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和他離婚,我不想去民政局,有什麼辦法可以拿到離婚協議書,我寄給他,直接簽字

時間 2021-10-14 19:04:37

1樓:

那是不可能,你想協議離婚,就必須要他本人同意,要麼只有起訴離婚了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離婚書,在法律上是不承認男女離婚的。因此,最好通過雙方協商併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否則 ,還需要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把婚姻看成是住賓館,想住就開房,不想住就退房,把婚姻當做過家家,後代怎麼辦,你們的婚姻難道就已經到崩潰的邊緣了嗎,婚姻是靠兩人經營的,都要,自我自私,不能換位思考,裂紋會越來越大,好好修復婚姻吧,再婚也會有傷痕累累,你的想法好幼稚,那是婚姻法,***什麼叫法嗎,不要做違法的事。

4樓:神祕龍洞堡

去民政局吧,總比去法院好。

5樓:曉雨沫

好像就算簽了離婚協議書,也要拿到離婚證才算數吧

6樓:雲山老鬆

如何辦離婚、程式、檔案?

答: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各自的兩張一寸照.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如果男方不同意離婚,去法院起訴離婚。程式如下:1.

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

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列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3.

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影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5.

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你**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傳票;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式,**前不組織你們調解,**時也會問你們願不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8.

如果調解不成則**,**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你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

話又說來,孩子是愛情的結晶 ,能不能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挽回這段婚姻?

7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離婚必須當事人到場。

8樓:招冰之

真的夫妻感情不和睦,互相包容不了離了也沒什麼可惜,要是有其他原因參雜著就沒必要了婚姻不是兒戲

9樓:fade一

不能挽回了嗎…孩子以後會怪你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離什麼婚,害了兒女?

11樓:楣獻玉

沒有領到離婚證就不算離婚。

12樓:秋殘月_冷

這個好像不行,咱們國家嘛,什麼都講究個章程,要是你當初沒領證結婚…在法律上就是非法同居……所以只能去民政局登記…而且必須是本人

13樓:瓊天一柱

就算拿到簽字了也是要去民政局的

14樓:風雨兼程舟

手續遞交法院代辦!我是的

15樓:庹浩波

你寄給他:那只是一個你們之間的協議離婚,但法律也承認和有效

離婚一定要去民政局辦法離婚手續嗎??

16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當時當場領取離婚證;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17樓:匿名使用者

一定本人親自去!

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18樓:s律師

是的,有疑問可以交談

老婆想離婚!她不來辦,叫我寫好離婚協議書寄過去給她!然後她才回來辦!這到底是啥意思啊?謝謝各位!!

19樓:莫甘娜

1,離婚需要兩人一起到民政局辦理

2,你要與她好好溝通,事情到了如今地步,做為當事人你還有點迷糊,也要為事情負一部分責任

3,跟她說好聚好散,既然離婚一起去民政局,那有列印好的統一格式離婚協議

4,如果不想離婚,就要找出她跟你離婚的根本原因,針對性解決才好,沒解決的話即使這次感動回來,以後不還是得分

5,用心解決吧,幸福要爭取

6,歡迎追問!歡迎採納!

20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她說的做就行,起草文書,簽字。然後*****。

不準備為了離婚手續花費太多時間精力的意思

21樓:ai上瑞德巴特勒

怕回來了你不離又不讓她走,先得到你的離婚協議書有能成功離的保證了才回來,說你她想和你離的決心很堅定,非離不可

22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協議要到民政局辦手續的時候,雙方協商然後專人代筆!她現在不回來是怕你拖著不離唄,其實還是得當面協商

23樓:魚飛飛

離就離唄,管她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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