不適用緩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 犯罪情節較輕;(二) 有悔罪表現;(三) 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 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緩刑什么意思,緩刑什麼意思?

通俗的說 緩刑就是將應當執行的有期徒刑暫緩執行。對於判處有期徒刑的緩刑來說,在規定的緩刑期期間沒有對社會造成新的危害的,緩刑期間過後不再執行原判的有期徒刑。例如判1年緩刑1年,就是判決後,在監外緩刑一年,一年後,如果沒有發生新的危害則不用坐牢了。從法律上具體講 緩刑,就是對於判處某種剝奪自由的刑罰的...

審判中的緩刑是什麼意思?

刑法 第七十二條規定 對於被判處拘役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 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犯罪情節較輕 有悔罪表現 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在一定期限內暫緩執行已判決的刑罰。緩刑僅適用於主...

法律上的緩刑年是什麼意思,法律中緩刑幾年幾年執行是什麼意思?

華律網 緩刑,全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法,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 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