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轉移告知函有沒有法律規定

時間 2022-02-23 04:05:13

1樓:華律網

《合同法》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所謂合同義務的轉移,指基於當事人協議或法律規定,債務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債務人地位成為新債務人而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情形。一、合同義務轉移制度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一)債務是可以轉移的,但必須由當事人親自履行的債務不能轉移;(二)約定債務轉移的以債權人同意為必要條件;(三)產生了新的合同關係,債務轉移前之合同關係消滅,債務轉移後的合同關係產生;(四)合同主體已經變更,第三人成為合同當事人。二、合同義務轉移包含著兩種形態:(一)將合同義務全部轉讓給第三人,即債權人或者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達成債務轉讓的協議,由第三人取代原債務人承擔全部債務,原債務人已經脫離了原來的合同關係。

這種通常被稱為「免責的債務承擔」。(二)合同義務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則通常被稱為「並存的債務承擔」,是指原有債務人並沒有脫離原有合同關係,而由第三人加入合同關係,與原債務人一起共同向同一債權人承擔合同義務。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四條【債權人同意】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2樓:匿名使用者

債權人與第三人達成的債務轉移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考慮以下幾點:

1、債務人同意與否。債務人同意與否不必然影響債權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效力。一般來說,債務轉移本質是一種三方協議,債務人是協議主體,應當尊重債務人的意見。

債務人的同意與否不必然影響債權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效力。

其一,債務轉移對債務人來說是免除了債務負擔,在一般情況下對債務人是有利的,債務人不會反對。

其二,從合同法規定來看,其對債務轉移強調的要件是債務轉移應當經債權人同意,為的是避免債務人與第三人串通損害債權人利益,但對於是否必須經過債務人同意,則沒有明文規定。因此,不宜將債務轉移的生效要件機械理解為必須經得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三方同意。

2、債務人是否在合理期間作出不願接受債務轉移的意思表示。從制度安排來說,債務免除的性質屬於契約,免除債務的意思表示送達債務人時,發生債的消滅,但被通知的債務人在合理期間不願接收該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在債權人與第三人達成債務轉移協議的情況下,考察債務人的意思表示也是不可缺少的一方面。

3、債務轉移的原因行為。雖然引起債務承擔的原因行為並非債務轉移合同的組成部分,但這並不意味著債務承擔是絕對無因行為,一般來說,第三人不可能無緣無故替人承擔債務。在債權人與第三人直接達成債務轉移協議的情況下,債務人實際上被架空,法官應對引起債務轉移的原因行為進行必要的審查。

實踐中不乏當事人通過債務轉移的形式,將賭債、高利貸等非法利益合法化,因此,法院對債務轉移的原因行為進行實質審查確屬必要。

債權債務轉移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3樓:華律網

《合同法》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衝碼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所謂合同義務的轉移,指基於當事人協議或法律規定,債務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債務人地位成為新債務人而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情形。

一、合同義務轉移制度具有以下法律特徵:(一)債務是可以轉移的,但必須由當事人親自履行的債務不能轉移運洞;(二)約定債務轉移的以債權人同意為必要條件;(三)產生了新的合同關係,債務轉移前之合同關係消滅,債務轉移後的合同關係產生;(四)合同主體已經變更,第三人成為合同當事人。

二、合同義務轉移包含著兩種形態:(一)將合同義務全部轉讓給第三人,即債權人或者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達成債務轉讓的協議,由第三人取代原債務人承擔全部債務,原債務人已經脫離了原來的合同關係。這種通常被稱為「免責的債務承擔」。

(二旁判枯)合同義務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則通常被稱為「並存的債務承擔」,是指原有債務人並沒有脫離原有合同關係,而由第三人加入合同關係,與原債務人一起共同向同一債權人承擔合同義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四條【債權人同意】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4樓:催天下

以下是債權債務轉移的

法律規定:

1、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2、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3、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4、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5、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6、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併敗陪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絕肆同意。」所謂合同義務的轉移,指基於當事人協議或法律規定,債務人移轉債務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債務人地位成為新債務人而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現象。該條規定的合同義務轉移察巨集蠢制度為當事人約定債務轉移制度,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1)債務是可轉移的,必須由當事人親自履行的債務不能轉移。

(2)約定債務轉移的以債權人同意為必要條件。

(3)產生了新的合同關係,轉移前之合同關係消滅,轉移後的合同關係產生。

(4)合同主體已經變更,第三人成為合同當事人。

債權和債務的區別

5樓:華律網

債權是一種民法上的權利,而債務則是一種民法上的義務。和物權不同的是,債權是一種典型的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間發生效力,原則上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之關係不能對抗第三人。從會計意義看,債權是指單位未來收取款項的權利,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和應收補貼款告等。

從會計意義看,債務是指由過去交易、事項形成的,由單位或個人承擔並預期會計導致經濟利益流出單位或個人的現時義務,包括各種借款、應付及預收款項等。有時也指所欠的債。兩者的區別如下:

1、債權債務是不可以單獨存在的。錢是債權人的,他借給債務人。2 、債權是一種典型的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間發生效力,且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之關係不能對抗第三人。

3、 債發生的原因在民法通則中主要可分為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侵權行為;債的滅失則有清償、提存、抵銷、免除等。4、 債權債務中的物權行為客觀存在,它是法律行為的一種,只要承認債權與物權的劃分,就必然要承認債權行為之外還有物權行為。

6樓:

債權債務是一種司法關係,債權是一種民法上的權利,而債務則是一種民法上的義務。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下債權債務的具體區別。

1、債權

和物權不同的是,債權是一種典型的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間發生效力,原則上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之關係不能對抗第三人。

從會計意義看,債權是指單位未來收取款項的權利,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和應收補貼款告等。

2、債務

從會計意義看,債務是指由過去交易、事項形成的,由單位或個人承擔並預期會計導致經濟利益流出單位或個人的現時義務,包括各種借款、應付及預收款項等。有時也指所欠的債;為了清償所有的債務而工作。

從經濟意義看,必須返還的資金,除了借入的資金以外,如果發行的是債券的話,還必須返還本息(本金+利息),這也被稱為債務。把不能夠返還債務稱為債務的不履行。另外,把債務自身資本的**稱為債務超過。

3、區別

債權債務是不可以單獨存在的。錢是債權人的,他借給債務人。債權是一種典型的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間發生效力,且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之關係不能對抗第三人。

債發生的原因在民法通則中主要可分為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侵權行為;債的滅失則有清償、提存、抵銷、免除等。債權債務中的物權行為客觀存在,它是法律行為的一種,只要承認債權與物權的劃分,就必然要承認債權行為之外還有物權行為。

拓展資料

關於債權

債權,「債務」的對稱。是指在債的關係中權利主體具備的能夠要求義務主體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債權和債務一起共同構成債的內容。

債權與物權相對應,成為財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與物權相比較,債權具有下列特徵:(1)債權的客體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義務的一定行為;而物權的客體只有物。

(2)債權的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權只是權利主體是特定的,義務主體則是不確定的。(3)債權無追及力,而物權有追及力。債權可因發生根據不同分為因合同發生的債權、因侵權行為發生的債權、因不當得利發生的債權以及因無因管理發生的債權等;因債權人的多少可分為單一債權和多數債權;因債權人之間的責任關係可分為按份債權和連帶債權;因債履行選擇性可分4簡單債權和選擇債權。

關於債務

債務,『『債權」的對稱。是指債的法律關係中,債務人依法對債權人所承擔的為一定行為或禾為一定行為的義務。如在買賣合同中,出賣人有將出賣的物品交付買受人的義務,這就是為一定行為的債務。

又如在出版合同中,作者有不再將稿件交付第三人出版的義務,這就是不為一定行為的債務。債務的履行就是債權的實現,債務和債權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債依不同的標準劃分具有不同的種類。

依發生根據不同可分為合同債務和非合同債務,因債務人的多少可分為單一債務和多數債務,因債務人之間的責任關係可分為按份債務的連帶債務,因債的履行的選擇性可分為原簡債務和選擇債務。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兩者的區別是:債權是一種民法上的權利,即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權利。而債務則是一種民法上的義務。

即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義務。

8樓:哈哈哈喲麼

債權: 「債務」的對稱。是指在債的關係中權利主體具備的能夠要求義務主體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債務:「債權」的對稱。是指債的法律關係中,債務人依法對債權人所承擔的為一定行為或禾為一定行為的義務。

拓展資料

關於債權,「債務」的對稱。是指在債的關係中權利主體具備的能夠要求義務主體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債權和債務一起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債權與物權相對應,成為財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與物權相比較,債權具有下列特徵:

(1)債權的客體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義務的一定行為;而物權的客體只有物。

(2)債權的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權只是權利主體是特定的,義務主體則是不確定的。

(3)債權無追及力,而物權有追及力。債權可因發生根據不同分為因合同發生的債權、因侵權行為發生的債權、因不當得利發生的債權以及因無因管理發生的債權等;因債權人的多少可分為單一債權和多數債權;因債權人之間的責任關係可分為按份債權和連帶債權;因債履行選擇性可分4簡單債權和選擇債權。

民事債權債務的法律諮詢,債權債務法律諮詢

民事法律關係,是指由民事法律規範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具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社會關係,是民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結果。民事法律關係的特徵主要是 1 是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是受民法支配的法律關係,是受國家強制力保障實現的社會關係 2 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係,一般是自願設立的 3 ...

什麼是債權債務

華律網 主債務是相對於抵押 擔保 質押等債務說的,因為後面的這些權利是基於原來的債務產生的,是對主債務設定的擔保。所以原來的基於買賣,借款等產生的債務就是主債務,因為抵押等產生的的是從債務。主債務與從債務往往是聯絡在一起的,沒有主債務就不發生從債務,沒有從債務也就無所謂主債務,從債務對主債務起著擔保...

怎麼寫債權債務的承諾書,債權債務的承諾書怎麼寫?

你是個人獨資還是合夥經營。如果是獨資加一句,2009年12月29日之前的一切債權債務由xx承擔。如果是合夥經營。需要股東會決議。債權債務的承諾書怎麼寫?企業法人變更債權債務承諾書怎麼寫 公司要變更法人 應該是法定代表人 債權債務承擔情況說明只要寫明變更前公司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單位承擔就可以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