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後有一套房子歸我和兒子擁有,產權各佔50,房產證是我的名字,現在兒子要求把房產證過戶到他的名

時間 2021-08-11 16:15:29

1樓:山清水秀

兒子還很小吧 ,是十幾歲 ,還是二十幾歲 ,小孩子能提出這種問題 ,就不能給他們辦理過戶 ,放在自己手裡握住 ,將來自己老了 ,也得有些財產 ,什麼都沒有會不仗義的 ,。發給你一個別人的經歷看看 。 你未來有了兒媳還不知道怎麼樣哪 。

這麼大的事 ,別一時心血來潮就辦理 。 如果你是有多處房產 及別墅 ,送一套兩套倒也無所謂 ,。 如果你現在沒有更好的辦法應付他 ,就採取給他寫遺囑的辦法 ,有條件贈與 ,在你晚年之後 ,養老送終 ,你的現有財產歸他所有 。

國家遺產法規定 ,遺囑是以最後一份為準 ,他不好 ,你隨時可以更改 ,而房產過戶 ,不可更改 。http://zhidao.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兒子不該這樣要求。你百年後,還能把房子帶走啊。他有這種想法,證明他把自己有你分得很清楚。

這樣的孩子你要小心。當然,一家人最好能誠心相待,把道理跟他講明白。你的名字他的名字,並不重要。

3樓:大眾置業法律網

兒子居然提出這種要求,千萬不能同意。

4樓:匿名使用者

1、讓兒子出50%的房款,過戶到他名下。

2、把手續帶全,到房產局加上兒子的名字。

我已離婚3年多,離婚時協議原居住的房子各佔50%,房產證上是兩個人的名字,屬共同擁有,現我要求分割。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離婚後bai要求財產分割有幾種du情況:zhi1、離婚時,未對婚姻續

dao存期間財產進行分回割,離婚後雙方可協議答分割或通過法院訴訟分割:

2、離婚時,一方隱瞞或藏匿婚姻期間屬於夫妻共有的財產,離婚後被對方查獲,對方可通過法院訴訟要求重新分割:

3、離婚時,雙方已經協商分割財產,離婚後,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財產的要求,如對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對方若不同意,則不能重新分割。

6樓:匿名使用者

分割不了吧?根據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這屬於你前夫的婚前財產,你無權佔有,房子肯定歸你前夫,你頂多會得到貨幣補償。

7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直接去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分割就好了,具體做法在法院諮詢就好,

8樓:信法網法律諮詢

首先夫妻雙

bai方應確定是否du自願離婚。在離婚之前,我zhi想對您說的是每一dao

段感情都內來之不易,您應該認真冷靜容的考慮好是否離婚,是否做好離婚的心裡準備。對於是否自願離婚我還建議您可先找找自身因素,並給對方一次改過的機會,如果感情不是完全破裂,還有和好的可能性,則應珍惜現有感情,不輕易談離婚,我國法律對於離婚的法定判斷標準也是把控的非常嚴格。80%以上的夫妻感情最終宣告破裂,是因為第三者的介入,您看是否能妥善解決好外界因素對夫妻感情破壞的干擾,這也是夫妻生活的一門藝術。

離婚協議將房子的所有權歸兒子使用,房產證是女方的名字,現在男方要求房產證過戶寫男方名字和兒子的名字

9樓:龍城趙

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上寫明將一套房子的所有權歸兒子使用,房產證是女方的名字,該協議是合法有效的,應當遵照執行。現在男方要求將房產證過戶,寫男方名字和兒子的名字,顯然是不合理的要求,只能按協議將房產過戶到兒子名下。女方可以拒絕男方的過戶要求。

至於男方再婚後住在蓋房,是另一回事。建議將房子過戶至兒子名下。

10樓:薏木木

為什麼要轉到男方名下?要轉也是直接轉到兒子名下,感覺這男的有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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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城睦睦 1 再婚後,你前夫現在的妻子對這兩套房子沒有所有權,因為這屬於婚前財產。2 女方帶過來的2個孩子如果未成年,你前夫在和女方婚姻存續期間有進行共同養育事實,如果沒有遺囑的話,那麼這兩個孩子在你前夫去世後有和你兒子對你前夫的財產有同等的繼承權。如有遺囑,並經過公正,則按照遺囑分配。如果沒有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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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戶口都不在長沙有一套房子,離婚後買房等幾年

panan丿 長沙買房條件是 1 對於非長沙市戶籍,不落戶,憑在長沙市連續繳納24個月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限購1套商品住房。2 當然對於新落戶,不論是通過 長沙人才新政22條 實現高校畢業生 零門檻 落戶或是其它方式落戶,在9月23日後辦理的本市個人家庭戶和集體戶個人,且在長沙市無住房的,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