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團體不得以什麼從事盈利,如何理解「社會團體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的規定

時間 2021-07-04 14:07:49

1樓:陌路情感諮詢

慈善活動名義。

《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2樓:愛游泳的小海豚

宗教團體當然不得以傳銷斂財的形式從事盈利啊!我認為這樣是不合法的

如何理解「社會團體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的規定?

3樓:丘山新語

社會團體是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它與營利組織的主要區別,不在於是否營利,回而在於答營利所得如何分配。

一、非營利組織的資產及其所得,任何成員不得私分,不得分紅,也不得返回捐贈者。

二、允許社會團體開展經營活動,但是必須與其業務和宗旨相關,不得超過其業務範圍。

三、非營利組織登出後,剩餘財產應移交給同類的非營利組織,用於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民政部、國家工商局《關於社會團體開展經營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社發[1995]14號)規定,社會團體可以投資設立企業法人,也可以設立非法人的經營機構,但不得以社會團體自身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同時,這些經濟實體必須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照章納稅,其所得的稅後利潤按規定返還給所從屬的社會團體,該社會團體必須將其全部用於與宗旨相符的事業,社會團體成員不得私分。

社會團體及其所辦企業法人,不得接受其他經濟組織的掛靠。

宗教團體,寺觀教堂未經批准,不得在什麼,或者在什麼舉行宗教活動

阿沾 不得跨行政區域或者在宗教活動場所外舉行宗教活動。宗教活動一般應當在經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 寺院 宮觀 清真寺 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動處所 內舉行,由宗教活動場所或者宗教團體組織,由宗教教職人員或者符合本宗教規定的其他人員主持,按照教義教規進行。擴充套件資料國家依法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積極引導宗...

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什麼活動

樂觀小山 社會秩序 損害公民身體健康 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 第十一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 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