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不到庭,證人書面證言能做證據嗎

時間 2021-08-11 17:42:23

1樓:大超love雪子

在民事訴訟活動中,證人若非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的經人民法院許可的特殊情形,證人不到庭,證言不能作為證據採納。

刑事訴訟活動中,證人不到庭,其證言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質證並經查實可以作為定案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三條 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邢事訴訟法

第五十九條 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質證並且查實以後,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

擴充套件資料

證據的種類

1、當事人陳述

當事人陳述是指當事人在訴訟中就與本案有關的事實,向法院所作的陳述。當事人陳述作為證據的一個種類是我國的民事訴訟證據種類劃分中的特色。當事人是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的主體,由於與訴訟結果有著直接的利害關係,決定了當事人陳述具有真實與虛假並存的特點。

2、書證

書證是指以文字、符號、圖形等所記載的內容或表達的思想來證明案件真實的證據。這種物品之所以稱為書證,不僅因它的外觀呈書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記載或表示的內容能夠證明案件事實。

3、物證

物證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狀、質量、規格、特徵等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物證是通過其外部特徵和自身所體現的屬性來證明案件的真實情況,它不受人們主觀因素的影響和制約。

4、視聽資料

視聽資料,是指利用錄音、錄影、電子計算機儲存的資料和資料等來證明案件事實的一種證據。它包括錄相帶、錄音片、傳真資料、電影膠捲、微型膠捲、**錄音、雷達掃描資料和電腦貯存資料和資料等。

5、電子資料

電子資料是儲存於電子介質中的資訊,包括電子簽名、格式化後的硬碟通過恢復取得的資訊等等,與傳統的錄影、錄音等視聽資料有所區別。

6、證人證言

證人是指知曉案件事實並應當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傳喚到法庭作證的人,證人就案件事實向法院所作的陳述稱為證人證言。

2樓:牧朵

證人證言是證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況向法院所作的陳述。

根據法律規定允許瞭解案情的人拒不提供證言的權利。但證人一旦選擇提供證言,則證人有出庭作證的義務。因為如果證人不出庭作證,當事人就無法對其進行質詢,不易判斷證言的真實性。

如果證人在人民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交換證據時出席陳述證言的,可視為出庭作證。根據民事訴訟法和《證據規定》的規定,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提交書面證詞或者視聽資料或者通過視聽傳輸技術手段作證。這裡所指的視聽資料應當是證人作證的音像資料。

所謂“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主要是指以下情形:(1)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2)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3)路途特別遙遠,交通不便難以出庭的;(4)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出庭的;(5)其他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

因此,丙不能出庭作證須符合上述情形即可。

參考http://www.lawtime.cn/baike/view/528_1_p1.html

3樓:暨運凱

民訴中法官這麼做是合法的,證人不出庭作證提供的書面證言不作為定案依據。刑訴中不出庭時的庭前證言有可能採納

4樓:遠端法律諮詢

《民訴法》第七十條規定:“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提交書面證言”。表明向法院提交證人的書面證言是法律所允許的。

《民訴法》第七十條關於可以向法院提交書面證言的規定,實際上存在兩個前提:一是提交書面證言須事先經法院許可,而不是事後追認;二是由證人直接向法院提交,而不是假當事人之手提交。這兩個前提在程式上保證了人民法院與證人的直接接觸,以便驗明證人身份,告知證人作證的要求,以保證證據的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

證人未出庭,但有書面證言是否可以

5樓:土流集團

在民事訴訟活動中,證人若非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的經人民法院許可的特殊情形,證人不到庭,證言不能作為證據採納。

刑事訴訟活動中,證人不到庭,其證言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質證並經查實可以作為定案依據。

附: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三條 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九條 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質證並且查實以後,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

6樓:78年的小馬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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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不願出庭,書面證言有效嗎

7樓:just享受

證人有正當理由不願出庭的,書面證言有效。但如果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的話,書面證言是無效的。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如下:

1、第五十六條《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的“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

(二)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

(三)路途特別遙遠、交通不便難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出庭的;

(五)其他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

前款情形,經人民法院許可,證人可以提交書面證言或者視聽資料或者通過雙向視聽傳輸技術手段作證。

2、第六十九條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

(二)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人有利害關係的證人出具的證言;

(三)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

(四)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影印件、複製品;

(五)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擴充套件資料

1、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一)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影印件、**、副本、節錄本;

(二)物證原物或者與物證原物核對無誤的複製件、**、錄影資料等;

(三)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複製件;

(四)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式製作的對物證或者現場的勘驗筆錄。

2、人民法院就數個證據對同一事實的證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則認定:

(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依職權制作的公文書證的證明力一般大於其他書證;

(二)物證、檔案、鑑定結論、勘驗筆錄或者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其證明力一般大於其他書證、視聽資料和證人證言;

(三)原始證據的證明力一般大於傳來證據;

(四)直接證據的證明力一般大於間接證據;

8樓:小李讀歷史

證人不願出庭,必須有正當的理由,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五條規定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接受當事人的質詢。證人在人民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交換證據時出席陳述證言的,可視為出庭作證。

第五十六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的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1、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

2、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

3、路途特別遙遠交通不便難以出庭的;

4、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出庭的;

5、其他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

前款情形,經人民法院許可,證人可以提交書面證言或者視聽資料或者通過雙向視聽傳輸技術手段作證。

第六十九條第五款規定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9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五條規定: 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10樓:原野茫茫

當事人提交證人證言證據的,要向法院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接受雙方當事人質詢及法庭詢問,證人不願意出庭,視為沒有這種證據。

11樓:匿名使用者

按規定,證人應當出庭作證。如果證人不出庭作證,其證言可不被法庭採信。證人不願出庭作證,可申請法院去調查取證。

證人可以僅向法院提供證人證言而不出庭作證嗎?

12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73條規定:“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回之一的,經人答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由此可見,具有以上四種情形的證人在經人民法院許可的情況下,可以僅向法院提供證人證言而不出庭作證。

證人出庭作證需要向法院提交書面證言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必,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提交書面證言。

可見,證人出庭作證一般是口頭。

14樓:凌雲飛渡

一般情況下,會有針對性的提問。證人不必那麼緊張。

15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的"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是指:

(一)版年邁體弱或者行動權不便無法出庭的;

(二)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

(三)路途特別遙遠,交通不便難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出庭的;

(五)其他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

前款情形,經人民法院許可,證人可以提交書面證言或者視聽資料或者通過雙向視聽傳輸技術手段作證。

現在好多法院**都是當庭讀證人的證言,就等於當庭質證了

原告無憑無據,被告人的證人不出庭,證人的書面證言可以做證嗎?

16樓:大東豆爸

證人一般很難把控的,按照目前的證據規則,證人不到庭接受詢問,證人證言法官也可以不採信的。

17樓:

證人的書面證據可以作證,但是證據證明力度沒有證人當庭作證大,如果綜合全案,書面證據能讓法官充分相信,那麼也是很有用的!

18樓:36的腳呼你

原告無憑無據被告人的證人不出庭證人的書面證言可以作證嗎,只要有書面材料作證也是可以的,但必須是真實的

有證人的證言就可以判斷事實麼,證人不到庭,證人書面證言能做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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