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致死受害方該如何處理,要求怎樣賠償以及走什麼程式

時間 2021-09-07 18:14:15

1樓:華律網

主要賠償方式有三種:協商、訴訟、調解。1,簡單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

當事人均已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可以根據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索賠。2,造**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經交警立案處理後進入調解程式:調解需經雙方當事人一致申請並對事故認定書及車輛檢驗、傷殘鑑定無異議的情況下方可由交通管理部門受理進入調解程式,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交管部門不受理調解,由當事人自行協商或訴訟解決。

3,訴訟程式:可分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訴訟;民事訴訟亦可分為合同違約之訴及過錯侵權之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造**員重傷以上或財產重大損失肇事方觸犯《刑法》構成交通肇事罪應追究刑事責任的,賠償權利人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賠償義務人承擔民事責任。民事訴訟:事故造**身**財產損失但不構成交通肇事罪、以及經協商、調解、或不履行調解協議的、或未經調解程式自行起訴的進入民事訴訟程式處理。

2樓:哈哈親愛的

1、如果肇事車輛有購買保險,可以將肇事車輛車主、司機和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一起起訴進來;

2、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4、具體的賠償專案和金額的計算標準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協商不成,訴訟解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

首先,事故劃分問題。事故責任由交警根據雙方的過錯以及原因力比例來綜合認定。

其次,賠償專案。對交通事故民事賠償這一塊,本案件賠償專案主要有: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費、精神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住宿費等!

死亡的賠償主要看死者的戶口類別!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有比較大的區別!農村居民的死亡賠償金額一般在25萬元以上,城鎮居民(含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的農村居民)的賠償金額在45萬元以上!

最後,起訴車方及其保險公司,如果車方有保險公司的話。先由保險公司在12萬元內全額賠償受害人的損失,超過部分按責任比例由雙方承擔。

縱橫法律網-湖北瑞通天元律師事務所-饒太益律師

4樓:匿名使用者

交警作出事故責任認定後,協商不成就起訴索賠。建議請律師**

縱橫法律網-北京中倫文德(武漢)律師事務所-嚴俊律師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侵權責任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條列》

縱橫法律網-湖北成和誠律師事務所-詹定東律師

車禍對方全責怎麼理賠

6樓:中顧法律網

您好 由於您對問題的描述不太清楚,無法給您詳細的回答,暫時給您的是對方全責的事故處理流程:(望採納)

1. 全責方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會指定一個定損中心(除非有人受傷,否則不需要向交警報案了,即使交警來了也不會給你們開單子的,還是叫你們去定損中心處理)

2. 雙方一起到到定損中心,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有定損員在一起集中辦公的,填一張互碰責任書什麼的(具體名字忘了),然後找全責方的保險公司定損員拍照定損,記住帶好行駛證、駕駛證和交強險保單(無責方也要帶著的)

3. 定損中心一般都和修車廠掛鉤的,如果定損以後就決定在那裡修,那麼就一分錢也不用交,無責方修好車去拿車走人,不過要把行駛證、駕駛證和交強險保單影印件給對方(注意,無責方也需要提供交強險保單影印件)

4. 如果不在定損中心的修車廠修,那麼就拿好對方的保險公司報案號,把車開到你平時修車的4s店或其他修車廠,報案號告訴接待你的人,然後你就可以走了。修車廠會跟保險公司聯絡,讓定損員來定損修車

5. 修好車後,你去提車的時候需要先把修車費用交給修理廠。修理廠會把列印的定損單、修理單明細和發票給你

6. 跟對方約時間碰頭,把前面說的行駛證、駕駛證和交強險保單影印件和修理廠給的定損單、修理單明細和發票給對方,對方把錢給你(錢不給你那些東西是不能給對方的)

7. 如果你的修理費用超過2000,那麼麻煩點,還需要跟對方一起(一定要當事人雙方一起到場)到定損中心去找交警(也是現場辦公的,但只有週一到週五有)換事故認定單;換好後,當場跟對方結賬即可

需要注意:

1. 如果對方全責的話,他錢不給你,你的東西也不能給他;東西不給他的話他是不能理賠的。有的時候對方是在和保險公司掛鉤的修理廠或4s店修,對方自己修車不用墊錢,他自己不急但是修理廠著急。

不過總的來講,最終是保險公司出,一般是不會有人賴這個帳的

2. 去定損中心找交警換單子的時候,一定要當事人去

補充一點:據說10月1號以後這個規則還要變的,2000元以下損失的就各自找各自保險公司賠,用交強險,無論什麼全責無責或主責次責了。

7樓:匿名使用者

一、發生交通事故後,交通警察進行現場勘查、拍照、記錄、調查等收集證據,以確定劃分事故的責任。

二、根據傷情的輕重,本次事故中雙方所負責任的大小進行調解、協商賠償事誼,交警沒有強制執行讓對方賠償的權利,也沒有無限制的強制扣車讓對方索賠的權利,最多扣車20天。

三、如果在交警事故處理部門肇事雙方調解達不成協議,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是要有一個過程,如果傷者病情穩定,功能不再有變化,只要司法鑑定部門對傷者出具傷殘鑑定後,就可以進行賠償了,如果病情不穩定、功能變化有可能好、也可壞,傷殘鑑定就不能出具,法院自然也就不能進行判決了。

四、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的範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造成殘疾的,還有殘疾賠償金,殘疾用具費及精神撫慰金等;造成死亡的,還有死亡補償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各賠償專案應按實際情況確定,並一次性結算費用。

各項賠償費用的標準是: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的,按**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賠償金: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計算,自定殘之日起賠償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照五年計算。

6.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7.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比照上述規定計算,但不得超過三人。

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

8樓:南京胡志丹律師

1、交通事故發生後,交警部門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確定對方全責,根據己方損失向對方主張賠償。

2、首先根據對方的車輛是否機動車、車輛駕駛人員與車主的關係,機動車輛的投保公司來確定賠償責任人,即確定案件的被告。

3、己方財產損失的,可以主張賠償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4、己方人身受傷害的,根據受傷程度計算賠償金,可主張的賠償專案有:醫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輔助器具費、交通費,傷情嚴重構成傷殘等級的,還可以主張傷殘賠償金、精神撫慰金、鑑定費,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對方死亡佔主要責任,領取責任認定書後死者家屬要求賠償不合理,應當怎樣走法律程式?

9樓:福州律師團

那就等他起訴你這邊,法院會根據交通責任認定書來判的。所以死者家屬不合理的要求法院是不會採納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交警部門下發事故責任認定書後,就已經明確了雙方的責任劃分,即對賠償事宜的比例基本明確了。

你方若是機動車,則應在交強險限額範圍內(醫療費限額10000元,死亡賠償金限額110000元,財產損失限額2000元)先對死者予以賠付,超過部分按照責任比例各自承擔。

11樓:西安跑腿代辦

純法律角度來講,可以不理會對方的要求,如果對方糾纏,可以告訴對方請他起訴自己,走法律程式。如果你想起訴,除非對方對你做了什麼違反法律法規的事情。

從道義上來講,人家家的人畢竟是去世了,如果可能的話,在合理和自己可以接受的範圍內給對方一些賠償吧,當然,前提是你的條件允許

被車撞了,對方全責,事情處理程式

12樓:樂觀小山

一、交通事故調解程式:

1、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賠償,不是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爭議解決的必經程式,是否親切調解由當事人自己決定,而不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職權行為。

2、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調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損害的調解是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損害賠償調解應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進 行。調解的時間,地點,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定。

在調解過程中,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專案、標準、賠償總額等進行協商,從而達成協議。

二、交通事故賠償程式:

1、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後,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2、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3、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後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4、調解期滿後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擴充套件資料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章 簡易程式

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適用簡易程式處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險駕駛犯罪嫌疑的除外:

(一)財產損失事故;

(二)受傷當事人傷勢輕微,各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適用簡易程式處理的傷人事故。

適用簡易程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處理。

第二十四條 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在固定現場證據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

當事人無法及時移動車輛影響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應當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具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之一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四條規定處理。

撤離現場後,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現場固定的證據和當事人、證人陳述等,認定並記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道路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

並根據本規定第六十條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場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具備當場製作條件的,交通警察應當在三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當事人簽名,並現場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拒絕簽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應當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註明情況。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進行調解,並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送達當事人。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後,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

(一)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二)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三)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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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各位同行 沒法協商,也沒法調解,只有起訴對方和保險公司了。2011 4 2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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