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我父母出了首付,因為限購,房產證只寫了我和女朋友的名字,如果我們分手了,那房產是怎麼分配

時間 2021-08-16 22:54:10

1樓:

你的問題可以在下文中找到答案:

婚前房產,離婚如何分割不僅是在新婚姻法中有所規定,在以前的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釋

一、二中也有明確的規定。那麼,婚前房產,離婚房產歸誰,法律具體的規定是什麼?下面就將婚前財產,離婚歸誰的相關情況進行總結,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一、婚前雙方出資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離婚房產歸誰?

實踐中,經常會出現雙方出資購買房屋,男方為了討好女方,將房產登記在女方一方名下。離婚房子歸誰?此種情況比較麻煩,如果登記一方不承認對方有出資行為,或是認定對方的出資屬於贈與行為的,法院就很難支援未登記方的請求,也就是說離婚未登記方除非有證據證明自己有出資且出資不屬於贈與的,才可能請求分割房產,否則最後可能會人財兩空。

二、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購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首付支付方名下,離婚房產歸誰?

根據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離婚房產歸登記一方。因此,該種情況下,登記的房產如何分割有法可依。

未償還的貸款為獲得房產一方的個人債務,由於婚後是夫妻共同還貸,在離婚房產分割時,需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當然,根據協議優先的原則,如果雙方對房產達成協議的,離婚時可以按照協議分割房產。

三、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房產歸誰?

根據婚姻法及物權法的規定,婚前一方全額出資購房且取得房產證的,毫無疑問房產屬於一方婚前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不計入在夫妻共同財產內,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房產。

四、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房產歸誰?

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後採取得房產證的,不能簡單的認為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實際上,一方婚前出資購房,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房產證只是對購買方對房子產權的確定。因此,離婚房產分割時,該房屋屬於一方婚前財產,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五、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離婚房產歸誰?

若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資助自己的子女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該房產就屬於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已經登記的房產。如果婚前購房時,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只出了部分購房款,剩餘購房款由婚內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貸款的,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等機房所有,對於婚內共同償還的貸款及房子產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房產歸誰?

婚前一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對房產份額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享有房子的產權。

七、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離婚房產歸誰?

婚前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即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離婚時,房產也應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也不能認為登記在一方名下就是對一方的贈與。因此,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父母的出資比例享有房產的份額。

以上是婚前房產,離婚房產歸誰部分情況的詳細解答,在生活中最難處理的就是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的糾紛。但是父母出資買房卻是一大部分夫妻買房的方式,因此,處理婚前房產,由於具體情況的相差各異,離婚歸誰還是比較複雜的。但是,也不必過分擔心,因為有專業人士精通此事,可以為大家解決實際問題。

2樓:匿名使用者

住房分為產權和債權,兩部分,不要弄混淆。

產權,屬於誰,是看房產證登記人姓名,以及是否領取結婚證。你說的情況,登記在你倆姓名下,那麼,該住房屬於你倆婚前購買共有財產,沒有約定份額前提,住房產權你倆一人一半。婚後也是如此,分手也是。

你爹媽出資購買,就是你爹媽對你倆債權,你爹媽隨時可以依法主張!

說白了,房子是你和你女人的,但是你倆欠你爹媽錢。需要你倆共同承擔。

3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分手或婚後離婚,該首付都是你的個人財產。

婚前買房,房產證只寫女友的名字,沒結婚,分手後房子歸誰

4樓:小雙而已

樓主您好,婚前買房您首付,這不是關鍵,關鍵是「購房合同和繳費憑證及房產證」都是只有女方的名字。不管您有沒有結婚,分手之後您是最虧的,女方若是無情的話,一分錢您也是分不到的。 望樓主三思而行。

採納

5樓:oo歐陽水晶

女方的~~~ 購房合同和繳費憑證及房產證 這幾個是主要判定房產的歸屬條件 全是女方名字 就算按揭是你付的 分手的話 也是女方的~

6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是婚前買房,但是這屬於離婚後的事情

你們現在沒結婚了,所以應該都是女方

7樓:漆黑星海鏢師

千萬別寫女方女 除非女方出一半錢如果你是全款買房就不要寫女方 現在有好多以結婚騙房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此套房子產權應該屬於女方。

如果你可以拿出當時首付款的證明,首付款還是有望可以拿回的。

9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情 。我只能說你很有錢,要不然就是你心甘情願。。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女方。是不是我的。如果分手

新婚姻法說,婚前我父母出資付的首付,房子歸我,要是在房產證上寫上我和女方的名字呢, 10

11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在房產證上寫上雙方的名字,應視為對女方的贈與,房子屬於共同共有。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的規定,房子可以認定為你的個人財產,但婚後共同還貸及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有。

但如果在房產證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就意味著將個人所有的產權贈與給了女方,房子的產權屬性,也就從個人所有,變更為夫妻共有。

12樓:餘村林場

1、《婚姻法解釋三》有關規定: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按照上述規定可知,若房產是兩個人的名字,則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對方是贈與取得所有權)。不加女方名字,就屬於您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用分割。

3、要證明您父母出資,轉賬憑證可以作為證據。

順祝幸福!

13樓:異想天開

還沒結婚就想好離婚?又不是騙你房子的,何必那麼糾結?

14樓:匿名使用者

現實的社會不得不想。

15樓:匿名使用者

寫上兩個人的名字就是共同財產 幹嘛要想到離婚呢 如果覺得婚姻不穩定可公證

16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沒出首付就不要加她的名字。

結婚前,我父母給我首付買了一套房子,房產證只有我乙個人的名字,現在結婚後,老婆要求我寫乙個承諾書

17樓:匿名使用者

承諾書有效的!但也得在你不反悔的情況下! 也就是說你可以隨時反悔,作廢!

18樓:風雲行天下心命

私下的承諾,不一定有效。中國是大陸法體系,假如對簿公堂的話,要看司法部門怎麼取證了,是採信一部分內容作為事實,還是不完全採信,或者完全採信,都不一定的。建議你拿著你的房產材料,結婚證,找當地的律師諮詢一下。

19樓:匿名使用者

無效,要公正處出的公正才行

我和女朋友還沒領證,準備買婚房,首付我出,月供我也是準備自己承擔,房產證上我準備只寫女朋友的名字。

20樓:相思的淚

個人認為你這不叫擔當也不能說傻,說明你是真心的愛你女朋友,但是你們還沒有辦結婚證,你準備買婚房首付及月供你付這個是可以的,但房產證上最少要寫你倆的名字,還有就是交首付的收據及月供房貸的收據你還是保管好,人生誰都預算不了以後的生活是什麼樣子,當然也祝你倆一生幸福美滿。

21樓:95c3a1c承嬴

你是不是想表忠心啊?問一問你父母的意思,商量著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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