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證因感情不和分手,男方要求退還彩禮,我需要退嗎?應該退多少

時間 2021-08-11 17:08:16

1樓:

如果說沒有結婚證,因為感情不和,現在導致分手了,現在男方要求退還彩禮,你這個肯定要退的啊。畢竟你們現在還沒有結婚,這個彩禮當然是需要退的,如果說哪怕鬧到法庭上面,你還是需要退這筆錢的,所以說現在這筆錢完全就是屬於男方的,並不是屬於你的,如果說要還給南方的話肯定是需要全部都還給對方的。這個錢原本就是一分錢都是不屬於你的,你們又沒有結婚,哪怕是因為感情不和,而是正常的分手罷了。

別人正是因為覺著會和你結婚,所以說才會把這份彩禮錢給你的。你當然如果說最後不結婚了,肯定要把這份錢全部一分不落的全部還回去的。

2樓:古龍平寧

沒有結婚證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不想退就不退,沒有規定。

3樓:一般般丶小伙

沒有結婚證的話法律不承認,想退就退,不想退也沒事。我建議多少給退點吧,畢竟沒有走到一起,拿人家彩禮也不太合適啊。彩禮彩禮,給你彩禮就是以結婚為前提的,如果他知道走不到一起,也不會給你彩禮的,所以起碼給人家退一半吧。

4樓:

有的啊,網上看到很多,既然沒成,彩禮肯定要全退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和男方不同意繼續交往下去,,女方就要賠償男方所有的聘禮,禮金,加加算算多少,就賠付多少

6樓:苦笑

這個肯定要退的,退多少你可以和男方談談,你要是不退男方可以起訴的,希望採納

7樓:匿名使用者

彩禮應該全部退回,不要欠人家的

8樓:尺短寸長了

這個按照你當地習俗來退,我們無法回答!看下面婚姻法說明

《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9樓:展萌

退還全部,禮物可以不退!還可以根據自己得失而退!

10樓:風勿以為深

沒必要如此,酌情來配分吧,畢竟相愛一場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的,要拿就叫他拿出發票來

12樓:匿名使用者

當時給了多少彩禮就退多少啊 平時花銷不能算

13樓:匿名使用者

看過多長時間,看請的律師

結婚一年半,有結婚證,沒小孩,因感情不和,男方起訴離婚要求退回彩禮,女方需要退還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倆離婚時來,可以協議分割分源配屬bai於兩位的共有財產,以及協議du彩··禮zhi的退賠。

如果達不成協dao議,可以上法院起訴解決。

《婚姻法》司法解釋解釋(二)

第十條的規定:三種情況下應該返還彩··禮:

(1)雙方沒有登記結婚手續的;

(2)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實沒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上述第(2)、(3)兩項必須以離婚為條件。

在婚姻法中有退彩··禮的規定但是沒有專門的程式,需要通過訴訟途徑來實現權利。

1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來高人民法院關

源於適用《中bai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du》若干問題的解釋zhi(二) (法釋[2003]19號)規定:dao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因此,除非是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6樓:匿名使用者

僅從離婚這一事件上講,女方可不予退還。不僅如此,女方還可反訴男方就婚後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要求得到一半的婚後共同財產。至於男方原先支付給女方父母的彩禮,可以另案起訴女方父母,要求返還。

17樓:玻璃心拽拽

這個因家庭環境而定!所以你這樣說!我們無法給與你正確的答覆!如果你要權威的答案!你可以去法院諮詢!

18樓:加強法制宣傳

男方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援。

1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理由推啊,都結婚一年多大姑娘被你變成了女人人家還沒找你要損失費就不錯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他賠償青春費,給他白上一年多嗎?

農村結婚沒領結婚證,辦了婚禮。現在因為感情不合要離婚。男方要求女方退還彩禮錢和買金首飾的錢, 可彩

21樓:靠_注意素質

這個需要調解,走法律程式的話可能需要退也可不退關鍵看你請的律師厲不厲害。

22樓:

從法律角度講。可以直接走人。但還是商量一下比較好

23樓:開開心心

結婚7年內是磨合期請不要有這樣衝動的想法、你換位思考如果你真的實在接受了他、想分手那你必須多少要退彩禮錢。

24樓:手機使用者

沒結婚證你們只是同居關係

25樓:寧的是非

沒領結婚證就不算結婚,不用顧慮走吧

26樓:手機使用者

我靠,那男的也太小氣了吧

27樓:風塵慾望

要退的,婚姻規定有這一條法規

沒領結婚證生了乙個孩子現在女方因為感情不和想分開,男方要求女方把彩禮錢退還女方父母拒絕全額退還

28樓:匿名使用者

這都什麼亂七八糟

抄的?兩襲個人都沒領證就生孩子了,還bai涉及到了彩du禮錢。這本zhi身就是一本爛賬。

首dao先,男女雙方形成了事實婚姻,而且還共同育有乙個孩子。而彩禮是以男女雙方形成婚姻的一種有目的的贈與,所以,兩個人既已經形成了事實婚姻,彩禮不全都退還是可以的。但是說誰先起訴就是誰想離這是什麼論斷?

而且男方不滿是想要起訴拿回全部彩禮。

我只想問,男生是想空手套白狼嗎?女生和你在一起,還給你生了個孩子,這種不可逆的傷害和損失,又怎麼彌補呢?怎麼現在是個人離婚都要討回彩禮?

那當初為什麼要給呢?誰家的家教告訴你送出去的東西還能要回去?!

29樓:匿名使用者

你還是放不下他啊。co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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