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民事案例中做好事的被告承擔多大責任

時間 2021-12-19 22:11:55

1樓:男人到中老年

下大雨是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此因素形成的損害,不負民事責任。車輛損失按交警認定比例負擔。老人死亡屬第三者損失,首先應對死亡原因做司法鑑定,驚嚇與有傷不同,如果鑑定結論即是無驚嚇,也可能死亡的話,那麼產生的賠償就很少。

民事司法鑑定是要交鑑定費的。如果雙方再請律師,也要交費。我建議你們不要用訴訟的方法解決此事,對雙方都不利。

又是鄰居,以後不好相處,人死不能復生。活著的人好好過日子。甲方要高姿態,不要計較了。

電視裡報道這樣一件事:「雙方毆鬥,一方死亡,另一方表示諒解,減了刑。」人家無償幫你,你還起訴人家,以後你怎麼做人。

誰還敢與你交往。你們握手言和吧。

2樓:我在蝸牛懷裡睡

1、不屬於重大過失;

2、不存在過錯;

3、不成立,乙應當負30%的責任;

4、不能得到支援。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3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現實問題

孔某和曹某是樓上樓下的鄰居,孔某住樓上,是新搬來的,在裝修過程中,裝修工不小心弄壞了一根排水管,導致樓上的水漏到了曹某家中。發現問題後,孔某立即修好了管道,並向曹某賠禮道歉。曹某接受道歉後,還要求孔某承擔漏水導致的損失,孔某覺得很窩火,自己也不是故意的,已經修好了管道,也賠了不是,漏水也沒有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自己不應當再行賠償。

那麼,法律對於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規定呢?

律師解答

依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這是法律對侵權責任方式的規定。行為人的行為構成侵權責任的,就應當承擔具體的法律後果。侵權責任方式是落實侵權責任的具體形式,也是侵權責任的具體體現。

在這則案例中,雖然孔某已經消除危險、賠禮道歉,但如果其侵權行為確已造成曹某的損失,孔某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侵權責任。

法條鏈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十五條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5)恢復原狀;(6)賠償損失;(7)賠禮道歉;(8)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4樓:熱浪人間

民法總則》規定了如下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

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5樓:張明君律師

您好,《侵權責任法》第15條規定了8種主要的責任承擔方式: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權人對於侵害其合法權益的正在進行的或繼續之中的侵權行為有權請求法院予以終止,它可以適用於各種侵權行為,只要這種違法行為正在進行之中或在延續的情形下;

(2)排除妨礙

排除妨礙是由侵權人解除因其行為引起的妨礙他人正常行使權利和實現利益的客觀事實狀態,這種方式主要適用於物權,特別是相鄰權受到侵害的場合;

(3)消除危險

危險是對將來的、有造成侵權損害後果可能的事實和狀態而言的,處在此種狀態中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法院要求侵權人予以消除。

(4)返還財產

返還財產是侵權人將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財產轉移給被侵權人。一般而言,有權請求返還財產的是財產的所有人;同時該財產必須還存在,如果不復存在,只得賠償損失或承擔其他責任;如果侵權人將該財產轉讓給第三人的,還要看第三人在受讓財產時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條件,如果符合,為第三人利益及整個交易安全考慮,也不得請求返還財產;

(5)恢復原狀

恢復原狀主要適用於財產損害的場合,它是請求侵權人恢復到物原來的狀態。請求恢復原狀需具有兩個條件:一是可能性,即被損害的物有恢復到原狀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該物有恢復到原狀的必要。

(6)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是最常見的侵權責任承擔方式,它不僅可能適用於侵害財產權益的場合,也可以適用於侵害人身權益的情形,損失的範圍不僅包括積極損失還包括消極損失,賠償損失一般以實際損害為限。

(7)賠禮道歉

賠禮道歉是侵權人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被侵權人承認錯誤、表示歉意,它主要適用於侵害人身權益的情形;

(8)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消除影響是指侵權人在不良影響所及的範圍內消除對被侵權人的不利後果;恢復名譽是指侵權人在其造成損害所及的範圍內恢復被侵權人的名譽於其未曾受損的狀態。它們通常只適用於侵害人身權益的情況。

如能給出詳細資訊,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民法案例及其分析

6樓:夜空中最亮的鑫丶

民法案例分析就是給乙個民法案例,民法案例中有多個主體、多個法律關係相互交叉、多種法律責任競合。法律關係越多,題目難度越大,如果和將多層、交叉的複雜法律關係分解成乙個乙個的「簡單民事法律關係」(雙向民事法律關係)是分析能力的體現。

分析步驟:

將「複雜的民事法律關係」化解為「簡單民事法律關係」

找到簡單民事法律關係中每個主體的權利和義務(責任),找到權利人的「請求權」

民事違法行為的典型案例

7樓:blackpink_羅捷

1、2023年1月19日凌晨4時許,中山大學管理學院女教授歐陽潔跳樓身亡。歐陽潔生前曾與中山大學翻譯學院副院長、翻譯研究中心主任王東風簽訂乙份翻譯合作協議,由王東風所在的翻譯研究中心為歐陽潔的3本管理學著作進行翻譯。

歐陽潔父母認為,女兒的死,和女兒與王東風的合同糾紛有間接關係。就這份翻譯合同,歐陽潔的父親歐陽周向天河法院起訴王東風違約,要求王東風支付違約金26萬元。昨日,此案在天河法院**。

王東風稱:他嚴格執行了翻譯合同,歐陽潔的死與他無關。

2023年3月8日,中山大學管理學院教授歐陽潔與中山大學翻譯學院副院長王東風以及中山大學管理學院簽訂三方翻譯合作協議,約定由王東風翻譯歐陽潔的3本管理學著作(《決策管理――理論、方法、技巧與應用》、《國際管理挑戰賽賽前必讀》、《市場**與決策分析方法》);

3本書合計126萬字。該協議內容十分簡單,未就翻譯質量作出具體約定。僅約定歐陽潔需要支付給王東風3筆費用,合計30萬元。

歐陽周提出,雖然合同中沒有具體約定3本書的翻譯要達到什麼水平,但王東風組織了一批學生翻譯,導致翻譯出的文稿質量不合格,被皮爾遜公司退回。

歐陽周認為,在合同沒有具體約定翻譯質量的情況下,應當參照行業標準。王東風所在的翻譯研究中心只是乙個研究機構,不是營利性機構,沒有資質去為管理學專業著作進行翻譯。「如果歐陽潔在這個問題上犯了錯誤,那麼王東風作為專業人士犯了更大的錯誤。

」在沒有資質的前提下,王還組織沒有翻譯資格的學生對該書進行翻譯,直接導致翻譯質量不合格,書稿被退回。此後,歐陽潔為了讓書稿達到出版標準,又出資讓他人翻譯書稿,給她經濟上帶來很大困擾,回老家借錢時曾在家人面前痛哭。

王東風的律師提出,翻譯質量並無問題,而是歐陽潔一直都有資金問題的困擾,到譯稿已經完成時歐陽潔都未能全額付款,至今仍有4萬元未付,如果說違約也是歐陽潔違約。歐陽潔也知道不是由王東風本人翻譯,有一批學生在翻譯書稿。協議並未說明要由王東風本人翻譯。

年過70的歐陽周和陶琪參加了長達3個小時的庭審。陶琪向記者表示,打這個官司並不是為了錢,而是要討個公道。法庭建議雙方調解,王東風的律師表示,如果要補償願意補償1.

5萬元,對此,歐陽周表示,如果補償數額太低他不會接受。

2、朱某在工廠浴室撿到蘇某的進口手錶,先說第二天歸還,後來又說自己把手錶弄丟了。蘇某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朱某限期歸還手錶。

我國民法第七十九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歸還失主。

8樓:鹿溟溟溟溟

梁志(梁鳳運)身份證號372831197104243038車號7de57撞人逃逸,詐騙犯!舉報在烏魯木齊利用安裝健碼水龍頭猖狂的行騙,偷盜!現在是法制社會,請警察一定把他繩之於法。

5個法律案例分析

關於雷鋒做好事的故事有哪些呀,雷鋒做好事的故事有幾個

人民的勤務員 從一九六一年開始,雷鋒經常應邀去外地作報告,他出差機會多了,為人民服務的機會就多了,人們流傳著這樣一句話 雷鋒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車 一次雷鋒外出在瀋陽站換車的時候,一出檢票口,發現一群人圍看乙個揹著小孩的中年婦女,原來這位婦女從山東去吉林看丈夫,車票和錢丟了。雷鋒用自己的津貼費買...

做好事要留名的辯論材料

長期以來,受極左思想的影響,提倡人們象雷鋒一樣做好事不留姓名,許多人做了好事也不敢聲張,也不敢為維護自己的權利,生怕落下沽名釣譽的名聲,判斷一個行為的好壞不僅要從動機,也要從效果。如果一個人做了好事得到報償,會鼓勵更多人去做好事,做壞事受到懲罰,會震懾許多人不敢為惡,如果做好事得不到補償,就沒有更多...

關於做好事的作文(關於幫別人搬東西的)

可可超q小笨熊 學習雷鋒做好事 一天,我放學搭巴士回家,爸爸媽媽見了我就說 今天我們要出去,飯已經給你煮好了,吃完飯,你就去做作業吧!我回答道 好的!我吃完飯後,又喝了湯,於是就開始做作業了。把全部作業做完後,爸爸媽媽還沒回來,於是,我想起了學校要求我們學習雷鋒做好事,就開始了我做家務的 生涯 我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