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正義,什麼叫做正義

時間 2021-10-29 11:51:04

1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是正義,這也許是整個哲學存在的原因,哲學就是要**什麼是正義。但是當你提出乙個正義的抽象原則時,可能就會有某個經驗領域不適用,所以,你問什麼是正義,你自己就去思考。蘇格拉底這一生都在問別人什麼是正義,他總是反駁別人對正義的定義。

真的有一天所有人都同意或者通過合理性的論證證明了某種有關正義的定義或理論,那人類也許就不會有戰爭,因為一有了爭端,至少通過某個正義原則能夠在道義上判斷誰是正義的。

可惜,目前來說,有關正義的完整的論說有千千萬萬,誰也無法駁倒對方。這也就是有時候西方人總想把自由民主帶給世界其他地方,但是其他地方的人不買賬的原因。

還有,你怎麼能夠去向伊斯蘭教的虔誠者去證明**是對的呢?恐怕也很難。

2樓:匿名使用者

維護正義,主持正義,追求正義等相關的正義概念來講,正義是一種行為,是一種有利於人類和諧幸福的行為。正義是相對**而言的,**是不利於人類和諧幸福的行為。中國幸福學認為,沒有不幸就沒有幸福,同樣,沒有**也就沒有正義可言。

  中國幸福學認為,道德是人們為了維護我們群體的利益而約定俗成的我們應該做什麼和不應該做什麼的行為規範。顯然,追求人民和諧幸福的行為是符合我們人類最大道德利益的,   所以,正義的定義是:正義是人們為了戰勝當前**,最終是為了維護人類和諧幸福的道德行為。

通俗地地講,為了戰勝當前**,為了人類和諧幸福,該出手時就出手,這就是正義。   為什麼正義的定義之中要加上「為了人類和諧幸福」一詞,因為正義要防止「維護」過當,比如濫殺無辜,株連九族,公報私仇,順手牽羊等現象就屬於「維護」正義的過當行為。同時「為了人類和諧幸福」也是界定**的標準。

什麼叫做正義

3樓:匿名使用者

正義justice

倫理學、政治學的基本範疇。在倫理學中,通常指人們按一定道德標準所應當作的事,也指一種道德評價,即公正。「正義」一詞,在中國最早見於《荀子》:

「不學問,無正義,以富利為隆,是俗人者也。」正義觀念萌於原始人的平等觀,形成於私有財產出現後的社會。不同的社會或階級的人們對「正義」有著不同的解釋:

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認為,人們按自己的等級做應當做的事就是正義;**教倫理學家則認為,肉體應當歸順於靈魂就是正義。馬克思主義倫理學認為,正義與否的客觀標準主要在於其行為是否符合社會發展的要求與廣大群眾的利益。

文字辭海解釋:

對政治、法律、道德等領域中的是非、善惡作出的肯定判斷。作為道德範疇,與「公正」同義,主要指符合一定社會道德規範的行為。人們的行為是否符合歷史發展規律和最大多數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判斷人們行為是否符合正義的客觀標準。

何為正義?柏拉圖認為:「各盡其職就是正義」,烏爾比安認為:

「正義就是給每個人以應有權利的穩定的永恆的意義」,凱爾森認為:「正義是一種主觀的價值判斷」。在這個概念上,學者們有著不同的理解,我們的概念中,正義即公平、公正。

正義是法源之一,更是法的追求與歸宿。

既然正義是一種主觀的價值判斷,一種行為、狀態是否正義就涉及到三個要素:人、社會和與人直接相關的事物。人是正義反映的主體,也是評價正義的主體;社會的形成歸於人的產生和結合,社會對人的分工、分配起著重要作用,個人得不到與他人平等的地位、待遇,往往歸結於社會的不正義(公平);而與人直接相關的事物,如地位、資格、自由等,其多寡優劣主導著人們的評價。

在遠古最原始的社會形成時,有了原始的勞動成果的分配,人們就開始了關於正義的討論。至於何種行為與狀態是正義的,用不同的標準、角度和站在不同的立場上,其觀察和得出的結論往往是不同的。

美國學者羅爾斯提出了正義的兩個原則,其一,是每個人對於其他人所擁有的最廣泛的基本的自由體系相容的類似自由體制都應有一種平等權利;其二,是社會的和經濟的不平等應這樣安排,使它們(1)被合理地期望適合於每乙個人的利益;而且(2)依存於地位和職務向所有人開放。羅爾斯還指出了可表示如下的更一般的正義觀:「所有社會價值--自由和機會、收入和財富、自尊和基礎--都要平等的分配,除非對其中一種價值或所有價值的一種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乙個人的利益。

」將法律的觀念從正義中解脫出來是有困難的。在**和一般人眼裡,正義和法律的概念不斷的被交叉混同,而且純粹法學反對將法和正義相等同,主張將二者當作兩個不同的問題來處理。而我個人更傾向與使二者融合,我並不贊成過分清晰的區別這兩個概念。

法律拋棄正義,便喪失其規範社會關係的作用;同樣,正義脫離法律,就喪失了載體,僅僅只能成為「價值判斷」,沒有實際用途。我非常推崇凱爾森的觀點,即正義作為一種主觀價值判斷也許為法律科學所排斥,但如果將正義理解為「合法性」,那麼法律科學中就應當包括正義概念。

人們評價一部法律是否符合正義標準(合法性)時,往往是立足於這部法律是否能將社會關係調整得令所有社會成員都滿意,但事實上,能夠滿足每個社會成員需要的法律是不可能存在的,可以說:每個人的需要不一致,需要間的相互衝突也難以避免,那些合乎正義的法律所調整的社會關係、社會秩序能達到的也只能是大多數社會成員的認可和滿意。

還應當提及的便是自然法學派提出的絕對正義的概念,自然法學派主張法的二元論,認為法應分為實在法和自然法,在不完善的實在法之上,存在著完善的,絕對正義的自然法。但理性的人應當知道:這種絕對正義是不可能存在的,如同世界是可知的,人有無窮的認知能力,而世界永遠不可能被完全認識,借用凱爾森的話「正義是乙個人的認識所不能接近的理想。

」法律需要接受方方面面的考驗,在人們尋求法律幫助時,在法律制裁罪犯時,公平是否得到維護,正義是否得到匡扶,這是法律正義性(合法性)認定的標尺,也是法律生存的土壤,法律立足正義,才能使正義的概念在法律的基礎上得到昇華。

正義的含義是什麼啊!!

4樓:正★義

正義 :

zhènɡ yì

對政治、法律、道德等領域中的是非、善惡作出的肯定判斷。作為道德範疇,與「公正」同義,主要指符合一定社會道德規範的行為。人們的行為是否符合歷史發展規律和最大多數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判斷人們行為是否符合正義的客觀標準。

回答者:慕水流魚_ - 魔法師 四級 4-26 21:44

正義 justice

倫理學、政治學的基本範疇。在倫理學中,通常指人們按一定道德標準所應當作的事,也指一種道德評價,即公正。「正義」一詞,在中國最早見於《荀子》:

「不學問,無正義,以富利為隆,是俗人者也。」正義觀念萌於原始人的平等觀,形成於私有財產出現後的社會。不同的社會或階級的人們對「正義」有著不同的解釋:

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認為,人們按自己的等級做應當做的事就是正義;**教倫理學家則認為,肉體應當歸順於靈魂就是正義。馬克思主義倫理學認為,正義與否的客觀標準主要在於其行為是否符合社會發展的要求與廣大群眾的利益。文字

辭海解釋:

對政治、法律、道德等領域中的是非、善惡作出的肯定判斷。作為道德範疇,與「公正」同義,主要指符合一定社會道德規範的行為。人們的行為是否符合歷史發展規律和最大多數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判斷人們行為是否符合正義的客觀標準。

何為正義?柏拉圖認為:「各盡其職就是正義」,烏爾比安認為:

「正義就是給每個人以應有權利的穩定的永恆的意義」,凱爾森認為:「正義是一種主觀的價值判斷」。在這個概念上,學者們有著不同的理解,我們的概念中,正義即公平、公正。

正義是法源之一,更是法的追求與歸宿。

既然正義是一種主觀的價值判斷,一種行為、狀態是否正義就涉及到三個要素:人、社會和與人直接相關的事物。人是正義反映的主體,也是評價正義的主體;社會的形成歸於人的產生和結合,社會對人的分工、分配起著重要作用,個人得不到與他人平等的地位、待遇,往往歸結於社會的不正義(公平);而與人直接相關的事物,如地位、資格、自由等,其多寡優劣主導著人們的評價。

在遠古最原始的社會形成時,有了原始的勞動成果的分配,人們就開始了關於正義的討論。至於何種行為與狀態是正義的,用不同的標準、角度和站在不同的立場上,其觀察和得出的結論往往是不同的。

美國學者羅爾斯提出了正義的兩個原則,其一,是每個人對於其他人所擁有的最廣泛的基本的自由體系相容的類似自由體制都應有一種平等權利;其二,是社會的和經濟的不平等應這樣安排,使它們(1)被合理地期望適合於每乙個人的利益;而且(2)依存於地位和職務向所有人開放。羅爾斯還指出了可表示如下的更一般的正義觀:「所有社會價值--自由和機會、收入和財富、自尊和基礎--都要平等的分配,除非對其中一種價值或所有價值的一種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乙個人的利益。

」將法律的觀念從正義中解脫出來是有困難的。在**和一般人眼裡,正義和法律的概念不斷的被交叉混同,而且純粹法學反對將法和正義相等同,主張將二者當作兩個不同的問題來處理。而我個人更傾向與使二者融合,我並不贊成過分清晰的區別這兩個概念。

法律拋棄正義,便喪失其規範社會關係的作用;同樣,正義脫離法律,就喪失了載體,僅僅只能成為「價值判斷」,沒有實際用途。我非常推崇凱爾森的觀點,即正義作為一種主觀價值判斷也許為法律科學所排斥,但如果將正義理解為「合法性」,那麼法律科學中就應當包括正義概念。

人們評價一部法律是否符合正義標準(合法性)時,往往是立足於這部法律是否能將社會關係調整得令所有社會成員都滿意,但事實上,能夠滿足每個社會成員需要的法律是不可能存在的,可以說:每個人的需要不一致,需要間的相互衝突也難以避免,那些合乎正義的法律所調整的社會關係、社會秩序能達到的也只能是大多數社會成員的認可和滿意。

還應當提及的便是自然法學派提出的絕對正義的概念,自然法學派主張法的二元論,認為法應分為實在法和自然法,在不完善的實在法之上,存在著完善的,絕對正義的自然法。但理性的人應當知道:這種絕對正義是不可能存在的,如同世界是可知的,人有無窮的認知能力,而世界永遠不可能被完全認識,借用凱爾森的話「正義是乙個人的認識所不能接近的理想。

」法律需要接受方方面面的考驗,在人們尋求法律幫助時,在法律制裁罪犯時,公平是否得到維護,正義是否得到匡扶,這是法律正義性(合法性)認定的標尺,也是法律生存的土壤,法律立足正義,才能使正義的概念在法律的基礎上得到昇華。

回答者:suncontest - 舉人 五級 4-26 21:44

字典裡有的就不說了~

我自己的字典裡正義就是~做你自己認為對的事,所需要的理由~

回答者:狐狸送的花 - 門吏 二級 4-26 21:45

正義 對政治、法律、道德等領域中的是非、善惡作出的肯定判斷。作為道德範疇,與「公正」同義,主要指符合一定社會道德規範的行為。人們的行為是否符合歷史發展規律和最大多數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判斷人們行為是否符合正義的客觀標準。

正義是一種主觀的價值判斷,一種行為、狀態是否正義就涉及到三個要素:人、社會和與人直接相關的事物。人是正義反映的主體,也是評價正義的主體;社會的形成歸於人的產生和結合,社會對人的分工、分配起著重要作用,個人得不到與他人平等的地位、待遇,往往歸結於社會的不正義(公平);而與人直接相關的事物,如地位、資格、自由等,其多寡優劣主導著人們的評價。

在遠古最原始的社會形成時,有了原始的勞動成果的分配,人們就開始了關於正義的討論。至於何種行為與狀態是正義的,用不同的標準、角度和站在不同的立場上,其觀察和得出的結論往往是不同的。

回答者:長春96460 - 童生 一級 4-26 21:52

處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合理ㄧ~交易ㄧ裁判~。

正義 :

zhènɡ yì

對政治、法律、道德等領域中的是非、善惡作出的肯定判斷。作為道德範疇,與「公正」同義,主要指符合一定社會道德規範的行為。人們的行為是否符合歷史發展規律和最大多數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判斷人們行為是否符合正義的客觀標準。

個人認為 正義需要犧牲 被稱為側忍的正義

什麼是正義,正義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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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到底意味著什么,正義到底意味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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